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全文:青岛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2018-03-23 13:0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青岛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强化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构建地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体系。按照国家部署,组建团队,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账户管理系统和工作机制,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构建专业咨询服务平台,持续开展企业配额管理和碳资产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建立涉及主要行业和各层次的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培训中心。组织条件成熟的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示范,推进相关国际合作。开展碳金融及碳市场对我市主要行业发展影响研究。持续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重大问题跟踪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七、加强低碳科技创新

(一)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总量控制目标中期评估和实施路径探究、低碳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电子家电行业和食品饮料行业低碳产品认证标准制定、低碳城市试点低碳建筑领域标准及经验研究和机制建立等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战略政策研究基地建设。编制适应气候变化规划和行动方案,深化气候变化减缓与适应的基础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二)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示范。研发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海洋等重点领域经济适用的低碳技术。建立低碳技术孵化器,鼓励利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等市场资金,加快推动低碳技术进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大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核心技术研发、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能力,对减排效果好、应用前景广阔的关键产品支持规模化生产。加快建立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机制,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形成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联动机制。增强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产业化基地、高新区对低碳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八、强化基础能力支撑

(一)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强化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相关统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定期编制市和区(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和监测体系,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台账记录。逐步建立完善市和区(市)级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报告制度,提高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

(二)完善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加大地方预算内资金对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综合配套政策,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绿色债券等手段,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涵盖节能、环保、低碳等要求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展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医院等创建活动。完善区域低碳发展协作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

(三)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加快培养技术研发、产业管理、国际合作、政策研究等各类专业人才,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低碳产业联盟和社会团体,加强气候变化研究后备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等各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人员国际交流,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鼓励学校增加应对气候变化教育教学内容,加强环境友好学校建设。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等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的低碳战略决策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九、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加强气候变化领域国际对话交流,广泛开展与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利用国际机构优惠资金和先进技术支持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继续推进清洁能源、防灾减灾、生态保护、气候适应型农业、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设等领域国际合作。结合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低碳项目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外办、市贸促会)

十、强化保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将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各区(市)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跟踪评估机制。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标预测预警机制,推动各区(市)、各部门落实低碳发展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统筹各种资金,切实加大投入,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积极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和配套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公众参与机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工程决策等领域,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温室气体查看更多>温室气体排放查看更多>青岛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