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4个方面16项61个问题!江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附全文)

2017-05-03 10: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督察组江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十五、督察组抽查的10个工业园区,均存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不到位问题。

(一)景德镇市。

整改目标: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到位。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

整改措施:

1、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制定详实的江维电化社区棚户区改造方案,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2、出台江维电化社区棚改房屋征收方案(2016年2月已出台),一期位于城市外环线旁的安置房建设已启动,计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另在东湖新区和老城区3个楼盘收购部分安置房做为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备选房源;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计划于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景德镇市政府。

(二)赣州市。

整改目标: 2017年底前完成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2018年底前,分期分批完成信丰县工业园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

整改时限:2018年底。

整改措施:

1、2017年底前,对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基地1家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对另1家企业实施转产或由政府收购。

2、对信丰县工业园区排查出来的8家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分五个阶段完成搬迁工作:2017年5月和12月底前,各完成1家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2018年6月和12月底前,各完成2家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2家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的企业,在项目投产前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

责任单位:赣州市政府。

(三)宜春市。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完成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企业的转型升级或搬迁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万载县工业园区、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搬迁工作。

整改时限:2019年底。

整改措施:

1、对万载县工业园区、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和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宜春经开区南区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

2、制定上述4个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或企业搬迁方案。

3、对万载县工业园区和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并做好相关信访稳控工作。

4、对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对难以转型企业,引导其搬迁至循环经济园区三期;对宜春经开区南区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进行搬迁,落实搬迁方案中涉及的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质量查看更多>环境保护督察组查看更多>江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