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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全文)

2018-02-22 14:3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垃圾发电项目新旧动能转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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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拓展动能转换新空间

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坚决避免各自为政、同质竞争和低端重复建设,因地制宜、因业布局、因时施策,系统谋划推进区域、城乡、陆海和减排节能统筹发展。

第一节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和整体性,打造区域统筹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性制度作用,健全基于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配套政策体系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形成各类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在严格保护好生态和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前提下,集约高效有序开展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重点水源地、湿地、国家森林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探索推进“多规合一”,依法开展战略环评和园区规划环评,提高空间治理能力和管控效率。

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实施重点产业集聚工程,推动企业入区入园,打造若干产业功能区、产业基地和产业带。做好省级项目统筹,谋划推进一批补齐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整体层次、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跨区域关键性大项目,探索各市间重大园区、项目的联动协作机制和利益分成机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评估调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推动沂蒙革命老区整体发展,在全国打造率先脱贫、壮大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的典范。

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济莱一体化、济淄一体化、济泰一体化、青潍一体化、烟威一体化等区域协作发展。强化规划政策协同对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市场统一开放、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实现共赢发展。创新区域合作的组织保障、规划衔接、资金分担、信息共享、政策协调等机制。支持济南、青岛、烟台等市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推进撤县设市、设区。

第二节 统筹城乡一体发展

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山东半岛城市群开放发展和一体化发展水平,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和发展边界,增强大城市辐射带动功能,积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完善中小城市产业分工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等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财政转移支付、省级投资基金安排、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三挂钩”政策,稳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支持武城开展产城融合试点,探索就地城镇化路径模式。以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利化、社会治理精细化为重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城市老城区有机更新。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

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开展新一轮县域经济提升行动,推动县域融入毗邻区域中心城市主导的产业分工体系,引导县域特色主导产业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做大做强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转移支付、土地供应、资金筹措、人才支持、项目建设等方面向县域重点倾斜。支持新泰、龙口、广饶、岚山区、淄川、威海南海新区、齐河、滕州等有条件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升格,支持罗庄区、日照空港等有条件的县区创建省级开发区,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试点。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村水、电、路、气、暖、信息、环卫、排污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探索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模式,健全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坚持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积极创建美丽乡村,引导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有序建设。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加强养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乡风文明行动,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乡村生产生活,形成良性乡村文化生态。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发挥好群众组织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快于经济增幅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第三节 统筹陆海联动发展

坚持陆海资源互补、陆海发展并举、陆海安全并重,综合考虑陆海承载能力,协同推进陆海开发、建设和保护,实现陆海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创新陆海统筹管理模式。全面开展陆海产业规划衔接,繁荣发展湾区经济。以临港临海产业为重点,加快沿海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建立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的海洋信息联动机制,建设全省海洋大数据中心,创建全国“智慧海洋”建设示范区。在维护海洋生态空间安全的基础上,统筹滨海土地、围填海造地、海岛开发,缓解沿海地区土地资源瓶颈约束。统筹海陆水资源利用,实施“胶东海上调水”工程,沿海重化工业园区要优先利用淡化海水,沿海城市要逐步推广大生活海水利用,以海补淡,节约稀缺的内陆淡水资源。

加强岸线资源保护利用。强化河湖海域空间生态管控,保护自然岸线,推进人工岸线生态化。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严格河流水质考核。保护山东半岛黄金海岸资源,建设国家岸线资源保护利用试验区。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浅海海底森林营造、蓝色海湾治理、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黄金岸线恢复和潮间带湿地绿化美化五大工程,在沿海7市开展河海共治、海岛生态、占用优质岸线退出、海洋保护区规范化管理等试点,支持威海推进重点海湾保护治理“湾长制”试点创新。支持长岛创建国家海洋公园和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四节 统筹减排节能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加强减排降耗治污。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稳定预期的基础上,实行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序推进气(电)代煤改造,加强规模以下企业和城乡燃煤用户污染治理,争取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享受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治理政策,实现煤炭消费绿色化、清洁化。实施全链条水污染防治,加大土壤污染管控修复力度,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鼓励发展绿色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绿色能源深度开发利用。创建一批绿色工厂,推进能源精细化管理。

发展低碳生态经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产工艺绿色化升级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淄博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快枣庄、东营、济宁、泰安、临沂、莱芜等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支持新泰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振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示范工程建设,探索采煤塌陷地治理市场化运作新模式。支持济南市探索建设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统一的交易平台。深入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强化生态制度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推动实施泰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国家试点,支持日照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工程,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环湖沿河大生态带建设工程。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实施鲁中、鲁南地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开展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支持济南、青岛、淄博、临沂等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支持沂源等1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支持济南开展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支持聊城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与沿黄各省密切协作,积极推进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

第九章 夯实动能转换新支撑

适应新时代新趋势新要求,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超前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节 建设一流服务政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包容创新、审慎监管、运行高效、法治规范的服务型政府,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责,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开展新兴经济领域管理权责重心下移试点,将部分有利于促进动能转换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依法下放或委托设区市实施。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多证合一”,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提高精准放权、协同放权水平,保障地方和基层对下放事项接得住、接得好。深化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创建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验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降低准入门槛,创新监管模式,完善快速服务响应机制,建立支持新兴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发展壮大的生态体系。明确监管内容、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统一高效的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和预防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改进优化政务服务。规范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自主裁量权,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联审联办、全链条办理。推进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建成全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高中介服务标准,清理和规范政务服务涉及的各类认证、评估、检测等中介服务项目。

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全面清理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社会信用、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能源节约、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法规规章。定期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快法规制度适应性修订。加强新设行政许可审查论证,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

完善市场竞争和消费环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加快健全市场监管机制,着力打破地区分割、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创新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等重要产品监督管理,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整体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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