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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九)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快对现有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综合性开发区、重化工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不同性质的园区,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到2020年,国家试点的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完成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循环化改造。省级重点推进的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取得明显成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等配合)
(二十)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城市污泥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利用餐厨废弃物转化为沼气、提炼生物柴油、工业油脂、固态有机肥、液态微生物菌剂等能源资源产品。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开发多渠道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途径。推进太原、大同等集约化、规范化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配合)
(二十一)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大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再制造重点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发出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再制造技术,推动我省再制造产业发展。研究探索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广工业用水清洁生产技术。(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二十二)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朔州市国家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和燃煤耦合秸秆发电工程。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二十三)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探索在试点城市逐步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平台及“互联网+”的回收新模式。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自主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的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在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建设产业共生平台。(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等配合)
六、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二十四)节能重点工程。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暖民、绿色照明、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能量系统优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等节能重点工程,实现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形成800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能力。推进燃煤电厂节能改造,重点对30万千瓦级以上火电机组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
(二十五)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积极推进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在落实《山西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三年推进计划》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其他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山西省“十三五”期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计划》(晋电改供给办发〔2017〕2号)。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强化工业污染源对标治理,以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全面达标,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快推进“煤改气”和“煤改电”。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和“煤改电”。加大气源、电源的保障力度,开拓气源,支持管道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等多种方式、多种主体供应。完善应急调峰设施建设。(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等配合)
(二十六)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加强全省城市、县城和其他建制镇生活污染减排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工业园区废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工程,将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全部提高到一级A,推进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各类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配合)
(二十七)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等专项行动,国家试点的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实现循环化改造;重点围绕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废气、废水、余压、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快朔州市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在全省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较高的回收网点,对再生资源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培育10个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行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本形成。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重点再生资源回收和规模化利用;加快推进太原、大同、晋中3个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程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七、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八)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加快节能减排科技资源集成和统筹部署,继续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突出源头减排,提高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煤电污染物处理、水污染防治及污水再生利用、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资源化、环境监测、预警与污染控制等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强高效烟气污染物处理和余热回收一体化、废弃物循环利用、水污染防治及污水再生利用等成熟适用共性关键技术示范。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完善节能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发布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组织实施节能技术示范工程,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稀土永磁电机、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一批成熟适用节能技术、产品和装备。遴选一批节能减排协同效益突出、产业化前景好的先进技术,推广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配合)
(二十九)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选择具有示范作用、辐射效应的园区和城市,统筹整合钢铁、水泥、电力等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能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能源创新,推动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鼓励发展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省经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等配合)
(三十)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推动绿色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节能减排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机制。鼓励建立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推动节能减排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开发共享。推荐山西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列入国家推广目录。加快引进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推动山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装备“走出去”。(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等配合)
八、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
(三十一)完善价格收费政策。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严禁各地擅自违规出台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严格落实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促进节能降耗;继续实施并完善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加强运行监管,严肃查处不执行环保电价政策的行为。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快完善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逐步放开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煤改电除外)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气价(煤改气除外)、水价制度、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研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排污费征收范围。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实施环境保护税法。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加大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提高收缴率。(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经信委、省水利厅、山西能监办等配合)
(三十二)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能力建设和公益宣传。推广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扩大征收范围。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
(三十三)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给予大力支持。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担保机制,对于使用绿色信贷的项目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推动银行自律组织逐步建立银行绿色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以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证券化。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合作。(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山西证监局等牵头)
九、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三十四)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健全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探索碳排放权交易,2017年启动山西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用能权交易机制。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开展排污权交易。(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
(三十五)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服务产业市场,推行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带动形成技术研发、产品和装备制造、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一体化的节能服务产业链条。落实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依托山西省节能服务产业协会,打造“一站式”节能服务和咨询平台,推进市场对接。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培育一批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第三方机构。(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等配合)
(三十六)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在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环境公用设施建设与运行、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推行第三方治理。鼓励设立第三方治理项目引导基金,解决第三方治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第三方治理试点,建立以效付费机制。提升环境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建设与运营、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涌现出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三十七)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科学、有序、节约、智能用电,实现企业用电全过程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力争对年用电量2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电能数据采集监测实现全覆盖。扶持和培育一批电能服务企业,为工业企业提供用电情况诊断、专业优化设计、系统评估评价等服务。强化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电力用户进行用电设备技术改造,淘汰低效用电设备和工艺,优化用电方式。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省经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配合)
十、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三十八)健全节能减排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和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各级统计数据基本衔接。完善环境统计体系,补充调整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等重要污染源调查范围。建立健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各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按季度发布各市节能预警信息,约谈目标进度完成滞后的市,及时传导目标压力。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建立市报告、省核查、国家审查的减排管理机制,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重点减排工程调试管理,对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或运行不稳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市县及时预警。(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统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理局等配合)
(三十九)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建立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强化节能指标管理,健全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机制。各市要根据省下达的任务明确年度节能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工作机制;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工程减排,实行分区分类差别化管理,环境质量改善任务重的地区承担更多减排任务。(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
(四十)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考核,坚持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考核相结合,建立以环境质量考核为导向的减排考核制度。各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双控”工作负总责。省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市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市级政府实行问责;对未完成省下达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市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对环境质量改善、总量减排目标均未完成的地区,暂停新增排放重点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暂停或减少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必要时列入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对重点单位节能减排考核结果进行公告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对节能减排贡献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以适当的方式给予表彰奖励。(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
十一、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四十一)健全节能环保地方法规标准。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国家出台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加快修订完善节能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制度,推动修订《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推进地方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统计、企业能源计量和监测等制度。适时修订《山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以立法推动工作薄弱领域的环境保护,以操作性强、条款细化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加强山西地方环保标准的制定,逐步制定污染行业的地方排放标准。(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
(四十二)严格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强化节能环保执法监察,加强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违法单位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确保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确保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等配合)
(四十三)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节能管理、
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高政府节能管理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创新监察执法模式,强化日常执法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节能监察在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中的作用,推动全社会依法合理科学用能。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人员的工作力量。健全环保监管体制,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试点,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排放自动在线监测工作。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制定实施节减排培训计划,面向政府节能管理部门、用能单位、节能服务机构等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节能业务培训。(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配合)
十二、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
(四十四)倡导全民参与。开展节能宣传活动,采取召开专题论坛和技术交流等方式,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宣传,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普及节能科普知识。组织做好每年一度全国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节能绿色发展理念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降耗的积极性,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的社会氛围。发展节能减排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行动。(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军区、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配合)
(四十五)推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方便闲置旧物交换。积极引导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到2020年,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军区、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配合)
(四十六)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法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牵头,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配合)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法院,
省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各民主党派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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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5月21日,广东公司清远压差发电项目圆满结束22天并网调试,正式投产运行,为天然气行业节能减排提供了创新应用场景与解决方案。该天然气压差+光伏一体化项目装机容量达475kW,包括工艺区压差发电及综合楼分布式光伏两部分内容,项目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运营,所发电量的29.96%由站区直接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9日,北京经开区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针对市场需求端应用新技术时了解不足、渠道不畅等情况,着重在新型储能、碳中和、碳足迹及循环利用等方面,初步构建路演、推广和试点的应用体系。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新建工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6日,水电十六局牵头与永福股份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电源侧电化学储能项目之一的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100万千瓦/600万千瓦时电源侧储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运维项目。该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计划的核心项目,通过推动新
截至5月18日,塔里木油田首个百万千瓦级整装光伏项目——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累计发电近6000万千瓦时。近年来,塔里木油田锚定“双碳”目标,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电气化提升,形成了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逐年下降、清洁能源利用率和电气化率快速上升的“两降两升”良好局面。塔里木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持续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百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统筹有序推动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在保障能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5月22日正式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指出:统筹提升能源安全供应能力。夯实市内电源基础,加快推动两江燃机二期等天然气发电、合川双槐三期煤电项目,加快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力推进外电入渝工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提出,健全以治水治气为牵引的“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打好治水攻坚战,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进度,全域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打好治气攻坚战,严格控制PM2.5浓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协
随着“531”光伏并网节点临近,项目交付能力成为决胜关键。面对全国多地集中并网需求,深圳安泰科以柔性支架技术为核心,依托全链路高效供应链,用数据和实力诠释“交付力即竞争力”——年产能40GW、单个生产基地日吞吐量可超1000吨、交付周期缩短15%,助力客户抢占政策窗口期!从研发到落地:技术硬实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四川省南充市生市态环境局拟对南充潆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共5个工作日)。项目名称:南充潆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西充县、顺庆区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南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200MW/800MWh!8种储能技术混合!国家能源集团青海储能电站投产!5月16日,青海公司大柴旦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配套储能电站工程科翡储能电站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成功实现投产运行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2×660MW燃煤机组三大主机中标公示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锅炉成套设备、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东方汽轮机、上海锅炉厂等预中标。详情点击“疆电入渝”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2日,由元工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总承包承建的晋中市元工2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一期工程(220kV归元储能电站)顺利并网投运。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独立储能,备案装机容量200MW/200MWh,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容量为100MW/100MWh。主要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克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5月21日11时53分,随着最后一组光伏阵列正式接入电网,华能威顿汾西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施工过程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升压站和光伏场区多次易址导致合规性手续及设计变更,线路工程交叉跨越和钻越数量多,征地协调复杂,管理难度大,施工周期长。另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3日,山西省平定县400MW/800MWh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该储能电站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将建设一座400MW/800MWh预制式集装箱储能站,涵盖电池集装箱、PCS升压一体机以及一座新建的220kV升压站。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
5月19日,山西长治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长治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开发区要加快探索建设绿电产业园,推进新建标准厂房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利用,建立完善分布式能源系统,分阶段、分区域实现对企业“绿电直供”,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节能降碳、绿色转型,为外向型经济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31个地方2025年4月的发电量数据,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1、北京市2025年4月,北京市总发电量2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其中,火电发电量2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水力发电量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2%;风力发电量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7%;太阳能发电量0.203
5月22日,2025年度“北极星杯”虚拟电厂影响力企业颁奖典礼隆重举行,五十多家企业荣获奖项。近年来,虚拟电厂凭借聚合分布式资源、快速响应调控等优势,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创新载体之一。进入2025年,随着国家《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的发布,为虚拟电厂市场机制重构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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