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六、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
(十八)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取水、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禁止采挖泥炭,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对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造成破坏。(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等负责)
(十九)严格湿地用途管理。完善涉及湿地相关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湿地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时限,避免对湿地生态要素、生态过程、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造成破坏。严格限制和审批湿地的综合开发利用,注重保护、修复和观赏相结合,对未批准为综合利用的湿地要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等负责)
(二十)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湿地利用进行监督,对湿地破坏严重的地区或部门进行约谈。各地要严厉查处2009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以来违法围垦占用湿地行为,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破坏的,由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恢复原状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各地要依据《条例》建立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执法机制,加强对湿地资源利用者的有效监督。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机构,维护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治安秩序,履行保护湿地自然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职责。(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厅、编办、公安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等负责)
七、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
(二十一)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进行恢复和重建。能够确认责任主体的,由其自行开展湿地修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对因历史原因或公共利益造成生态破坏的、因重大自然灾害受损的湿地,经科学论证确需修复的,由地方各级政府承担修复责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等负责)
(二十二)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据省政府公布的湿地名录,对2009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以来湿地被非法侵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限期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排水退化湿地恢复和盐碱化土地复湿等措施,恢复原有湿地。各地要在水源、用地、管护、移民安置等方面,为增加湿地面积提供条件。(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等负责)
(二十三)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黑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并发布。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松嫩平原乌裕尔河流域、三江平原挠力河流域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通过污染清理、环境治理、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拆除围网、生态移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省林业厅牵头,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实施河湖连通工程。全面推进大庆市重点实施河湖连通工程,到2020年主城区实现河湖水系互联互通。实施“百湖整治”、水源地保护、湿地水质保护、面源污染控制等工程。2018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大庆市湿地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和污染综合防治。(省林业厅、大庆市政府负责)
(二十五)打造平原沼泽自然湿地修复国家级示范区。全面推进抚远市实施大黑瞎子岛区域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围绕“一岛(黑瞎子岛)、两带(黑龙江、乌苏里江)、多点(抚远境内孤立湿地)”的湿地保护体系格局,在恢复湿地面积、湿地生态功能提升、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保护管理能力建设方面重点开展工作,主要区域包括黑瞎子岛国家湿地公园、黑瞎子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远市零星湿地分布区以及其他可开展湿地恢复的区域。佳木斯市、抚远市整合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瞎子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瞎子岛国家湿地公园,开展重大湿地恢复工程和重大湿地修复技术研究,打造平原沼泽自然湿地修复国家级示范区。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黑瞎子岛区域自然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省林业厅牵头,省政府黑瞎子岛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佳木斯市、抚远市政府落实)
(二十六)完善湿地生态用水机制。水资源利用要与湿地保护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水资源平衡,维护湿地生态用水需求。从生态安全、水文联系的角度,利用流域综合治理方案,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明确技术路线、资金投入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水库蓄水和泄洪要充分考虑相关野生动植物保护需求。(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环保厅、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湿地修复绩效评价标准,组织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的绩效评价。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竣工评估后由所在地湿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验收后形成报告向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建立湿地修复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湿地修复方案、修复成效,接受公众监督。(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等负责)
八、建立并完善全省湿地监测评价体系
(二十八)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每年度分区域开展调查工作。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实现区域湿地资源档案的年度更新。参照国家重要湿地评价、退化湿地评估等规程或标准,2019年底完成制定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评价标准,同时完成评估报告。(省林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气象局、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完善湿地监测网络。建立全省湿地监测网络。以国家重要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网络及站点布置为基础,按照湿地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区位重要程度,科学补充建立省级重要湿地监测站点,实现湿地监测网络全覆盖,编制年度湿地资源监测和评估报告,健全湿地资源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制定全省湿地监测相关标准,到2020年基本建立完成省级湿地监测网络。(省林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气象局、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建立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等。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全省范围、跨区域、跨流域以及省级重要湿地监测评价信息。运用监测评价信息,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落实湿地保护责任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建立监测评价与监管执法联动机制。(省林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气象局、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省级层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强化省湿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湿地保护科学决策,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湿地保护工作合力,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强化军地协调配合,共同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省湿地管理领导小组牵头,省林业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开发办、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环保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完善湿地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等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水、土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积极完善条例规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化标准的制定。(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三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加大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给予风险补偿。结合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开展的补偿试点,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框架下,针对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省级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和湿地保护小区,2019年底前建立省级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制度。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结合国家开展有关试点工作情况,在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省级重要湿地开展试点,2019年底前完成建立湿地保护补偿制度并制定省级湿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试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管理,并在政策上予以相应支持。(省财政厅、发改委、林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森工总局、农垦总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湿地科技支撑体系
(三十四)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突出湿地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安全等关系研究。研究湿地和农业相关关系以及湿地在黑土保护中的作用机理。开展湿地碳汇研究,探索推进湿地碳交易。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在湿地修复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科技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气象局等负责)
(三十五)推进湿地科技重大项目。重点推进科技部“东北典型退化湿地恢复与重建技术及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项目。完善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模式及湿地保护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撑机制体系,在已完成湿地科技支撑签约合作基础上继续深化湿地科研领域相关合作。(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科技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气象局等负责)
(三十六)构建湿地科技支撑架构。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学院、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省湿地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东北地区生态气象创新开放实验室等湿地相关领域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科研体系力量。(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科技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气象局等负责)
(三十七)强化湿地科研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和能力建设,加强专业技术、管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共建哈尔滨湿地研究院等湿地科研创新领域。(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科技厅、环保厅、水利厅、农委、气象局等负责)
十一、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
(三十八)扩宽宣传教育渠道。利用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新媒体手段,面向公众开展湿地科普宣传教育。(省林业厅、教育厅、省政府新闻办等负责)
(三十九)建立湿地保护修复信息报送制度。从2018年起,各市(地)政府(行署)、各有关单位每年1月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湿地保护修复年度总结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每年1月15日前将湿地保护修复年度总结报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等负责)
(四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世界湿地日、黑龙江湿地日及湿地保护宣传月为契机广泛普及湿地科学知识,举办湿地论坛等系列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省林业厅、教育厅、省政府新闻办等负责)
(四十一)推进湿地保护进校园。抓好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编写黑龙江省系列湿地宣教手册和湿地管理培训教材,在中小学中培育湿地保护示范学校。(省林业厅、教育厅等负责)
(四十二)组建志愿者队伍。研究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充分利用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绿色营暑期社会实践“黑龙江湿地使者系列行动”等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者参与的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和相关知识传播。(省林业厅、教育厅等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61亿元,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此次下达资金主要支持的方向是石漠化治理及滨海实地生态保护和修复,一是支持石漠化治理,包括建设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
发改委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其中提出,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实施差别化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政策。“双重”“三北”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含参照相关政策执行的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例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大同人大发布《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修复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拟于8月提请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为了使法规更加完善,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8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和
6月21日,盘山县芦苇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经济产业导入EOD项目中标公告发布,盘山县国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为55730286.3万元,工期为154天。项目主要建设芦苇湿地保护和河蟹养殖产业基地21.0655万亩。1、项目区内沟渠清淤疏浚工程与清障工程,主要是通过人工或者机械将沟渠、苇田内淤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8日上午,厦门市湿地保护中心挂牌成立。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已制定湿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将投入70多亿元,启动38个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厦门市湿地保护中心依托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的力量组建,是全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将承担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统计和建档工作,促进厦门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全国绿化工作,这三年我国造林面积均维持在700万公顷以上。2019年我国共完成造林706.7万公顷、森林抚育773.3万公顷。2015-2019年我国完成造林面积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5-2019年我国森林抚育面积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扎实推进,2019
《齐齐哈尔市2018-2020年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日前印发,并随文公布了自然保护区绿盾督察专项行动汇总表、湿地斑块保护修复责任表、2018年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耕地清理任务安排表。详情如下: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2018-2020年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办发〔2018〕15号各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沈阳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13日(此
近日,山东日照发布日照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详情如下:.[$NewPage$]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发布了《苏州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61亿元,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此次下达资金主要支持的方向是石漠化治理及滨海实地生态保护和修复,一是支持石漠化治理,包括建设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
发改委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其中提出,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实施差别化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政策。“双重”“三北”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含参照相关政策执行的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例
四川省司法厅就《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至4月8日。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大同人大发布《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修复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拟于8月提请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为了使法规更加完善,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8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和
6月21日,盘山县芦苇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经济产业导入EOD项目中标公告发布,盘山县国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为55730286.3万元,工期为154天。项目主要建设芦苇湿地保护和河蟹养殖产业基地21.0655万亩。1、项目区内沟渠清淤疏浚工程与清障工程,主要是通过人工或者机械将沟渠、苇田内淤泥
6月16日,盘山县芦苇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经济产业导入EOD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盘山县国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55730286.3元。项目主要建设芦苇湿地保护和河蟹养殖产业基地21.0655万亩。1、项目区内沟渠清淤疏浚工程与清障工程,主要是通过人工或者机械将沟渠、苇田内淤泥、砂
5月25日,辽宁省盘山县芦苇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经济产业导入EOD项目启动招标。本招标项目盘山县芦苇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经济产业导入EOD项目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盘山县芦苇生态保护与修复及经济产业导入EOD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盘县行批字[2021]266号(批文名称
2021年12月,河南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开封市发现,开封市黄河滩区综合治理推进不力,湿地保护规定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缺失,违规问题多发,生态环境隐患突出。一、基本情况黄河滩区及湿地保护区是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地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2021年9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东发现,山东省一些地市部分湿地公园管理混乱,保护规划得不到落实,建而不管、保护不力现象普遍,违规侵占湿地问题突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四川省3个项目进入计划,项目总投资1.7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43亿元。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能源转型加快推进。截至2024年底,我国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近年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电力”)
3月7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三:1#-3#锅炉脱硝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发布。
3月7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二:1#-3#锅炉脱硫系统改造招标公告发布。
3月7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一:1#-3#锅炉电除尘改造招标公告发布。
3月7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3x220t/h+2x75t/h煤粉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招标范围:热电厂1#、2#、5#、6#、7#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承包方式建造,投标人负责工程自初步设计起至完成72+24小时整套启动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6日,国家电投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配套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储能系统采购规模为20MW/40MWh。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40万元,折合单价0.535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投标报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5日,黑龙江省吉能宝清350MW/1750MWh压缩空气储能国家级示范项目EPC+F总承包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力工程东北电力设计院和中国葛洲坝集团以及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组成的联合体,总投标报价高达250693.29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市场注销公示结果的公告。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5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对北京国能金源售电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申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对此售电公司市场注销提出异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
3月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布2025年1月9日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表,哈尔滨全市剩余接网容量为816.07MW,其中巴彦县、呼兰区、双城区、五常市剩余接网容量为0。详情如下: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发展实现新跨越。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近年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等决策部署,积极服务新能源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5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中盛宏(黑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文件显示,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4日对中盛宏(黑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按相关规定实名对此售电公司提出异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