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于近日印发,旨在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合肥市水环境质量。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保护水质为目的,在全市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县界断面、出市境断面和国家、省、市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即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辖区将支付污染赔付金;当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时,责任辖区将获得生态补偿金。详情如下: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4月3 日
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4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保护水质为目的,在全市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县界断面、出市境断面和国家、省、市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即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辖区将支付污染赔付金;当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时,责任辖区将获得生态补偿金。
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淠河总干渠罗管闸断面按照已签订的协议执行,烔炀河入湖水质监测断面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烔炀河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32号)执行,暂不列入本办法补偿范围。
第三条 市环保局负责补偿断面的设置,按照国家、省要求组织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并根据环境管理需要调整断面设置和水质目标。补偿断面水质年度目标根据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未列入目标责任书的断面,水质年度目标根据水功能区和环境管理需求确定。
市财政局负责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的转移支付工作。资金管理办法由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四条 按照断面属性,以环保部、省环保厅、省巢管局、市环保局确定的监测结果,每月计算污染赔付、生态补偿金额。各断面由责任辖区与市财政之间进行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左右岸分属两个责任辖区的断面,赔付、补偿金额以赔付、补偿标准的0.5倍进行计算。
第五条 污染赔付金额根据断面污染赔付因子超标情况进行多因子加和计算。断面污染赔付因子共3项,分别为高锰酸盐指数(适用水质年度目标达到或者优于Ⅲ类的断面,其余断面采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3项指标,标准限值为水质年度目标类别对应的指标浓度。当断面污染赔付因子监测数值超过标准限值时,由责任辖区对市财政进行污染赔付。
污染赔付标准暂定为:断面水质某个污染赔付因子监测值数值超过标准限值0.5倍以内(含0.5倍),责任辖区赔付30万元,超标倍数每递增0.5倍以内(含0.5倍),污染赔付金额增加30万元,单因子指标污染赔付金每月限额为200万元。
在核算污染赔付金额时,考虑同一条河流上游入境对下游相邻断面水质的影响,河流上游入境断面及下游出境断面水质指标均超过目标值时,按上游入境断面指标影响系数计算下游出境断面的指标浓度值(计算公式见附件2)。
第六条 生态补偿金额根据断面水质类别进行计算。断面水质类别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确定。断面水质类别优于年度水质目标类别的,由市财政对责任辖区进行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标准暂定为:月度断面水质优于年度水质目标一个类别的,责任辖区每次获得30万元生态补偿金;优于年度目标两个类别及以上的,责任辖区每次获得60万元生态补偿金。
第七条 年度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当年不予发放生态补偿金,污染赔付金正常收缴。突发环境事件等级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确定。
第八条 市环保局每月计算各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并会同市财政局通报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同时向社会公布。市财政通过年终结算、直接收缴或支付等方式,对断面的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
第九条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如有异议,应于收到通报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环保局提出复核申请。市环保局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调查复核,并于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最终核定意见。区域生态补偿工作上、下游地区有关争议事项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协调、作出认定。
第十条 污染赔付金、生态补偿金应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断面表
2.下游出境断面的指标浓度值计算公式
附件1
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断面表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于近日印发,旨在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合肥市水环境质量。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保护水质为目的,在全市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县界断面、出市境断面和国家、省、市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即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辖区将支付污染赔付金;当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时,责任辖区将获得生态补偿金。详情如下: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4月3 日
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4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保护水质为目的,在全市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县界断面、出市境断面和国家、省、市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即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辖区将支付污染赔付金;当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时,责任辖区将获得生态补偿金。
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淠河总干渠罗管闸断面按照已签订的协议执行,烔炀河入湖水质监测断面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烔炀河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32号)执行,暂不列入本办法补偿范围。
第三条 市环保局负责补偿断面的设置,按照国家、省要求组织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并根据环境管理需要调整断面设置和水质目标。补偿断面水质年度目标根据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未列入目标责任书的断面,水质年度目标根据水功能区和环境管理需求确定。
市财政局负责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的转移支付工作。资金管理办法由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四条 按照断面属性,以环保部、省环保厅、省巢管局、市环保局确定的监测结果,每月计算污染赔付、生态补偿金额。各断面由责任辖区与市财政之间进行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左右岸分属两个责任辖区的断面,赔付、补偿金额以赔付、补偿标准的0.5倍进行计算。
第五条 污染赔付金额根据断面污染赔付因子超标情况进行多因子加和计算。断面污染赔付因子共3项,分别为高锰酸盐指数(适用水质年度目标达到或者优于Ⅲ类的断面,其余断面采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3项指标,标准限值为水质年度目标类别对应的指标浓度。当断面污染赔付因子监测数值超过标准限值时,由责任辖区对市财政进行污染赔付。
污染赔付标准暂定为:断面水质某个污染赔付因子监测值数值超过标准限值0.5倍以内(含0.5倍),责任辖区赔付30万元,超标倍数每递增0.5倍以内(含0.5倍),污染赔付金额增加30万元,单因子指标污染赔付金每月限额为200万元。
在核算污染赔付金额时,考虑同一条河流上游入境对下游相邻断面水质的影响,河流上游入境断面及下游出境断面水质指标均超过目标值时,按上游入境断面指标影响系数计算下游出境断面的指标浓度值(计算公式见附件2)。
第六条 生态补偿金额根据断面水质类别进行计算。断面水质类别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确定。断面水质类别优于年度水质目标类别的,由市财政对责任辖区进行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标准暂定为:月度断面水质优于年度水质目标一个类别的,责任辖区每次获得30万元生态补偿金;优于年度目标两个类别及以上的,责任辖区每次获得60万元生态补偿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落实水环境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管理目标,改善水环境质量,近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合肥市财政局修订出台了《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相较于2018年印发的《合肥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新《办法》对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提出更高要求,生态补偿断面较原来增加28个,生态补偿
安徽省宣城市近日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建立以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共设有省级补偿断面10个、市级补偿断面8个。据悉,宣城市以“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为原则,实行“双向补偿”,用经济杠杆撬动水污染防治工作更上新台阶。同时
近日,新修订的《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自1993年通过以来,先后于1997年、2006年进行过两次修正。这次修订是对《条例》的全面修改,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从监管方式、管控标准、防治措施等方
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今年起,水质对赌生态补偿模式在安徽省推行。近日,首月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出炉,滁州市因断面水质严重恶化支付污染赔付金600万元,因断面水质改善获得收入最多的是阜阳市,收入250万元。今年1月,《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意味着安徽在全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于近日印发,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在全省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市界断面、出省境断面和国家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即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市支付污染赔
近日,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公司中标华阴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1.1亿元。该项目位于华阴市太华办、华山镇等辖区内,拟新建污水处理站18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6座,敷设污水收集管网长度约4.9万米。该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升华阴市及周边区域的水环境质量,为当地的生态环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茂名市人民政府发布《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9月11日上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与贵阳水务环境集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何小丽,局长伍向东,党委委员、副局长卢鑫,贵阳水务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仕勇,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朝虎,财务总监李琳出席签约仪式。此次战略合作旨在深入推进贵阳市“生态立市”战略。
近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金科环境”)与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巴中发展控股集团”)、巴中优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巴中优渥新材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巴中水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水环境质量改善与提高、供水厂提标改造、再生水厂等层面开展务实落地合作,持续为巴中经济社会发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进一步加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丹江口水库湖北境内水质稳定达到供水要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到2035年,实现存量问题全面解决,潜在风险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发布《重庆市万州区镇乡污水处理厂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万州区镇乡污水处理厂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规划制定的背景、指导思想、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第2部分(第五条至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于3月8日上午举行,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有目共睹,老百姓明显能感觉到身边的环境在变好,但去年多地仍然出现重污染天气,想请问黄部长,如何看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对今年
1月1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于2024年2月8日。该规范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依据、审核过程以及审核细则要求。适用于陕西省级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工作,其他可参照执行。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维护公众健康,推进践行新发展理念的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合肥烟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废气处理设备(RTO)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西安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报价525万元。该项目拟购一套废气处理设备(蓄热氧化焚烧炉,旋转式RTO)。合肥烟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废气处理设备(RTO)购置项目(招标编号:GN2024-
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产物,市政污泥主要来源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主要由水、有机质、无机物颗粒和胶状物混合组成,其富含有机质,是具有一定热值的资源。目前市政污泥含水率一般在80%左右,普遍存在热值低、无法直接焚烧利用、堆放占地面积大、处置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污泥的处置污泥一般采取卫生填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0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优化外资企业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支持外资企业在肥设立研发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等,支持外资企业参与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详情如下: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优化外资企业营商环境若干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喷漆废气源头控制及治理设备提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合肥艾莉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报价1167万元。项目内容包含:(1)新建固定式喷漆房;(2)新废气处理设备(配套:技术要求一中新建固定式喷漆房、原有1#喷漆房、以及技术要求二中
日前,安徽合肥500千伏孔龙线升级改造工程正在进行。500千伏孔龙线全长约64千米,是华东地区供电“动脉”之一,2017年5月正式投运,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今年3月启动孔龙线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共新建和改造铁塔152基,线路83千米。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完成,目前第二阶段工作正加速推进,全段改造将于明年完
10月14日,合肥市瑶海区二十埠河流域环境治理及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总投资约193818.45万元。项目概况合肥市
10月1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合政办秘〔2024〕30号),其中提到,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报装纳入国家提升“获得电力”服务范畴,指导电网企业开辟接电绿色通道,将接电报装纳入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三零”服务事项,依据相关技术标
9月30日,安徽合肥包公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前公示。项目名称:合肥包公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05-340000-04-01-709491项目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合肥市瑶海区项目主要内容:新建合肥包公50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主变2台、变电容量200万千伏安,新建500千伏线路4千米,同步建设
合肥市人民政府网站10月9日发布《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合政办秘〔2019〕9号)同时废止。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
10月9日,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公司”)正式移交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庆伟,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伟,市建投集团、市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出席会议,水投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合肥运营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参会。市委、市政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合肥烟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废气处理设备(RTO)购置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545万元,拟购一套蓄热氧化焚烧炉,旋转式RTO废气处理设备。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