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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3-15 08: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黑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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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黑龙江省印发《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环保厅文件[2018]51号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为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开展了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我省参照国家做法,本着市级申报、省级确定的原则,拟开展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请有先行区建设意愿的市(地)于4月1日前以当地政府名义向省厅提出正式申请,我厅将结合全省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总体安排,选取部分市(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工作。

联系人:土壤处汪立志13354502726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2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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