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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1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装备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包括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磷石膏、化工废渣、冶炼废渣、尾矿等固体废物的二次利用或综合利用和技术装备,固体废物生产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建材产品,大掺量、高附加值综合利用产品。冶金烟灰粉尘回收与稀贵金属高效低成本回收工艺与装备。
建筑废弃物和道路沥青资源化利用。包括移动式和固定式相结合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成套设备,建筑废弃物生产道路结构层材料、人行道透水材料、市政设施复合材料等。废旧沥青再生技术及装备、沥青再生材料、建筑废弃物混杂料再生利用装备。制备再生骨料的强化、废旧砂灰粉的活化和综合利用装置,轻质物料分选、除尘、降噪等设施的集成移动式设备。
3.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广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次小薪材等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支持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生物质能、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鼓励以农林废弃物原料生产高强度纤维板、轻质装饰用防火板、纸制品等中高端产品资源化利用,以及制作生物质燃料、直接燃烧发电等能源化利用,利用林业废弃物建设热、电、油、药等生物质联产项目;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引导回收废旧地膜和使用可降解地膜;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发酵制沼气、绿色饲料、高效有机肥等技术集成应用,积极推广“生态养殖业—沼气—有机肥料—高效种植业”循环经济和生物发酵模式。
专栏5-11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
包括农作物秸秆还田、林区三剩物、代木代塑、制作生物培养基、炭化生物质燃料、聚氨酯泡沫材料等,秸秆气化、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装备。畜禽养殖及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发酵制饲料、沼气/生物质天然气、高效有机肥等装置。
4.新品种废弃物循环利用。开展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示范,推动废旧太阳能光伏组件、报废动力蓄电池、废碳纤维材料、废节能灯、废旧纺织品等新型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推广稀贵金属高效富集与清洁回收利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等。支持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研发与应用,发展碳循环产业。
专栏5-12新品种废弃物循环利用装备
废旧太阳能设备再生利用。包括废旧太阳能电池极、硅片回收利用,单晶硅棒边角料、硅片切割废砂浆的回收利用设备。
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包括余能检测、拆解、梯级利用和无害化再生利用等技术装备。
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包括废旧纺织品回收、清洗、分类、分拣、再利用设备。
六、主要任务
从肇庆市环境综合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两方面提出主要任务。
(一)加强各环境要素综合整治,促进全市环境改善
1.打造清洁生态水网。
大力整治黑臭水体。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全市于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根据各河涌具体情况开展治理或修复措施,确保到2020年各河涌水质改善或消除劣V类,到2030年河涌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
推进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调查流域水环境状况,分析污染来源,研究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开展针对性治污,确保西江水质稳定。建立西江流域预警及应急管理决策支持机制,健全广佛肇、粤桂肇庆跨界区域环境安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快编制《肇庆市西江水质保护规划》和《肇庆市西江水体应急预案》,细化西江干流、贺江、新兴江等西江流域的污染控制单元,合理分配许可排放量,逐年确定各控制单元的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逐步推进各项保护措施与整治工程,通过源头控制、集中治污、生态护岸、截污治污、引水冲污、清淤疏浚、生态恢复、景观美化、强化管理等方法开展针对性治污,推进西江水质持续改善。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整体调整,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强集中供水单位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要向社会公开,逐步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工作。2017年底完成8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养殖业的清理工作。推进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土地依法征收工作。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2018年底前单一水源供水的肇庆高新区、四会市、怀集县、封开县和德庆县应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
加强星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星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善星湖周边的截污、排污和雨污分流工程,逐步推进星湖清淤工程,积极探讨建设星湖引水工程的可行性,加强湖岸、堤路的绿化建设,实施水体生态修复,促进星湖水质持续改善,确保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到2020年,肇庆市中心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3%,山区县污水处理率达到80%。全面实施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中心镇及沿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重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一般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城市周边乡镇要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力度,尽可能将城乡结合部乡村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系统。重点完善城市建成区内河涌两岸截污管网,确保污染严重的河涌不发生黑臭。
2.打造清洁干净空气。
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全面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逐步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比重,有序引导开发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到2020年底,建成区全面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新上项目原则上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等燃烧设施,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燃烧设施应限时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2020年底前,全市有热需求的工业园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或者部分适当改造为应急调峰备用热源,不再新建分散供热锅炉。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通过严格标准、政策扶持等措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环保设施建设完善,加快推进煤电、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源治理改造,强化监管执法,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加快推进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等煤电机组治理改造,肇庆市煤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推进建筑陶瓷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应用,在严格执行《肇庆市建筑陶瓷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的基础上,改造升级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建筑陶瓷生产企业必须改用清洁能源或安装烟气脱硫脱硝及高效除尘设施。加强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营监管,确保陶瓷行业稳定达标。
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肇庆市大气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共同推进空气质量预报工作。依据《肇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明确责任主体、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预警及响应程序、保障措施等。将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纳入本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建立完善“监测预报—专家会商—上报审批—响应执行”的区域大气污染预测预警机制,当预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市政府要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各有关方面按要求开展工作。
3.建设安全宜居生态。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环境监管与应急防范,统筹推进生态空间保障工程与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加强鼎湖山、封开黑石顶、怀集大稠顶、四会十二带、高要砚坑等各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扩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积。续建现有的自然保护区,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提升保护区管理机构在生态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加强山体森林保护,构建以山体、防护林为主体的生态屏障。重视零散小山头的绿化工作,全面开展荒山造林补植工程,在发展林业生态屏障功能的同时,实现资源、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有效增加生态公益林面积,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质量。
1.打造清洁安全土壤。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根据国家、广东省总体安排,制定肇庆市调查总体方案。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在全市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在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禁止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从严控制优先区域周边新建污染项目。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求,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相关部署,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肇庆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年度实施计划。结合本地区老工业场地再次开发利用,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
5.强化固废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无害化处置。逐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国家、广东省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部署,2020年前,在市区、各县城区、乡镇开展分类试点,2025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2020年前,试点地区应配套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车、分类中转站等;试点的餐饮企业应配套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单独收集餐厨垃圾。2025年前,完成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更新改造,配置分类收集箱、分类转运站,配套分类收集车,建立餐厨垃圾单独收运系统和可回收垃圾收运系统,2018年前建成肇庆市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厂。按照《肇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在居民小区、主要商业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大力推进工矿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鼓励陶瓷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升级改造和先进技术工艺研究,实现陶瓷废料的大幅度源头削减;对产生的陶瓷废物进行循环回收利用,实现陶瓷废物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鼓励企业建立以粉煤灰、炉渣和脱硫废渣为主要原料的建筑材料厂,实现资源的就地回收利用。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废旧塑料、废旧轮胎、金属加工废料和轻工业边角料等固体废物,鼓励企业内部回收利用,或者在企业间建立起循环产业链,未来逐步纳入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等进行循环利用,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再生利用;对于确实无法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统一送到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监管,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严格许可证审查,加强监督性检查和监测,严格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完善环评审批,建立监管重点源清单,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对自有利用处置设施的专项检查。医疗垃圾应按有关规定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使用一次性密封容器盛装,今后应逐步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实行全过程控制,严格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逐步将各县市的乡镇医院、医疗站的少量医疗废物纳入统一的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生活污泥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排查非法污泥堆放点,列出清单一律予以取缔。大力推进污泥无害化及资源化项目建设,对于难以集中处理处置污泥的地区及镇级污水处理厂,应灵活选用厌氧消化、建材利用、堆肥、强化脱水后填埋等处理处置工艺,确保污泥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
6.强化环境安全监管。
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强化源头防范环境风险,加强风险源排查,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西江流域预警及应急管理决策支持机制,实现水环境风险评估、污染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应急保障。健全完善“部门协调联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系统,实现多部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健全跨界区域联动机制。深入实施珠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和广佛肇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深入开展粤桂肇庆跨界区域环境合作,完善区域环境安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区域环境安全应急处理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各界联合互动的突发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启动、协调联动和快速处理机制,建立跨区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联合指挥部和联动协调小组。共同制定针对不同风险源的突发环境事件联合行动应急预案,以控制污染事故、维护环境安全为中心,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环境应急处置的联动。
(二)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将环保产业培育发展为肇庆的主导产业
1.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大对环保产业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以环保装备制造、环保产品生产、环保服务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为发展导向,扶持其投资、研发及生产,引导和推动处于产业链中附加值较高环节的产品生产和服务,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
进一步优化全市环保产业空间布局,逐步打造形成“一核三区”的环保产业区域发展总体布局,促进环保产业区域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2.培育特色产业基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立足现有环保产业集聚基础,着力打造一批规模经济效益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环保产业基地,力争逐步形成一批环保产业集群。重点打造启迪环保科技城(肇庆)、中丹环保产业园、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环保装备基地)等重点产业基地,加快环保产业园区和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保产业体系,引导和带动关联企业进驻,提高产业集中度,扩大产业集聚效应,坚持“壮大现有的,培育本土的,引进外来的”工作思路,培育扶持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经济实力强、拉动能力大、辐射范围广、市场竞争能力强的环保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以成为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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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双碳”战略目标宣示5周年,也是深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拟定于2025年4月10日-12日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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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度对接京津冀和长三角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支持济南、青岛、淄博等市建设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打造一批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加强区域间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合作交流,按照国家部署协同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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