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江门市环委会正式印发《江门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根据《任务清单》,江门市今年要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共计82项。鉴于江门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较为严峻,因此其中有29项任务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江门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分为六大类82项。分别为8项中央、省环保督察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8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工作任务,29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16项水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10项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11项环境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提到,实施陶瓷行业提标改造工程,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陶瓷生产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三年提标改造方案,全市33家陶瓷生产企业(其中:新会3家、台山1家、开平6家、鹤山1家、恩平22家)废气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年修改单排放浓度限值,核定排污总量时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逐步收严,到2020年收严到100毫克/立方米。
江门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中央、省环保督察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共8项)
1全面完成蓬江区天沙河(含鹤山市雅瑶河)、杜阮河,江海区麻园河、龙溪河,新会区会城河、紫水河等市区建成区6条黑臭水体整治,消除黑臭。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基本完成17个列入全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清单的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其中新会区2个、台山市6个、开平市6个、恩平市3个。按照省下发的整改建议书以及《江门市镇级填埋场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一场一策”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并加快完成整改落实。
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进一步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的排查、监测和整治。按照全省美丽海湾建设有关规划要求,开展我市相关工作规划和美丽海湾试点申报工作。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出台实施《江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试点推进、分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按照“四分类”完善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筑余泥受纳场规划建设,以及市区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项目等工程建设。
2018年12月底,持续推进。
5持续推进非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进一步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清理工作成果,出台实施《江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18年底,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2%以上。
2018年3月底前,出台实施《江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并对外公布。
2018年4月底前,各市(区)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对外公布并组织实施;6月底前,完成镇(或村委会)与养殖场(小区)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7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完成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填报工作,做好规模畜禽养殖场基本数据录入工作;12月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2%以上。
6持续抓好跨界河流治理和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目标保持工作。加强跨界河流治理统筹协调,形成全流域系统治水、协作共治机制,有效解决“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根据省有关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要求,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西江干流水道下东、西海水道清澜、牛牯田、潭江恩城水厂、苍山渡口断面水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江门河上浅口、潭江牛湾断面水质保持Ⅲ类。
2018年12月底,持续推进。
7全面完成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整改任务。截止2018年2月8日,省督查专报反馈涉及我市重点环境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16个,继续跟进整改1个(蓬江区)。省督查反馈存在环保问题企业788家,已完成整改551家,继续跟进整改237家,其中蓬江区47家、江海区67家、新会区39家、鹤山市17家、台山市12家、开平市27家、恩平市28家。
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
8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整改工作。
2018年全年开展。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工作任务(共8项)
9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1)2018年12月底前,各市(区)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规划编制,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2)2018年5月底前,重点针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修订)》中现状未达标、未统计的指标,相关部门制定达标工作方案,确定2018年度工作任务并推进相关工作。
10严守生态红线,严格环保准入。划定江门市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严格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
2018年3月底前,各市(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初步划定;9月底前,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11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市区主城区化工、陶瓷、玻璃、造纸、制革等重污染行业淘汰退出工作。
2018年4月底前,出台主城区重污染行业淘汰退出方案并实施。
12持续强化铁腕治污,严执法、强监管抓出环境治理成效,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1)强化对我市主城区及周边地区玻璃、陶瓷、化工、造纸、皮革等行业开展全面监测执法,推动一批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全年推进。
(2)继续推进全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重点对蓬江区荷塘镇,新会区红木家具行业,开平市五金铸造行业,鹤山市家具制造行业进行整治。
2018年3月底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6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12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3)继续推进区域性、行业性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持续推进蓬江区荷塘镇、恩平市沙湖镇等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整治,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并摘牌。
(4)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化铁腕治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巩固深化环境执法百日整治工作成果,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2018年全年开展。
13推进市区主城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优化布局工作。
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主城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应用规划调整;编制主城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搬迁方案并组织实施。
14优化调整“1+6”园区、五大万亩园区和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的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出台产业引导和扶持政策,促进“工业入园,集中治污”,为我市主城区及周边的转移企业提供承接平台。
2018年全年推进。
15巩固“创森”成果,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和江门市公园城市建设。
(1)继续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公益林扩面17万亩。
(2)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公园建设,加快推进新会区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开平市孔雀湖国家湿地公园、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蓬江区天沙湖湿地公园、江海区西江外滩生态湿地公园、台山市金星湖公园、开平市白云石森林公园、鹤山市乌石台森林公园、恩平市响水龙潭森林公园等9个新公园建设,建成镇街公园5个,新建改建村居公园138个。
16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2018年全年推进。
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共29项)
17出台江门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2018-2020年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按省要求出台方案并组织实施。
18开展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源解析和防控研究,提高科学治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精准分析污染构成及来源,精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2018年全年开展。
19淘汰市区扩大划定的禁燃区内已建成的28台在用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集中供热项目除外)(其中:蓬江区12家、江海区9家、新会区7家)。
2018年6月底前完成。
20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市扩大调整禁燃区范围,并完成扩大划定的禁燃区内已建成的燃用高污染燃料各类设施的淘汰工作。
2018年3月底前,完成禁燃区范围扩大调整工作;12月底前,完成扩大划定的禁燃区内已建成的燃用高污染燃料各类设施的淘汰工作。
21对禁燃区范围内高污染燃料的销售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对禁燃区范围内高污染燃料的销售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执法行动,加强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行为的监管,现有销售点不得向禁燃区内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销售高污染燃料。
2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做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优化调整全市能源消费结构。
按照省的要求,将省下达的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区。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096万吨,比2017年下降10万吨。2018年全年开展落实。
23实施陶瓷行业提标改造工程,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陶瓷生产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三年提标改造方案,全市33家陶瓷生产企业(其中:新会3家、台山1家、开平6家、鹤山1家、恩平22家)废气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年修改单排放浓度限值,核定排污总量时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逐步收严,到2020年收严到100毫克/立方米。
2018年4月底前,出台全市陶瓷行业提标改造方案;
2018年12月底前,全市在产陶瓷生产企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实现第一阶段提标目标要求(140毫克/立方米)。
24开展水泥及水泥制品行业专项整治,以颗粒物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现有除尘设施维护和监管,提高生产系统密闭性,强化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防尘精细化管理,每季度开展粉尘污染指标监测,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
2018年4月底前,出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水泥及水泥制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25推进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连片整治,重点开展主城区石材加工、家具制造等粉尘污染问题突出加工行业企业整治。
2018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建立管理台账;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26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加强全市禁燃区范围外77台在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监管(其中:新会区31台、台山市4台、开平市21台、鹤山市4台、恩平市17台)。
2018年9月底前,完成蓬江区江沙片区供热项目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江海区高新片区供热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新会区崖门片区供热项目动工建设。
27开展生物质锅炉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淘汰注销非法锅炉,在用生物质锅炉达到或优于现行天然气锅炉对应的排放标准。
2018年6月底前,出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8年10月底前,在用生物质锅炉完成发现问题的整治或淘汰注销工作。
28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出台《江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建立并完善市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大力推进化工、家具、印刷等13个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整治;完成60家省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方案”编制及整治,完成70家市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第一批)“一企一方案”编制,并按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2018年5月底前,出台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2018年6月底前,完成排放调查工作,建立市级重点监管名录;
2018年12月底前,省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完成“一企一方案”编制及整治工作;市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第一批)完成“一企一方案”编制,并按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29加强工地扬尘污染精准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实施《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在建施工工地加强视频监控,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落实扬尘“6个100%”防控措施。推广绿色施工示范工地,通过现场会等措施强化宣传;加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物料运输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上,与会全国政协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年。近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召开地方两会,讨论和部署新一年的发展改革工作。笔者梳理发现,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地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计划》共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108项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
2月7日,2025年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24年工作,深刻分
近期,地方两会相继召开,明确今年重点工作任务。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备受关注。北极星对已发布的31个省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汇总发现,多地将环保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中生态环境出现116次,绿色低碳55次,环保出现45次,空气质量36次
日前,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壮大,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多彩人文之韵充分彰显,巴山蜀水更加秀美安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美丽四川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四川基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现场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一、《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
3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详情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粤府函〔2025〕26号为做好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3月13日,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罗堆村光伏治沙项目竞争性配置中选企业公布,中选企业为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和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联合体。公告显示,该项目竞配规模为5万千瓦,项目地点为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罗堆村。竞配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光伏发
3月10日8点58分,随着起重指挥员一声哨响,广东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6号机组转子一次落位顺利完成吊装,梅蓄二期机电安装取得又一重大进展。梅蓄二期6号机组转子主要由支架、磁轭和磁极三大部分组成,外径5.96米,最大高度为3.095米,装配后起吊总重量约420吨(含50t吊具),通过桥机采用平衡粱套轴的方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3月11日,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据悉,转让底价为2.22亿元,转让方为广州市荔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持有产股权比例:5%),注册资本为4亿元,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行业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2月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的通知。2025年2月1日至28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通过了15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名单见附件),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核。现予以公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第一百零七批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显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9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13家售电公司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交易中心受理了群众以实名书面形式对其中9
日前,广东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通知指出,屋顶光伏项目应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进行报装备案。备案前应将所建设的屋顶光伏项目整理形成项目清单,向屋顶光伏项目所在村(居)委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广东省海丰县中心区(附城镇、城东镇)两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深能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利濠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约为11549.67万元,服务期限36个自然月。公示如下:服务范围:负责附城镇及城东镇规划区范围内附城镇1769374.5m、城东镇25249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损失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2024年度有补偿补贴计划发放50万元,于2025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适时组织两期竞价发放,竞价发放具体规则见竞价公告。生态环境厅可根据市场情况按程序调整有
3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2024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交通(港口)和数据中心六个行业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深圳市除外,下同)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和交通(港口)等行业
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11日通报,500千伏鹅凰开关站(简称“鹅凰站”)及相关线路改造工程已启动。此次升级改造作业面横跨阳江、云浮、茂名、佛山等4个地市,涉及500千伏茂名博贺电厂3、4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粤西网架优化二期等五项重点工程。升级改造后,鹅凰站接线方式将从原来的“5进3出”变为“7进6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