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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调研报告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政策环境

2017-06-02 09:10来源:建纬律师作者:曹珊 李玉关键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综合管廊综合管廊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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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

《通知》给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5)《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1号)

《指导意见》要求: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在继续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并确定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指导意见》对综合管廊项目的建设区域、入廊要求、有偿使用及融资支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6)《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01号)

《通知》确立专项资金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的支持,特别对按规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7)《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

《指导意见》明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使用费标准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确定,并给出可考虑的因素。

延伸阅读: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调研报告之综合管廊的概要叙述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调研报告之综合管廊的发展情况

原标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调研报告(共六篇)之三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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