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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2018-04-12 11: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产业海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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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南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总体目标为2018年开始,绿色信贷投放规模保持适度增长。利用财政贴息支持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2018年,初步建立海南绿色金融评估机制,争取绿色债券实现零的突破。到2022年,基本建立多层次的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体系、多层级的服务支撑体系和规范有序的市场运作机制,绿色信贷支持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绩,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平均水平,绿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绿色债券发行初具规模,初步形成辐射面广、影响力强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打造绿色金融实践范例。详情如下: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关于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绿色产业实行差别化授信政策,鼓励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股权融资的决定,进一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培育壮大绿色金融市场主体,推动全省加快形成绿色产业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在“青山绿水”变成“金山银山”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以绿色金融支持海南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为主线,探索海南绿色金融发展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绿色崛起,科学发展。金融机构将环境评估纳入金融产品和服务流程,注重对生态环境和绿色产业的支持,同时实现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2.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加强金融与财政、产业、土地、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协调配合,支持热带高效农业、旅游、海洋与渔业、医疗健康和医药等海南特色优势产业的绿色转型升级。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政府在规划指导、政策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市场约束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投资。

4.规范有序,持续发展。推进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制机制和配套措施等创新,提高绿色金融风险识别能力,推动全省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18年开始,绿色信贷投放规模保持适度增长。利用财政贴息支持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2018年,初步建立海南绿色金融评估机制,争取绿色债券实现零的突破。

到2022年,基本建立多层次的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体系、多层级的服务支撑体系和规范有序的市场运作机制,绿色信贷支持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绩,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平均水平,绿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绿色债券发行初具规模,初步形成辐射面广、影响力强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打造绿色金融实践范例。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支持在琼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总行或省级分行开展绿色金融战略合作,在海南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业务中心)或绿色金融专营分支机构,配备专业的绿色金融产品经理,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支持省农信社发挥服务网点遍布全省的优势,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支持海南银行发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势,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造绿色金融服务品牌。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挥支农支小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金融创新。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和专业性中介机构等积极参与我省绿色金融业务,为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支持依法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依法合规参与我省绿色投资。建立适用于在琼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自评价,探索开展绿色银行评价。(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科学设计绿色信贷产品,创新绿色信贷抵质押担保模式;加快出台我省专利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完善应收账款登记流程,推动开展专利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探索推动节能项目收益权、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双修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收益权等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抵质押物,降低节能项目收益权、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双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收益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物业务办理的合规风险。结合海南“五基地一区(国家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天然橡胶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热带水果和花卉基地、水产养殖与海洋捕捞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创新绿色惠农信贷产品,重点支持热带现代农业、有机生态农业、旅游休闲农业等农业产业化项目加快发展,支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挥海南省共享农庄发展基金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融资。(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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