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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

2017-04-29 07:5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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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环保网获悉,《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印发。全文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7日

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5〕60号)、《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7〕17号)精神,大力推进《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6〕64号)、《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市政办发〔2015〕40号)及《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市字〔2017〕11号)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等中、省水污染防治要求,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治标向治本转变,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程监管,通过加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泥安全处置与综合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等措施,全面完成中、省水污染防治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西安市水环境质量水平。

(二)具体目标。

渭河干流西安出境新丰桥断面达到Ⅴ类水质,灞河三郎村断面达到Ⅴ类水质,灞河灞河口断面达到Ⅳ类水质。氵皂河、新河、临河、漕运明渠、幸福渠入渭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年均值达到50毫克/升以内,氨氮年均值达到5毫克/升以内(12月、1月、2月达到8毫克/升以内)。黑河、涝河、沣河等入渭一级支流入渭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清河、石川河、泾河等过境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断面。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5%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以上,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黑河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渼陂湖主要指标不低于现状水质。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稳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城镇水污染治理

1.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2017年,建成第十二污水处理厂二期、阎良区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周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第十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鱼化污水处理厂主体,开工航天基地污水处理厂,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二期、第九污水处理厂三期、常宁新区污水处理厂、临潼市政绿源污水处理厂调试。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0%。

(1)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0%。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落实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西安水务集团,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按照职责分工查清“河长制”市级19条河(湖)沿岸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及污水处理厂溢流量,并提出解决方案。由市水务局汇总后报告相应河长。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3)完成第十二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污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

(4)完成阎良区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污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阎良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

(5)完成周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污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周至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6)完成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污水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蓝田县政府

落实单位:西安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7)建成鱼化污水处理厂主体,具备设备安装条件。

责任单位:西安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

(8)开工航天基地污水处理厂,完成土方施工。

责任单位:航天基地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

(9)5月底前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调试,12月底前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二期全部工程(剩余5万吨/日)调试,污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西安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分阶段完成

(10)完成第九污水处理厂三期调试,污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长安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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