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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附项目)

2017-07-11 10: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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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20.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水洗定型、造纸、缫丝纺织、印刷线路板、农副食品加工等地方特色重点行业整治提升,2017年完成整治50家,培育环保领跑示范企业5家(分别为萧山区达利(中国)有限公司、建德市雅鼎镀业有限公司、大江东圣山科纺有限公司、富阳区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临安市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全省“四无”企业(作坊)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深化“腾笼换鸟”,以无证经营、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0家,关停和整治存在问题的“低小散”块状行业企业(作坊)400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1.提升萧山印染行业、富阳造纸行业工业重复用水率,确保到2017年年底在2015年废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8%废水量,力争削减10%。其它地区印染、造纸、化工行业确保到2017年年底在2015年废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6%废水量,力争削减8%。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2.2017年启动新一轮重污染行业兼并重组和产品结构调整,其中绕城以内所有未进入大型工业园区的印染、造纸、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实施腾笼换鸟,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到2020年年底,全市所有电镀企业必须纳入电镀集中加工点,且电镀企业规模与当地主导产业相配套(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本厂配套的现有电镀车间除外)。

有序推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关停转迁,2017年年底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和杭州茂宇电子化学有限公司关停转迁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国际香精香料(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沙生产基地和杭州下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停转迁工作;2021年年底前完成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关停转迁。

启动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现有化工企业逐步实施结构调整,核心区2017年年底前关停所有非规上化工企业,2020年年底前关停所有规上化工企业;中心区2018年年底前关停所有非规上化工企业,2021年年底前关停所有规上化工企业;临江园区及外六工段化工园区,2018年年底前对所有化工企业开展一轮整治,2019年年底前关停所有外六工段非规上化工企业(除危废处置单位);其余区域2018年底前对所有化工企业开展一轮整治,取消非规上企业化学反应类工艺,2019年年底前关停所有化学反应类(除危废处置单位)及环境污染较大或未按时完成整治的非规上化工企业;启动部队区块23家化工企业关停转迁工作,2021年前全面完成。

萧山区通过实施关停转迁和兼并重组等措施,到2021年左右印染企业数量由33家减少至19家;实施萧山区空港经济区、红山农场等区域化工行业结构调整,逐步取消化学合成工艺,2020年前全面完成。

余杭区编制、实施印染行业关停工作方案,2020年年底前关停一半以上印染企业。

启动富阳区江南区块新城建设,逐步腾退江南新城范围内的工业企业,2017年完成新城建设规划和工业企业腾退方案的编制并启动实施,五年内实现江南区块造纸、化工等相关产业全部腾退,2018年腾退20%、2019年腾退20%、2020年腾退30%,2021年全部腾退。

启动临安苕溪上游化工企业(含化学合成工艺)关停转迁,2021年年底前,完成临安苕溪上游化工企业关停转迁。

启动建德化工企业关停转迁,同时针对化工企业中敏感性产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到2019年年底,除大洋园区、马目园区外的化工企业完成关停转迁。

通过新一轮重污染行业兼并重组和产品结构调整到2020年年底萧山印染行业废水排放量在2015年废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25%废水量;富阳造纸行业废水排放量在2015年废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60%废水量;建德化工行业废水排放量在2015年废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20%废水量;其它地区印染、造纸、化工行业废水排放量在2015年废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10%废水量,力争削减15%。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3.集中治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工业集聚区内所有工业企业产生污水全部纳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做到污水零直排。到2017年,所有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通过验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推行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24.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三个率”(即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达标排放率),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2017年完成富阳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临安污水处理二厂一期工程、淳安坪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加快推进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一期工程。完成钱江污水处理厂四期立项、土地审批等前期,开工建设临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完成塘栖污水处理厂、崇贤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并全面投运。临平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加快城西污水处理厂东线进厂管和三污系统3-2泵站改造工作。启动之江污水处理厂。全年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日。到2017年年底,杭州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运行3年以上的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全部提高至75%以上。环境敏感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结合中水回用逐步实施地表水Ⅳ类水质排放(总氮除外)提标改造。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着力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5.制定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大市政配套建设2017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全覆盖,消除截污纳管盲点。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开展居住小区阳台排水管等的改造,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全面启动“三渠四河”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作。对在建或拟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严格做到配套管网长度与处理能力要求相适应。2017年全市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267.3公里。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6.继续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17年年底前完成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2017年年底前,要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处置设施。

牵头单位:市建委,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7.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农用地。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28.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不断完善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保留养殖场污染防治的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到2017年年底,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全部纳入在线智能化防控并接入当地环保部门监管平台。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9.加快养殖品种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养猪和家禽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水系统严格执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各区、县(市)按照农牧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废水净化工艺和综合利用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以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对存栏量10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对中等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修复以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再提升,确保治理设施配备和运行全到位。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0.组织开展存栏量50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工业化治理回头看,按照规范化整治要求进行评估,确保养殖场规模及污染治理设施符合所在区域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任务。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1.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明确水产养殖空间区域,严格控制水库、湖泊小网箱养殖规模,天然河道禁止网箱养殖。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池塘循环水和工业循环水养殖,减少尾水排放。深入推进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养殖塘生态化改造13393亩、稻鱼共生轮作2592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2.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集成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肥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持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其中,劣V类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农田的氮磷监测,并针对性地加大肥药减量力度。2017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25万亩、商品有机肥18万吨、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66万亩,实现化肥减量2700吨、农药减量101.9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3.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按照“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模式,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2017年完成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量421.1吨、处置量379.0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4.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全市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61个。对2016年及以前完成的项目,全面完成验收并及时运维到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和规划保留村全覆盖,农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办、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5.各区、县(市)均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

牵头单位:市建委,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6.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确保建制村生活垃圾集中有效收集处置率达到9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30%。

牵头单位:市农办、市城管委,实施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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