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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沈阳市水体达标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

2017-09-27 09:53来源:中国沈阳政府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沈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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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根据重点河流水质目标和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控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区域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八)优化全市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工作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将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和设备(产品)列入淘汰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九)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发挥法律威慑作用。加强对向城市水体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发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市环保局)

(十)加强水污染治理攻坚技术支撑

开展水污染治理技术攻关及研发工作,推进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污染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确定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列入当年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推进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的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市地表水环境治理是省、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各相关区、县(市)及相关市直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治理工程建设及影响水质达标的各类问题。

(二)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

强化各部门、区县(市)政府间配合协调,以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水资源保护等须跨部门合作工作,要加强部门间合作,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直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分工,在切实完成各自负责工作任务基础上,组织、指导各区、县(市)完成属地治理工程以及运行、监管、执法体系建设等工作任务。

(三)严格落实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为确保水环境治理及水质达标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各相关单位应明确各自分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市环保局牵头,统筹协调河流水质达标各项工作。组织相关区县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综合整治,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管控;组织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等工作。

市建委牵头,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组织规划全市污水截流工程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大型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地铁等施工降水、雨水等清污分流改造及建设工程。

市城建局牵头,加强市管泵站日常管理及排水管控;组织南、北运河和卫工河沿线排污管理,落实沿河排污口治理;指导相关区、县(市)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各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及建成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市水利局牵头,组织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地下水超采,落实地下水资源保护;协调有关单位及部门,实施必要生态补水。

市规土局牵头,从城市发展及规划角度,配合做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市水生态空间营造等总体规划、设计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优化全市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落实源头控制;实施调整供水水价,利用经济杠杆促进节水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组织落实市本级承担的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运行等资金保障工作;配合推进落实生态补偿机制。

市经信委牵头,推动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落实工业企业节水政策;推动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市服务业务委牵头,组织落实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设置防渗池工作。

市执法局牵头,对流动性非法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市农委及市建委、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涉农区县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辽河局牵头,进一步按照辽河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辽河干流保护区水环境质量管控。

(四)进一步深入落实保障水质达标“三项制度”

贯彻落实“河长制”。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须对本辖区水质达标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辖区内水体达标工程建设及治理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辖区内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落实“一河一策”。以每条河流水污染问题及《方案》提出治理措施为基础,深入落实“一河一策”,以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逐条河流梳理问题、落实治理工作任务,重点、优先解决影响水环境质量达标关键问题,加快推进实现水体达标。

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并严格实施生态补偿,对于出区断面超标的区县及开发区征收生态补偿金,对较好完成治理任务、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的区县,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真正实现以经济手段促进区域河流水体污染治理。

(五)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要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河流水质监测、落后产能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水资源管理、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水污染防治的措施、项目、过程、效果和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形成良性互动,营造全民动员、全民支持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原标题:沈阳市水体达标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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