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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方面16项61个问题!江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附全文)

2017-05-03 10: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督察组江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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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6月底完成对宜春市松江园黑臭水体全面整治;实施松江园池塘污水截污工程,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至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将原流入松江园池塘污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宜春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取缔松江园周边养殖场及粪窖等污染源;对松江园池塘及排水渠进行彻底清淤。

4、2016年底拆除九岭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建设的森林小火车设施,对被拆除场地进行填土,恢复林地条件并种上植被。

5、责令停止在九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新种植蔬菜,对蔬菜基地实施关停措施,在2017年3月底前拆除所有生产设施,恢复原状。

6、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要求,完成龙九水电站违规项目整改备案,加强对龙九电站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新的违规建设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九江、宜春、赣州市政府(分别牵头负责本辖区内整改工作),省林业厅、省环保厅。

十二、景德镇、抚州市有3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未清理到位。

整改目标: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得到全面清理、废除。

整改时限:2017年4月底。

整改措施:

1、已对《抚州市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抚办发[2013]16号)、《江西省东乡县鼓励投资兴办企业奖励扶持办法》(东发[2011]4号)、《关于加快推进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乐字[2015]7号)等土政策予以废除。

2、景德镇、抚州市政府再次清理影响和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政策文件,凡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文件全部予以清理废止。

责任单位:景德镇、抚州市政府(分别牵头负责本辖区内整改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

十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力,应于2014年底完成搬迁的上饶县远翔实业等企业至今未搬迁。

整改目标:搬迁到位。

整改时限:2017年底。

整改措施:

1、责令上饶县远翔实业立即停产,实施搬迁至茶亭产业园,在搬迁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

2、约谈企业负责人,确保搬迁工作按期完成。

3、省发改委三年内不支持上饶县远翔实业申报任何财政性支持项目。

责任单位:上饶市政府,省发改委。

十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未按期完成,全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但截至目前,加油站油气回收完成率为82%,储油库完成率仅64%。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2017年底。

整改措施:对尚未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的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逾期未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责令其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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