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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环评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7-10-20 11:4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评机构环评文件泰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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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考核编制质量较好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环评报告编制质量、管理规范性以及服务质量。

(二)对抽查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不合格的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在泰州市范围内承接环评业务。限期整改期间,辖区内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不得受理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申请;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丹阳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5家编制质量较差的环评机构提出通报批评。

五、有关要求

(一)对此次考核受到通报批评的5家环评机构,应强化环评质量管理,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在自发文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二)各环评机构要引以为戒,不断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及效率,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重视人才培养,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环评质量内部把关机制,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及效率。

(三)各级环保部门应贯彻落实《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日常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我局。我局将继续完善对环评机构的考核管理,对环评机构合作承担环评业务进行严格把关,杜绝环评机构借证、卖证及虚假合作,定期对环评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诚信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2016年度环评机构(限编书)考核结果表

2.2016年度环评机构(限编表)考核结果表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16年度环评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6年度环评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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