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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2018-04-09 14:5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兰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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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解决城镇“马路市场”、乱贴“小广告”等问题。以人口密集区域、景点景区为重点,加快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停车泊位建设,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取缔有碍交通、影响市容的“马路市场”,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城管委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文旅局、市工商局

(十)推进城乡风貌整治。城镇建设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抓好市政设施建设,结合海绵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地下管廊改造等项目,全面改造城市地面、建筑立面、空中线网、天际线,提升城镇整体形象。村庄建设要崇尚自然、依山就势、就地取材,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实现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圈,凸现田园风光、自然风貌。要顺应生态肌理、山脉纹理,不搞推倒重来、大拆大建。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城管委

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局

(十一)健全完善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网格员的监管职能,强化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知晓率、签订率、落实率,确保沿街市容环境干净有序。三是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户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引导村民自愿缴费并鼓励村集体适度出资(尚未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区县抓紧制定出台收费标准),促使农村居民自觉服从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农户家庭垃圾分类和投放责任,倡导文明生活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四是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保洁员队伍,村庄保洁人员数量基本满足要求,队伍较为稳定,确保人员经费和保洁设备的投入,完善《卫生保洁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推进乡镇、村庄保洁员队伍常态化建设。五是创新管理机制,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数字城管、机械保洁,建成一批数字管理系统和管理平台。六是建立市、区县公共财政对农村垃圾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的稳定投入机制,确保长期有效运营。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

三、实施步骤

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分七个阶段组织开展:

(一)2017年8月底,制定我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三年工作计划以及城镇、村庄风貌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阶段目标,制定考核激励措施,分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城乡陈年垃圾清理。所有乡镇、村庄的保洁员全部配备到位并正常开展清扫保洁工作。以区县为单位确定不同区域的垃圾处理模式,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垃圾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建设规划,落实具体项目布局和筹措资金,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彻底整治城镇车辆乱停放及“马路市场”、“小广告”等问题。彻底清理乱搭乱建,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所有村庄人畜分离,建筑材料和生产生活资料有序堆放。

(三)2018年12月底,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停车泊位建设到位,切实解决城镇停车难的问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管网统筹建设、协调运行,村庄建立起或集中或分散的污水处理系统。老旧失管小区、背街小巷完成修整改造。

(四)2019年6月底,全市所有乡镇垃圾转运场(站)、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无害化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所有村庄的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在区县、乡镇、村分别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可行、有效、稳定的村庄保洁管理机制;农村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3%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各区县完成城镇、村庄风貌整治任务。

(五)2019年8月底—2019年11月,市政府组织对各区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整改存在的问题,未通过验收的区县完成整改达到验收标准。

(六)2019年11月—2020年3月底,迎接省政府组织的各市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验收。

(七)2020年4月—2020年6月底,对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为确保全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胥波同志为组长,副市长唐琦、左龙同志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分管副主任和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兰州市城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兰州市农村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兼任。城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管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农村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督查检查等工作。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相应成立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全面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10日前上报市政府。

由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全域垃圾治理负总责,落实乡镇、街道垃圾治理的主体责任,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乡镇(街道)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村委会(社区)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居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社区)保洁,做到收运及时,保持村庄(社区)干净整洁。

(二)加大投入,保障到位。市财政部门在统筹现有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支持,每年列支专项资金,对督查考核排名前列的区县“以奖代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可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同时,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四)强化督导,奖惩并举。将全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各单位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后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1.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

3.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督查考评办法(试行)

4.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

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胥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唐琦 市政府副市长

左龙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张伦涛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俞周元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朱建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石占茂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刘凤恒 市发改委主任

王正祥 市工信委主任

梁益中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牛成喆 市财政局局长

芮文刚 市环保局局长

唐伟尧 市城管委主任

孙敏毓 市国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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