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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8-05-30 14:41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环保督察生态文明建设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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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金华市十八里生活垃圾填埋场投运多年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场内暂存渗滤液达2万余吨

责任单位:金华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环保厅。

整改时限:2018年5月底前。

整改目标:加快渗滤液处理与设施建设,消除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

1.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金华十八里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处理25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已于2017年8月建成投运,2017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实现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

2.加快暂存渗滤液处理。加快该场调节池内暂存2万多吨渗滤液的规范处理,2018年5月底前全部处理完毕,做到无渗漏,消除环境隐患。

3.加强渗滤液处置中心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渗滤液处置设施稳定正常运行,2018年3月底完成安装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在线监控设施。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管理和运行主体的责任,对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不能达标的,依法查处。

四十、杭州市有8座垃圾焚烧厂,2016年产生飞灰量达13.5万吨,但规范化处置的仅约1.5万吨。萧山区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7年5月,委托金顺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将13.57万吨飞灰非法倾倒在废弃矿坑内;余杭区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7年4月,将4.72万吨飞灰委托无处置资质单位烧砖处置;富阳区富春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自2012年至今将15.5万吨飞灰外运制砖。这些产生飞灰的企业多次向所在地政府报告,希望尽快解决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但杭州市及萧山、余杭、富阳等地政府没有引起重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导致大量飞灰临时暂存、违规制砖甚至非法倾倒,环境隐患突出

责任单位:杭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环保厅、省建设厅。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加快飞灰处置能力建设,确保飞灰规范处置;完成杭州市萧山区违规填埋场整改,消除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

1.加快能力建设。新建年处置能力约18万吨的飞灰处置项目,2018年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量的70%,2019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确保杭州市飞灰全部得到规范处置。

2.2018年6月前,新增飞灰暂存容量8000立方米,2018年12月底前,再新增容量21000立方米,确保飞灰规范贮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3.做好杭州市萧山区违规飞灰填埋场整改。截至2017年12月,杭州市萧山区结合场地实际,已完成飞灰违规填埋场封场并通过了专家验收评审,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管控工程长期监控,开展环境监测、定期巡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4.加强执法监管。严肃查处涉事企业的违法违规处置飞灰行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规范贮存、合法处置飞灰。

四十一、嘉兴市5个垃圾焚烧厂中有4个无可靠的飞灰处置途径,目前南湖区、桐乡市和平湖市等地共暂存约12万吨螯合飞灰

责任单位:嘉兴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环保厅、省建设厅。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暂存约12万吨螯合飞灰的清零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隐患;2020年6月底前,建立可靠的飞灰处置途径,彻底解决飞灰处置难题。

整改措施:

1.及时完成暂存飞灰的清零工作。桐乡市通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填埋的方式,2018年10月底前完成8.5万吨螯合飞灰处置。嘉兴市南湖区、平湖市通过应急暂存库安全贮存和外运到省内水泥窑协同处置等途径,2018年12月底前完成3.5万吨螯合飞灰清零。

2.建立可靠的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途径,提高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

(1)建设垃圾焚烧飞灰应急暂存库,确保飞灰安全贮存。嘉善县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新建应急暂存库;平湖市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应急暂存库建设;嘉兴市南湖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应急暂存库扩容建设。

(2)加强协同处置能力,做到垃圾焚烧飞灰安全转运、依法处置。嘉兴市南湖区、平湖市于2018年1月底前,嘉善县于2018年4月底前,分别与省内水泥企业签订水泥窑协同处置协议。

(3)加快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设,彻底解决飞灰处置难题。桐乡市于2018年1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后)填埋场1—2号库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8月底前1—4号库全部建成并投用;嘉善县于2018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库区,2018年12月底前投入运行;平湖市2018年12月底前启动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飞灰库区建设,2019年12月底前投入运行;嘉兴市南湖区于2018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应急飞灰填埋场,2020年6月底前投入运行。

四十二、温州平阳县和乐清市暂存飞灰达7.7万吨

责任单位:温州市委、市政府。

督导单位:省环保厅、省建设厅。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乐清市、平阳县暂存飞灰处置,消除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已完成乐清市、平阳县垃圾焚烧厂飞灰暂存处及临时堆放点整改工作,强化现有场地的密闭化管理。

2.推进乐清德长环保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术改造,2018年6月底前,完成飞灰减量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减少飞灰产生量。

3.加快暂存飞灰转运处置。2019年3月底前,平阳县暂存飞灰完成转运填埋厂处置,乐清市暂存飞灰完成转运异地处置,消除暂存飞灰环境隐患。

4.加快飞灰填埋场建设,彻底解决飞灰处置问题。平阳县飞灰填埋场项目已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建成投用;乐清市飞灰填埋场项目2018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6月底前竣工投用。

原标题:浙江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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