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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南通印发《南通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文如下:
南通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16〕35号)各项要求,确保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根据《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通办发〔2018〕9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委发〔2017〕6号)、《南通市“三河三行业”整治总体方案》(通办发〔2017〕71号)以及《南通市河岸共治行动方案》(通政办发〔2017〕110号)等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2018年工作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1、地表水。5个国考断面、31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保持稳定,优良率分别达到100%和67.7%,其中Ⅱ类水比例不低于6.5%。消除启东市和平南桥断面劣Ⅴ类。70个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到61.4%;劣Ⅴ类断面比例不高于4.3%。北凌河、掘苴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等重污染入海河流主要污染指标大幅好转,其余入江支流、入海河流巩固改善成效,确保不出现新的重污染水体。各县(市)区地表水市考以上断面年度考核目标见表1。
2、城市黑臭水体。完成8条省考和7条市考黑臭水体整治,市区及各县(市)城关镇纳入考核的9条城市河道监测断面水质有所改善。
3、饮用水源地。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6个备用水源地完成保护区整治任务,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4、地下水。6个地下水国控点位和6个省控点位的水质级别保持稳定,水质极差比例不高于33.3%。
5、近岸海域。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改善,5个国控、3个省控近岸海域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62.5%以上。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1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7年削减2.96%、2.75%、2.06%、1.98%以上。各县(市)区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见表2。
二、2018年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落后产能淘汰要求,压缩过剩产能,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任务。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化工监测点)淘汰力度,制定实施2018年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予以淘汰。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沿岸重点规划区域、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的依法关停并转迁任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等〕
2.推进“三行业”企业整治。按照“三行业”整治10条标准,对全市化工、钢丝绳、印染企业依法进行分类处置,通过实施升级、转产、关停、搬迁等措施,推动“三行业”产业转型升级,2018年关停或拆除企业或污染生产线(工段)210家(条)。〔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安监局等〕
3.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对全市“散乱污”企业逐一排查整治,一厂一策,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安监局等〕
4.严格环境准入。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有关规定,明确重要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设施与房地产开发项目、饮食娱乐服务业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业项目的具体环境准入要求和保障措施,实行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和区域准入限制。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中重度化工项目,淮河流域限制发展高耗水型产业,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项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等〕
5.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83个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总投资107.9亿元,启动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出台《“十三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全市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及化工园区全面开展循环改造,推进市开发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规范国家资金使用,编制完善我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等〕
6.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分步骤分行业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定期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排污及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刷卡排污,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
7.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按照国家工信部、环保部发布的《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及省环保厅、经信委《关于做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266号),2018年底前完成江苏泰仓农化有限公司、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等农药、电镀企业清洁化改造工程。继续加强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省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
8.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加强12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监管力度,完善配套收集管网,提升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定期更新工业集聚区档案信息。强化化工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化工园区内各化工企业完成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企业清下水排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可自动控制的排放阀。各化工园区管理机构组织企业摸底调查,筛选确定特征污染物,2018年如东化工园区率先建立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库。〔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经信委等〕
(二)深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9.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推进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二阶段扩建5万吨/日工程、通州湾临港污水处理厂新建2.5万吨/日工程、通州益民污水处理厂二分厂二期工程新建2.5万吨/日工程、如皋市长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2万吨/日工程、南通市西部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新建1万吨/日工程以及如东县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建0.5万吨/日工程以及南通东港排水有限公司一二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末端增加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设施。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等〕
10.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与管理,加大对纳管单位排水管理力度,严格雨污分流。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提高污水收集量。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十个必接管”(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小区、工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提高设施运行效率。2018年底,新增污水管网196.2公里,市及各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等〕
11.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鼓励建立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四个统一”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工作模式,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合进程,2018年完成建制镇提标改造规模4.2万吨/日,建制镇设施负荷率达到60%以上。推进市级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基础信息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等〕
12.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完善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强化污泥转运及全过程监管,依法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全面完成现有污泥处理设施达标改造,能力不足的地区加快建设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等〕
1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尾水再生利用。编制实施《南通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尾水再生利用。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区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环保局等〕
(三)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4.调整优化养殖产业区域布局。加强源头管控,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与水产养殖业,合理确定养殖区域、养殖种类、养殖规模及总量。〔牵头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委农办、市发改委等〕
15.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巩固禁养区养殖整治成果,依法做到应关尽关、应拆尽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打通畜禽粪污还田利用通道。重点开展生猪小型分散养殖整治,杜绝畜禽粪污直排河道。建设面向小散养殖场(户)畜禽粪污专业化收运体系、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与集中处理中心。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10个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建设。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牵头单位:市农委、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农办、市发改委等〕
16.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鼓励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业化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方式。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区)创建活动,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设备)逐步实现全覆盖,逐步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开展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禁止在内陆地区发展半咸水养殖,2018年底关停或改造40%以上不合格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等〕
17.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化肥用量比2015年减3%、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开展残留农膜回收试点。在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利用现有沟、渠、塘等配置水生生物群落等,建设生态沟渠净化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水利局、质监局等〕
18.实施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各县(市、区)加快完成2013~2017年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验收、审计工作,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已建行政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与建设,2018年底共实施251座村庄生活污水设施。持续实施开展农村河塘疏浚和水美乡村建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消除旧厕和敞口粪坑为重点,全市每个行政村(居)示范性修缮整改30座三格式无害化户厕,新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1万座。〔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环保局、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计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19.加强船舶污染控制。依法强制报废超年限船舶;贯彻实施《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2018年新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须执行新标准。落实长江及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相关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健全相关联合监管和联单制度。实施《南通市船舶修造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整改专项工作方案》,确保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在辖区里进行压载水排放的境外船舶要经过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处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事局共同负责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排放批准工作。规范船舶修造和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推进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通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经信委、质监局、环保局、港口局、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20.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推进实施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港口、码头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或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各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设施达到要求。加强港口、码头、装卸站及其作业活动水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南通海事局、经信委、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海渔局、商务局、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五)加强水资源节约
21.控制用水总量与提高用水效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年度用水总量定额,建立覆盖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对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健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至市县及各领域、行业;推进市、县(市)区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市区和县城镇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生态景观等杂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农委、统计局等〕
22.加强城镇、工业与农业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不断提高工业水循环利用率。鼓励工业企业开展废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落实污水“超低排放”企业减免污水处理费的政策措施。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城乡建设局、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物价局、统计局、环保局、质监局、农委、农发局等〕
23.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快重点示范水生态工程建设,强化水系连通、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节水减排等任务落实。认真开展水质监测和限制纳污红线的考核,加快推进水功能区达标建设。从严核定河流水域纳污能力,探索建立生态流量(水位)控制方案。加快推进九圩港提升泵站工程建设,开展通吕运河、通启运河、焦港河提水泵站建设研究。科学实施引江调水,增强内河的水体流动性,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等〕
(六)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24.严格生态红线保护与规划蓝线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重要湿地等涉水红线区域保护。加快长江、通榆河、通吕运河、通启运河等生态廊道构建。加强规划蓝线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实行水域占补平衡,确保水域面积不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农委、海洋与渔业局等〕
25.持续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018年制定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统计范围。按照省级统一部署,适时将重金属等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污染物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农委、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等〕
26.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制”职责。严格落实我市各主要河道的市、县、乡镇以及村组四级河长工作职责,加强河流水污染防治的统一协调推进。进一步落实我市70个市考断面的市、县、乡镇三级断面长工作职责,重点针对断面达标改善或水质维持方面开展工作,确保达到考核要求。各级河长、断面长名单均按要求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水利局、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
27.实施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开展“3111”(3条市级河道、10条县级河道、100条乡级河道、1000条村级河道)生态河湖治理活动示范样板工程,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强化农村污染水体整治,实现全市河长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环保局等〕
28.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落实省水利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8〕14号),严格设立排污口许可,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对不予保留的排污口分类分批封堵,对保留的排污口实行统一标识,建立名录,强化重点河道重点入河排污口尾水监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等〕
29.完善水质监测预警体系。2018年新增东安闸桥西、碾砣港闸、九圩港桥、聚南大桥、北凌新闸、六总闸、环东闸口、大洋港桥、塘芦港闸等9个国考或入海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确保数据联网并投入运行,加强重点断面水质监控力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水利局等〕
30.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档案,制定整治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8年完成8条省考黑臭水体和7条市考黑臭水体整治。〔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城管局、财政局等〕
3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定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实施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整治海安县新通扬运河应急水源地、如皋市长江长青沙七匡水源地、通州区通吕运河金沙应急水源地、启东市头兴港河汇龙镇应急水源地、启东市通吕运河吕四港镇应急水源地等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水利局、城乡建设局等〕
32.深化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应急保障”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及应急备用水源达标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快区域供水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全面推进市县“双源供水”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城乡建设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卫计委等〕
33.强化沿海岸线管控。摸清海岸线利用现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海洋功能区划布局产业类型,强化沿海岸线及沿海港口岸线用途管制,不断提高自然岸线保有率。严格执行围填海管制要求,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管委会)政绩考核,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按要求实施涉海工程审批和监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沿海办、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港口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经信委、城乡建设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农委等〕
34.防治近岸海域污染。加强沿海化工园区、入海河流、河口等水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定期组织排查并更新清单。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启东市吕四污水处理厂非法排口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
35.加强海洋生态与湿地保护。加强海门牡蛎礁、如东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与管理,开展牡蛎礁等特殊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修复。加强湿地保护和建设,抢救性保护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滨海潮间带等自然湿地;加大沿海滩涂湿地保护及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沿海办、水利局等〕
36.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坚持分级分区管理、用水总量与水位双控原则,凡地下水超采区涉及到的乡镇,全部按超采区进行管理。对地下水超采地区实施地下水禁采、限采。严格控制深层承压水开采,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全面推进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机井的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等〕
37.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各县(市)区根据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书要求加快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并做好相关验收工作。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防渗工程建设监管。在部分工业退出土地或禁采、限采区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
38.加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能力建设。不断健全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支撑队伍,完善制度规范;开展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和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研究;开展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研究。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认证、鉴定评估程序等制度规范。按照省统一部署,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相关控制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司法局、海洋与渔业局、法制办、经信委、卫计委、农委、海洋与渔业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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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广德环保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2月27日,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广德环保水污染防治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初期雨水收集池未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且厂区西南面(锅炉附近)部分初期雨水
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3月13日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为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排水排污行为管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穗府规〔2024〕1号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排水排污行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月21日,云南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路建设(云南)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设计费费率2.85%;建筑工程施工费下浮1.00%。招标人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规模拟建设处理能力30000m/d污水处理厂(一
5月21日,河北临空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估算15194万元,招标人沙河市金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概况(1)污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和排水管网工程包含三部分内容:①污水管网纬三路部分:污水管线东起纬三路钢铁路交叉口、西至南水北调主干渠,管径D600-D1000mm。②污水
5月20日,吉林松原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投资人主体招标中标公示,中标人: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工期3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项目总投资47015.11万元。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武汉汉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投资额111089.049万元。招标人武汉汉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规模:汉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规模20万吨/天,建成后汉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可达80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生化池及中间提升泵房+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临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山东省金诺投资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已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告显示,金诺投资成立于2010年10月15日。公司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5月2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环基贷”工作实施方案》,“环基贷”支持在江苏省内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项目应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23-2025)》要求,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全文如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5月21日,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刘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美国认证项目管理专业人士。1994年7月至2000年5月任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商务经理;2000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山西潇北污水处理厂项目16个单体建筑已经完成封顶。潇北污水处理厂项目,是推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的重点工程,也是2024年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7.58亿元,包含进水在线监测间调节池、事故池、提升泵房、除氟反应沉淀池等单体建筑,一期处理污水能力可达12万吨
5月17日,安徽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污水处理厂(3万吨每日)及配套管网EPCO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
5月17日,广东东莞市茶山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9772342.86元。招标人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扩建处理规模为4.5万吨/天,采用地上式建设形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精细格栅、MBR膜池、出水流量计井、加药间、
5月17日,湖北通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隽水镇、北港镇、石南镇、大坪乡)评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建安费费率:97.89%,设计费费率:59.61%,合同估算价18022.3万元。建设规模1、隽水
为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督促电力企业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工作安排,5月15-16日,江苏能源监管办赴靖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开展电力安全生产督查。本次督查采用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一体化、精细化,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上海、江苏、浙江三地生态环境及司法部门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本文件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东台沿海消息,5月18日上午,润海储能锂离子电池及储能系统项目在江苏东台沿海经济区开工。据悉,该项目包括锂电池核心材料、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计划总投资50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投资10亿元,达产后可实现年开票销售30亿元,税收5000万元,将极大助力东台市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晶科能源与江苏新霖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1GWh大型储能订单。该订单将覆盖江苏省范围内的多个储能项目,这些项目将利用具备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简便安装和智能运维等特点的全新一代大型液冷储能系统蓝鲸,优化提升供电质量,为江苏地区提供稳定、可靠、高效、安全的电
5月19日,国内最大海上光伏项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在江苏连云港正式开工建设。据悉,项目选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站已确权温排水海域,用海面积1875.7761公顷(约2.8万亩),期限27年。项目规划建设179.3万千瓦集中式滩涂光伏电站、220千伏升压站和200兆瓦/400兆瓦时储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上海电气消息,近日,上海电气储能凭借在全钒液流电池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中标江苏灌云200兆瓦/400兆瓦时EPC总承包储能项目10兆瓦/20兆瓦时全钒液流储能系统,获得江苏规模最大在建单体全钒液流储能订单。
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4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8562.09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711.44万千瓦,非统调电厂4850.65万千瓦。4月份,全省发电量510.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8%,年累计发电量209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1%。其中统调电厂累计1852.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5%,非统调电厂累计246.24亿千瓦时,同
5月10日上午10时,国网常州市金坛区供电公司首次运用“不停电作业+中压发电车”方式,在直溪镇建昌小思坊村附近,对10千伏五歧线开展配网改造施工。中压发电车是一种集柴油发电机组、10千伏高压盘柜、柔性电缆于一体的车载式可移动分布式电源,其接入配电网后即是一个大型“充电宝”,可为线路上的用户
江西省的燃煤标杆电价为0.4143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2023年6月~2024年5月,电网公布的代购工商业用户平均上网电价如图所示。去年维持在交易电价的上限0.49716元/度,即1.2倍的标杆电价。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执行,该部分价格有所下调,且综合每月
5月13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听取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供应形势及运行保障工作汇报,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省电力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省电力公司从用电需求、资源组织、运行方式安排等多个方面分析了今夏电力保供的形势,重点汇报了迎峰度夏准备工作开展情况,会议
5月16日,江苏盐都区大冈镇、郭猛镇污水主管及高新区尾水管道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7700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12.5km,其中盐都区尾水管道改造工程全长约7km,盐都区郭猛集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二期全长约3.2km,盐都区大冈镇集镇区污水主管工程全长约2.3km。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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