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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8-05-07 16:30来源:石家庄日报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石家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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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文如下:

为深入推进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促进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建设,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结合石家庄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加快补齐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建设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领域,分步有序推进。聚焦农村存在的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村容村貌等最突出问题,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贫困村改造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有效衔接,针对不同地区和类别的村庄,确定重点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和技术模式,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加强统筹谋划,开展试点示范。实行县域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投融资机制。区分不同类型农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试点示范,以试点探索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示范引领带动,打造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实行层级管理,健全推进机制。明晰责任,分级分工抓好落实。市级抓协调、抓督导、抓配套,县级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乡、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部门协作、有力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项目库,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化管理。坚持规划与建设同步,建设与管护并重,确保建得好用得上能持久,稳定发挥效益。

(三)主要目标

在石家庄市村庄,按照“巩固已有、查漏补缺、提升重点、消灭空白”的原则,大幅改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到2020年,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提升治理体系,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平原地区、城市近郊区、县城周边、乡镇政府驻地等基础条件较好、地理位置优越的农村,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周边、重要旅游景区周边等生态保护任务重、旅游资源丰富的农村,实现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全覆盖;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农村生态得到有效保护;高标准完成“三清一拆”,村内道路全部硬化,实现夜间照明,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运行,打造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率先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山区、丘陵区等有一定基础条件的农村,要实现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力争使村庄90%以上的生活垃圾得到科学有效治理,初步建立起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85%以上,村内生活污水乱排乱放乱流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村内道路状况和村民出行条件明显改善,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庄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和基础薄弱、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农村,要达到人居环境整治基本标准,村内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卫生厕所普遍推广;基本完成“三清一拆”,村庄道路硬化及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推进、县域统筹、分类减量、清管结合的原则,以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农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为内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到2018年底,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90%;2019年—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1.清除历史积存垃圾。开展农村范围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2018年底前全面清理历史积存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问题。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

2.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结合农村实际,建立健全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PPP垃圾处理模式,推行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力争2018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在抓好试点基础上,各县(市、区)要加大垃圾分类处理推行力度,确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时间表,到2020年基本建成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在暂未实行PPP的模式村庄,要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按照每100户设置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农村保洁员队伍,负责村庄保洁和垃圾收集;合理配备卫生收集设施,对露天垃圾池采取环保封闭措施;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站,降低运输成本,减少二次污染。

3.抓好垃圾终端处理。按照石家庄市一盘棋的思路,统筹安排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垃圾产生量以及村庄人口分布、地形地貌、运输半径等条件,规划建设无害化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因地制宜采用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堆肥、沼气等集中或分散方式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逐步取消简易填埋,彻底整改或取缔不达标垃圾填埋场。已建成的垃圾处理厂,要完善提升设施,满足农村垃圾处理需要。

(二)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坚持农村改厕与新型社区建设、易地搬迁、污水治理等工作统筹考虑、一并推进,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

2018年完成厕所改造总任务量的35%,2019年完成厕所改造总任务量的45%,2020年底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的基础上,提升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力争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1.大力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根据地理气候特点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进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加快推进“厕所革命”。鼓励和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消除连茅圈和简陋旱厕,引导农户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根据乡村旅游发展需要,不断提高农村厕所建设标准,提升管理水平。

2.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地方,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在平原地区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化粪池式厕所做好防渗漏处理。对于户内无厕所,习惯使用公厕的村庄,改建或新建卫生公共厕所。加强村民广场、乡村集市、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公厕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严格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实施。

3.深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市场化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后的检查检修、定期清掏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在具备条件的村庄,建设专业化的农村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对畜禽养殖粪污、厕所粪污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加快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粪污消纳用地,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到2020年,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三)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量和科技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和治理模式,确保处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2018年—2019年,石家庄市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石家庄市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厕所污水得到全面治理。

1.梯次推进污水治理。在南水北调输水工程、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环境敏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将处理后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对经济发展条件较好、人口聚集度较高、城镇周边的村庄,先行开展污水治理;其他地区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

2.开展科学治理。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庄,鼓励采用集中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城市、县城、乡(镇)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集中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地形条件复杂(如山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所处区位为非环境敏感的村庄,可采用分散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3.加强污水管控。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重点河道、干支流农村污水排放和垃圾整治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明确各级河长监管责任。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鼓励有条件农村开展生活用水计量收费,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鼓励采用各种方式,充分使用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加强尾水回收和利用。

(四)有效整治村容村貌。加快推进村内街巷和通村道路建设,整治村内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环境,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推进村庄绿化,完善照明设施。2018年,行政村主街道硬化率达到90%以上,自然村到主村有一条畅通安全的道路,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再上新台阶。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完成街道硬化、夜间亮化和村庄美化建设任务,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善。

1.实施街道硬化工程。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村内主街道和通村道路,确保安全通畅;小街巷硬化在考虑实用基础上,突出乡土特色。因地制宜选择路面硬化材料,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和拆旧废弃建筑材料,鼓励生态化铺装。

2.实施村庄绿化工程。以生态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绿化美化为主要目标,对道路两侧、沟渠堤坝、坑塘进行绿化,实现生态、景观、经济共赢。根据村庄基础条件,大力实施环村林带建设。根据街道宽度,合理选择绿化模式,提高村庄绿化水平,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充分利用村庄清拆场地,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游园绿地以及小果园、小菜园,搞好空闲隙地绿化。庭院绿化要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打造家庭园艺景观,提升庭院绿化档次。2018年,规划完成村庄绿化(含环村林)面积2.2万亩,实施村庄绿化80个村,建成6个以上绿化精品村,1个以上村庄绿化片区,2个以上村庄绿化示范片区。到2020年,石家庄市规划完成绿化面积6.44万亩,完成240个高标准村庄绿化,打造精品村18个以上,绿化片区3个以上,示范片区6个以上。

原标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 《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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