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2.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继续扩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对全市应急管控企业名单和错峰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涉气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筛选达到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要求标准,但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于2018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在全市基本实现污染源的全面监控。健全全市工业企业监控制度,切实发挥自动监控在环境管理中“千里眼”的作用,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一个月内传输有效率达不到90%的排污单位,按不正常运行监控设施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3.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实现有色、建材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完成省定规模以上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4.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绿色设计平台和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2018年年底前,争取建设1家绿色示范工厂,对于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园区的,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5.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等行业,推广电窑炉。在采矿、建材、食品加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运输环节,推广电驱动皮带传输。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各相关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五)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组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巩固扬尘污染防治成效。
26.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2018年4月底前,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下设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成员由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统筹负责建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国土等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管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
27.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意见》(豫环攻坚办〔2017〕191号)和《许昌市环境攻坚办关于印发许昌市提升扬尘污染管控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许环攻坚办〔2017〕62号)的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两个禁止”,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城市拆迁施工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确保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8.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按照《河南省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和“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淤泥;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农贸市场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全面清理城市道路、绕城公路、国省干道积尘,严格落实“以克论净”;全面清理广场、公园、游园、景区、住宅小区、工业企业厂区、公交场站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对清洁城市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市城管局要组织对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工作进行评比。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工信委,市旅游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9.加强城区外环路和省干线公路机扫保洁。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重点加强对城区外环路、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城区外环路每日至少湿法清扫2次,保持路面湿润不起尘,有效减少绕城外环路的起尘量。根据工作量,配足配齐所需清扫机械,确保所有路面全覆盖。提升省道、县乡道路和外环道路维护保养水平,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减少因道路损坏引发的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财政局。
30.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相关乡镇以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为重点,对辖区露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并深度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要于2018年4月底前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相关乡镇。
(六)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管控
结合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季节特征、天气情况等影响污染物扩散条件的客观因素,细化完善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逐行业制定更加科学、精细的实施方案,指导企业科学施工、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31.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18年9月底前,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在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基础上,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细化应急减排清单中不同时段、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等。清单要具体到单位名称、所在地、具体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用电户号、主要产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红橙黄蓝预警级别下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进一步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机动车限行禁行15日及以上的,由市公安局提前向上级报备审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2.严格落实污染管控措施。2018年9月底前,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公安、住建等部门及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要督促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工艺上,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实施效果管控,在环保部门备案,并在企业厂区门口公示。对于污染物减排量、减排比例的核算基数,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正常生产的日污染物排放量的330天折算,采暖锅炉和民用散煤按照正常使用的日污染物排放量的120天折算,移动源、扬尘按照正常天气情况下日污染物排放量的365天折算,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能落地、可操作、易考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3.开展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市环保局要在典型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结束后,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对本级政府的预警发布情况、预案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效益等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形成典型案例,制定改进措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4.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面落实《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豫政办〔2017〕117号),以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来确定差别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式,充分调动企业治污主动性,体现政策公平性,实现“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
(1)科学实施铸造行业错峰生产。2018年采暖季,对全市使用煤、焦炭等为燃料的所有铸造企业,实施停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2018年采暖季,水泥熟料(不含粉磨工序和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生产线)、砖瓦窑(不含以粉煤灰为主要原料、完成煤改气、煤改电且所有原辅材料和生产设施入棚入仓的加气混凝土切块砖企业)、陶瓷(不含以电、天然气、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耐材企业(不含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或无焙烧工艺的压制成型耐材企业),实施停产。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熟料企业,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豁免其不再实施错峰生产,但要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5.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市农林局负责,各乡镇办配合,要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8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5%以上。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及无人机等应用。继续执行秸秆焚烧50万元/每火点的扣减地方财力规定,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全市夏秋“零火点”目标。市城管局要建成区范围内全面落实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6.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市公安局、安监局要按照《禹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要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各相关乡镇(办)。
(七)强化重点区域污染管控
严格落实《禹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污染管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监测监控与预报预警能力,继续将其作为精准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抓手。
37.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综合分析研判水平。市环保局要加强全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综合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会同市气象局积极开展辖区内预测预报工作,做好轻度污染、重度污染过程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服务,为全市大气治理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
38.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巡查。市环境攻坚办要指导督促各乡镇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根据重点区域污染源台账清单,结合空气质量数据指标变化情况,建立由内向外的逐企、逐工地巡查抽查机制,确保重点区域企业、工地全面落实治理管控要求,坚决避免出现污染指数长期居高不下的问题区域。市环保局、市城管局要对重点区域内出现大气污染物超标的企业和不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处罚并实施停产15天,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市环境攻坚办、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9.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市环保局要督促各乡镇(办)加快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站点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八)完善基层基础工作
40.宣传贯彻《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力宣传贯彻《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解读工业、燃煤、机动车等污染治理要求,加大违法惩处力度,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1.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建立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保税法宣传贯彻,及时移交纳税人档案资料,建设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平台,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2.高标准完成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禹政办〔2017〕65号)的有关要求,强化普查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软硬件建设,加强宣传动员,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43.实施空气质量月考核。根据许昌下达我市的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按照《禹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对各乡镇(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月考核。市环保局要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研判分析,指导各乡镇(办)依据PM2.5、PM10数据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掌握工作主动,确保完成年度改善目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办)。
44.制定发布《禹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2020年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许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2020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发布《禹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2020年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专题研究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结合本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组织制定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研究落实措施,深化治理要求,拓展治理范围,厘清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清单,将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到有关部门、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市环境攻坚办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所承担任务细化、量化,制定符合实际、详尽具体的年度推进方案,进一步严格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各乡镇(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于2018年4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环境攻坚办。
(二)强化执法督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相关部门执法督查重点。2018年4月底前,对照本方案所列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系统2018年执法和督导计划,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治污责任落实。
市环保局负责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工业燃煤设施拆改和污染管控措施落实、“散乱污”企业取缔、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等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工信委负责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落后产能淘汰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发改委负责对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对城市集中供热供暖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对老旧车及黄标车违规上路、机动车限行措施落实、城市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配合环保部门开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执法检查。
市商务局负责对“黑加油站”取缔、油品质量抽检检查和重型车油品质量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依据自身职责,负责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污染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农林局(市禁烧办)负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检查;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内落叶、杂草等易燃物质禁烧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公路局负责对外环道路、省道机扫保洁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高速公路、县乡道路清扫保洁及堆场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市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以克论净”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对住宅小区内道路清扫保洁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对全市清洁型煤推广、散煤取缔、车用尿素推广和流通环节的加油站、油库油品质量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依据自身职责,负责对机动车检测站日常检测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煤炭局负责对清洁型煤生产仓储中心、配送网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市安监局负责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严格考核问责。以空气质量改善程度、重点工作进展、各级督查反馈问题为依据,对各乡镇(办)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每季考核。对每月空气质量改善程度达不到时序要求、重点工作推动进展缓慢、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的乡镇办和市直相关单位及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对空气质量不降反升、导致全市完不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单位,坚决对乡镇(办)及市直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四)深化生态补偿。依据禹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禹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按月实行资金激励和支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越大、补偿资金越多,空气质量下降越多、支偿资金越多,充分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有效促进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加强宣传引导。市环境攻坚办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内主要媒体及新媒体的沟通,注重对新政策、新举措、推进力度、工作成效等加强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主动向公众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实施期限,满足公众知情权。市、乡两级要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设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栏,积极宣传我市采取的主要措施,主动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进展、督查问题等事项。各市直有关单位要在市环境攻坚办的统一协调下,统一发布口径,坚决避免多渠道发声和报送信息,发现负面舆情或产生其他不安定因素的舆情,要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权威发声,正确引导舆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巴南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将在社区层面积极推动氢能的应用,具体涉及燃料电池车辆、综合发电系统、备用电源以及热电联供系统等领域,作为传统能源的替代。同时,通知还强调了绿氢的推广使用,特别
日前,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方大特钢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全文如下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1%,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方案》还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水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芒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州级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德宏州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近日,日喀则市出台《日喀则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8日,河南灵宝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灵宝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到,今年将重点做好九方面工作,其中包括现代能源产业。全力服务总投资120亿元的“抽水蓄能电站+绿色能源综合体”项目建设。争取总投资9.4亿元的集中式储能电站项目6月底建成运营,总投资10亿元的宝鑫电子、华
3月19日,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通知提出,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众多、区域分散、周边环境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较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风险和挑战。为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
3月19日,河南焦作温县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国网温县供电公司,各相关企业: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众多、区域分散、周边环境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较大,给人民群众生命
近日,河南五龙口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河南迈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济源北斗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价格24702.45万元。据悉,该项目包括两个工程子项目,子项目一为五龙口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日前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平顶山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发展计划中指出,要坚持创新引领、“两城”带动、项目支撑、绿色转型,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建强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经济持续向好。2025年经济社会发
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利用,河南之后,山东紧随。(来源:微信公众号“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将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4类模式组织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并分别给出试点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电区域划分情况,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电区域面积10.235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边界为:西至迎宾大道,北至漯舞铁路,东至拓展路,南至舞阳行政边界—南环路。详情如下:关于舞阳经济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8日上午,空港磬德公司首批50台氢能源运输车交车仪式在河南郑州航空港区举办。据悉,空港磬德公司此次交付的50辆宇通氢燃料电池重卡,搭载行业领先的氢燃料电堆技术,具备零排放、长续航、高载重等优势,配套建设的1500kg/12h加氢撬装站已正式投运,形成“车辆运营+加氢服务”一
为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共同研讨厂网界面有关情况,深入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3月12日,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河南省电力行业2025年第一次厂网联席会议。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和省内主要燃煤发电企业及新能源企业、河南省电力企业协会等参加会议。河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
北极星氢能网了解到,3月1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洛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氢能产业链条本地化、生产规模化、运营集约化,基本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化石原料制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相结合的氢能供给体系,建设1-2个能源制氢示范项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河南郑州市启动2023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自己申报工作。详情如下: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郑州市2023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和《关于启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