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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厅征集2018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

2017-12-29 14:3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标准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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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征集2018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的函》,以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工作。详情如下:

关于征集2018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的函

鲁环函〔2017〕770号

各市环境保护局、厅直属单位,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适应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第3号公告)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能力,项目参与人员熟悉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二)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与污染源行业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四)监测方法标准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或获得 国家实验室认可,已经建立并实行了较为完备的监测工作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制度,具备开展标准验证工作所必需的条件。

(五)保证高质量完成标准项目任务和项目相关材料(如编制说明、评估报告、验证报告等)的编写工作,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能达到发布的要求。

(六)承担过我省环保标准项目工作的单位及拟担任标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没有出现过在未办理项目变更、调整事宜的情况下,擅自拖延或中止项目,无故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七)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2年,经费预算根据项目任务实事求是申报;同一单位不得有多个团队申报同一项目;正在承担标准项目10项以上(含10项)的单位,或者正在承担标准项目3项以上的个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八)需与其它单位协作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申报前确定协作事宜,明确协作单位的名称、分工和协作经费比例等事项。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评审。

二、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报送要求

标准项目承担单位采用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请项目申报单位对照2018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指南(见附件1),填写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申报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报我厅科技标准处。申报材料应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介绍标准的编制思路、工作内容与资金需求,包括对拟申报项目的理解、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准备开展的主要工作、相关科研及标准工作经验、人员安排及经费预算等方面。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论证和申报单位答辩,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伟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531)66226665

电子邮箱:sdhbbz@126.com

附件:1.2018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指南

2.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单位申报表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

2018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指南

附件2: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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