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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大咖谈绿色“一带一路”

2017-05-16 10:17来源:节能与环保杂志作者:陈向国关键词: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一带一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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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绿色发展的主力

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司长唐元

“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未来经济活动的一大准则,是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

第一,“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国家应该制定专门的绿色发展规划和方案,明确要求所有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在当地投资建厂、生产产品,都要满足绿色低碳的标准,做到绝不把污染项目带出国门。

第二,每个参与“一带一路”战略的企业都要制定绿色低碳发展规划,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设计企业的发展战略、生产流程、营销模式、企业文化,鼓励龙头绿色低碳企业“走出去”,中小企业要主动向绿色品牌企业靠拢,形成绿色低碳企业集群,打造国家级绿色品牌企业和“一带一路”“走出去”的航空母舰。

第三,要实行园区化发展。在所在国发展绿色产业园区,实施资源能源物料的闭环循环利用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做到产业发展园区化,努力实施园区污染零排放。

绿色金融提供新动力

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周月秋

“一带一路”倡议的沿线国家人口数量占到全球的70%,面积却仅占全球的40%。这一人口高度密集区域,承担着非常大的生态压力。

中国在过去的发展中已经承受了非常大的环境污染压力。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如果依然采用传统的投融资管理模式和体制,很难消除环境风险,再加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部分国家政治不稳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经验不足,有可能会触犯东道国、环保组织的环保法规,导致一些项目不能通过审核,甚至会终止,这对投资方、引入方、使用方、金融机构来说都会造成损失。因此,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环境和社会风险问题。

绿色金融可以通过影响项目的投资和回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环境风险量化工具,改善企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

中国银监会政策银行部主任周民源

目前,中国银监会牵头搭建了绿色信贷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成立了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跨国工作组。这个工作组包括12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蒙古、孟加拉、老挝、泰国、越南都参与其中。银监会已经与“一带一路”沿线将近20个国家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沿线各国应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监管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机制,提高覆盖面。沿线各国应该加强日常跨境监管沟通协调,协助解决双方银行业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中遇到的政策障碍。

延伸阅读:

环境保护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全文)

原标题:热点︱大咖谈绿色“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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