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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长株潭两型试验区清洁低碳技术推广实施方案(2017-2020年)

2017-12-27 10: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烟气脱硫环保技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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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绿色交通技术推广。绿色交通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运输装备、交通运输组织,需要材料、新能源、信息化等多类技术。车辆方面,重点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技术,甩挂运输技术,汽车轻量化技术,节能驾驶与绿色维修技术;船舶方面,重点推广清洁能源船舶技术,船舶船型标准化技术,船舶水污染控制技术;公路方面,重点推广生态防护技术,公路绿色降噪技术,水资源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长寿命路面技术,路面材料再利用技术,隧道节能技术,公路场站节能技术,公路场站智能信息化技术,温拌沥青及其混合料应用技术,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再生技术,就地热再生养护技术;港口方面,重点推广生态护岸技术,港口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港口锚地水污染控制技术,港口码头油气回收技术,港口装卸设备"油改电"和"油改气"技术,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港口绿色照明技术,电能替代技术。到2020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循环利用率达50%,道路运输清洁燃料车辆保有量增长率达50%,船舶污水接收处理率达100%,内河运输船舶能源消耗中液化天然气(LNG)比例达10%,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重点监测对象覆盖率达100%,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平台建设完成率达50%,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比重达65%,港口岸电技术覆盖率达到100%。(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绿色建筑技术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方面,重点推广绿色建造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BIM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节地方面,重点推广机械式立体停车技术,立体绿化技术;节水方面,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重点推广透水地面技术,雨水与中水收集回用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室内环境质量方面,重点推广室内新风技术,室内光环境控制技术,室内噪声控制技术;运营与管理方面,重点推广建筑能源系统管理技术,建筑智能化监控技术,节能量检测与节能效果确认技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重点推广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技术,建筑设备与系统节能改造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重点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高效空气源热泵应用技术;绿色建材方面,重点推广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砌体材料、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建筑节能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预拌砂浆等技术。到2020年,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50%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全省30%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全省城镇新(改、扩)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率均达到100%;各市州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长株潭三市中心城区达到5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牵头,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负责清洁低碳技术推广工作中组织协调和督查服务,建立目标责任、考核、通报制度。省科技厅负责加强清洁低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国际合作等工作;省发改委负责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向国家争取清洁低碳技术项目等工作。各技术推广牵头部门要加强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支持,编制并组织实施专项技术推广方案。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当清洁低碳技术推广实施的主体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有关部门要以清洁低碳技术推广重点项目为载体,完善项目推进机制,以项目带动清洁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等部门及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二)健全政策支撑体系。用好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和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权,深化科研院所和技术成果收益权、处置权改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本化,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无缝对接。优化投资结构,对清洁低碳技术领域进行重点投资。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完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的扶持政策。建立清洁低碳技术评价体系,推行清洁生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环保领跑者制度。执行水电气阶梯价格和排污费改革,严格落实环境责任,严肃查处资源环境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清洁低碳技术推广市场发展的倒逼机制。(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负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绿色金融创新。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形成支持清洁低碳发展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政府两型采购的力度,将政府两型采购逐步拓宽到工程、服务领域,支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清洁低碳技术产品申报进入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着力发展绿色金融,通过财政贴息、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手段,加大对清洁低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支持清洁低碳型企业开展债务直接融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清洁低碳型企业申请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深化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林权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进碳金融相关研究,发展碳排放权交易、碳金融市场,有序发展碳租赁、碳债券、碳基金等各类碳金融产品;积极发展环境污染责任险,支持巨灾保险、环保技术装备保险、农牧业灾害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范围。(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等负责)

(四)强化推广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平台,培育和壮大清洁低碳技术推广联盟,建设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协作大平台,搭建清洁低碳技术推广大数据平台。建立技术需求挖掘、技术征集、技术甄别、实践应用等一条龙推广机制。发展第三方技术推广服务,培育专业绿色"经纪人"团队。发挥清洁低碳技术标杆企业的资源整合、示范带动作用。在生态文明及两型社会建设领域编制、认证、实施一批标准,开展科技、标准、产业同步行动,将技术融入标准,以标准推广技术,形成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社会应用-产业培育的创新机制。(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等负责)

(五)加强宣传推广培训。建设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组成的清洁低碳技术推广智库,发挥其社会化服务功能。积极举办清洁低碳技术产品相关展会。打造一批清洁低碳技术产品应用集中展示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和国内外技术交流平台等,宣传和推介清洁低碳技术、产品,发布成功案例,做好政策宣讲,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色低碳生活,推动形成节约、绿色、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新闻办等负责)

长株潭试验区清洁低碳技术推广重点项目(2017-2020年)

延伸阅读:

《2017年度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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