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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沂市
整改时限:2018年3月底前。
整改目标:对37个违规化工项目分类处置,按规范停产整顿。
整改措施:2018年3月底前,对庐山化工园内突破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在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生产企业逐一进行审查评估,除涉及民生、安全生产、特殊生产工艺的项目外,其他生产项目一律停产整顿。
3、滨州市
整改时限:除涉及中央救灾农药储备项目外,其他6个项目2018年1月底前停产整顿。
整改目标:2个涉及中央救灾农药储备项目限产运行、达标排放,其他6个项目一律停产整顿。
整改措施:对3个未建项目,责令不得开工建设。对2个涉及中央救灾农药储备项目(农药原药及制剂项目、S-异丙甲草胺技改项目)中的产品及其生产线限产运行,实时监测,确保符合环评要求;其他产品生产线停产。其他3个项目,责令停产整顿。
4、严格园区认定,规范项目管理。
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三个园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各市已公布的化工园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重新核查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是否与所在市或县(市、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渤海黄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园区,一律不予认定。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审批或核准新建、改建和扩建化工项目。
5、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未批先建两个涉危化品化工项目,用地性质不符合山东省化工集中区设立要求,临沂市政府应沂水县政府请求,于2016年11月违规将项目所在区域认定为化工集中区,沂水县据此为该企业项目补办相关手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项目停产整顿。
整改措施:2017年底前,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的吡啶深加工和双乙烯酮、乙酰乙酸乙酯两个涉危化品项目已停产整顿,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停建。2018年3月底前,对该企业其他补办手续的化工项目与规划不符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6、山东省燃煤消费总量大,化工、水泥和钢铁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占比高,电解铝等产能规模持续增长,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长期居高不下,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化工、水泥和钢铁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产品单耗持续降低,严控电解铝等新增产能,到“十三五”末,全省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实现下降。
整改措施:
❶强化项目审核把关。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
❷调整产业结构。
健全完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分类施策化解过剩产能。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发展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强高端产业培育,优化生产力布局,以产业高端化推动发展绿色化。
❸优化能源结构。
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风能、太阳能、核电、生物质能等多元化发展,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3000万千瓦。大力实施“外电入鲁”,推动锡盟至济南、榆横至潍坊、上海庙至临沂、扎鲁特至青州4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尽快建成送电。
❹强化节能基础管理。
推动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提升节能基础管理水平,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节能奖励办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严格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考核,压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责任。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做好能源宏观分析和战略规划;建设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实现能源精细化管理。
浙江
一、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1家染料化工企业在道墟镇填埋12.48万吨危险废物,存在环境隐患。绍兴上虞区政府对此重视不够,长期以来没有妥善处置。
2016年11月,绍兴市政府将其列入全市重大环境隐患整治清单,要求尽快整治到位。但上虞区政府直至2017年3月环境保护部现场检查后才开始治理
整改时限:2018年2月底前。
整改目标:彻底清理危险废物,全面查处农场违法问题,开展污染场地生态修复。
整改措施:
1、加快实施清理工程。
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危险废物开挖清理工作,对清出的危险废物及疑似污染土壤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基坑中土壤经检测全部达到修复目标值并完成阶段性验收。
2、立即责令农场停业。
2017年8月28日,已责令农场停止营业;2017年9月底前,已拆除农场违法建筑,清除场地上有关种植物,收回及撤销农场有关补助资金和所获荣誉。
3、启动生态修复工程。
2018年2月底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建设,实施局部覆土回填和生态修复,确保监测指标合格。
4、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动态监控措施,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行为;同时,对该场地环境实施长效监管,严禁场地范围内种植非生态修复有关农作物。
二、浙江省产业发达,各类特色行业企业众多,工业污染监管难度大、任务重,加之一些地方监管不到位,局部污染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把环境准入关,深化污染整治,加快推进“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整改措施:
1、切实加强环境准入关。
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推进各类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规划环评工作,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即“三挂钩”机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即“三线一单”)约束。
组织开展我省大湾区区域环评工作,积极从生态环保方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
2、深化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治理。
深入实施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砂洗、氮肥、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6个行业的整治提升。
严格落实《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清理整顿工作。
各地结合地方产业特点,按照关停一批、提升一批、入园一批的要求,制定实施排查整治计划。
3、加快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
深化“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治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大力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整合提升小微企业集聚片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000家以上,淘汰和整治“低小散”“脏乱差”问题企业(作坊)10000家以上,新改扩建标准厂房1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小微企业园150家以上,推动中小微企业入园提升发展。
4、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进一步深化环保执法与司法联动,2018年12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联络机构的全覆盖,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排污者实施严惩重罚。
吉林
一、吉林市现有5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其中大中型企业25家,全市危化品总库容800多万吨,每年需要通过公路运输的危化品总量有200多万吨。
由于市区内主要跨江运输路桥应急设施建设不完善,对松花江一江碧水、雾凇岛等自然景观构成较大安全风险。
整改目标:完善市区内主要跨江运输桥梁应急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化品运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限制、设施保障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设施建设和监管责任。
2、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线,设置禁止通行标志。对位于水源保护区内七座桥梁设置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标志。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管理,通过现有监控系统和技术手段实行网上动态监控,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跨江桥梁、危化品运输路线的日常管理。2018年6月底前,完善各类交通标志、信号、监控等设施的设置。
3、2018年12月底前,完善市区内现有两座允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桥梁的应急设施建设,桥面设置径流收集设施,桥下设置事故储存池,收集处理初期雨水及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水,杜绝各种废水排入松花江,保障江水水质良好。
4、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各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对停车场及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检查。
二、全省7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分布有人口密集区,尤其是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问题突出,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整改目标: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吉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改造,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省工信厅整改措施
❶会同省安监局制定出台《吉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立即着手组织对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对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一登记造册,纳入吉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范围。
❷指导各地编制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范围、工作目标、进度安排、组织方式、职责分工、资金筹措、承接园区、职工安置、保障措施等。
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启动中小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
❸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指导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分别按照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等三类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改造,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改造。
2、省安监局整改措施
❶制定出台《吉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在报请省政府同意后,配合省工信厅联合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立即着手组织属地政府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对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一登记造册,纳入吉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范围。
❷指导各市(州)政府编制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范围、工作目标、进度安排、组织方式、职责分工、资金筹措、承接园区、职工安置、保障措施等。
在2018年12月底前,督促各市(州)政府全部启动中小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
❸督促检查各市(州)政府加强企业搬迁改造期间安全生产监管。
对纳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严格按照我省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工作任务、政策支持及组织保障等要求,与省工信厅指导推动各市(州)人民政府有序开展搬迁改造工作。
对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经属地政府组织评估,未纳入搬迁改造计划清单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取检查督查各地加强安全生产许可把关、严格执法检查等手段,督促各地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防控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吉林市整改措施
1、2018年5月底前,对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科学评估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条件,经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确定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的企业名单,制定搬迁改造方案并按期完成。
2、编制《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全区1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对存在问题的就地实施改造,2018年启动改造工作,2020年12月31日完成。
3、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确定辖区内人口密集区域内需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8年启动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12月31日完成。
四川
一、位于上游的绵竹市磷化工企业密集,形成的11个不规范堆场堆存磷石膏约2000万立方米,但市委、市政府一直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大量磷石膏淋溶水未经处理进入沱江支流石亭江。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还擅自将50万吨/年磷酸盐产能扩至80万吨/年。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绵竹市全面完成磷石膏堆场规范整治,涉磷产业新增磷石膏实现“产用平衡”,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磷石膏总量实现“消增削存”,最大限度减少磷石膏对石亭江水质的影响。
整改措施:
1、停止审批绵竹市产生磷石膏的生产项目,全面关停九顶山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探(采)矿活动,加快磷石膏综合利用,控制增量、消化存量。
2018年12月底前,绵竹市涉磷企业新增磷石膏力争实现“产用平衡”,对达不到产用平衡的企业实施限产措施。
2、从严规范磷石膏堆场,已完成8个不规范堆场的整治。继续加快实施“一堆一策”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3个磷石膏堆场整治任务。
3、2018年6月底前依法严格查处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擅自扩能环境违法问题并完成整改。
二、沱江流域磷化工企业集中的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未按要求建成4万吨/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绵竹市长期未按要求设立园区环保管理机构。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健全园区环保管理机构,强化园区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完成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2018年2月底前园区污水应急处置设施投入运行。
2、2018年6月底前园区设立环保机构,明确职能职责、落实人员,建立园区环保监管制度。
3、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运,确保正常运行。
三、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内约46%的化工项目集中在沱江和岷江一带,约42%的化工产业沿长江干流分布,布局性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完善化工产业园区风险防控体系。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沿江产业转型升级。
2、严把项目准入关,推动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禁新增过剩产能项目,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严禁新建重化工园区,中上游沿岸地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防高污染企业向上游转移。严格用水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深化源头控制;严格入河湖排污口审批。
3、强化环境风险“四级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政府统筹的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深化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动态监管环境风险源,完善园区和企业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大应急物资储备、配套建设应急设施。
4、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综合管理。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办法,严厉打击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
四、全省人口密集区还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搬迁。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目标:分阶段完成搬迁。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出台《四川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2、2018年1月底前完成搬迁改造企业评估再核实工作,最终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
3、2018年3月底前,向有关市(州)下达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任务,明确搬迁改造方式、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
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督促有关市(州)分阶段完成搬迁工作。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泸州化工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紧邻长江分布,合成氨、尿素、造纸等项目布局在距长江1至3公里范围内,但园区级、流域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设滞后。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基本完成沿江产业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建设。
整改措施:
1、在前期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排查的基础上,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定,深入推进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2、2018年8月底前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并上报审查,在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设置生态隔离带。
3、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2018年12月底前建立沿江沿河化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全面推进园区内环境风险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开展应急演练;加快环境应急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构建四级风险防控体系。
4、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及企业综合管理。强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沿江产业布局;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六、全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还有一定缺口。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加快推进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2、眉山市2018年8月底前完成危废处置项目环评等前期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
成都、绵阳、遂宁、乐山、南充、宜宾6市的6个项目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危废处置项目环评等前期工作,2020年12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营。成都、泸州、广安、达州、凉山5市(州)6个项目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
3、有序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德阳市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一期建设并投入运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德阳市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二期、内江市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
4、定期调度、督导、检查,推进规划项目实施。
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区域限批、问责等措施,倒逼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
5、加强规划刚性约束,2020年12月底前和2022年12月底前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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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再公开通报7个典型案例,涉及目前正在接受督察的5省和2家央企。这7个案例分别为:吉林省辽源市能耗双控工作不力、“两高”项目违法问题突出;山东省济宁市矿山综合整治不力,督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湖北省通山县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滞后;广东省清远市生活垃圾处置短板突出、污染问题丛生;四川省眉山市违法开发房地产,黑龙滩水源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中国有色集团下属东方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中国黄金集团部分企业推进矿山绿色开采和修复治理工作不力等。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广东省公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详情如下:广东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对广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13日向广东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生态文明媒体海南环岛行主题采访活动16日启动。记者在海南省文昌市、万宁市采访了解到,违规违法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未批先建情况,目前已实施双暂停(暂停建设、暂停营业)措施,整改正在进行。2017年12月23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意见,并移交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目前海南
3月18日,光山县电业局行政负责人先后对110千伏I潢光、35千伏东工、仙孙三条输配电线路进行巡视,检查指导输电网隐患消缺落实工作,要求线路管理单位按照整改计划,在整改期限内务必消除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线路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度夏期间安全可靠供电。
11月29日下午,国网安徽涡阳县供电公司6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分赴公司基建、农网、大修、技改工程施工现场,督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此次督查是公司“安全日”活动的进一步延伸和落实。此次检查的对象为,公司所属县公司、多经企业、农村供电所及外包施工单位等。此次督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施工单位作业是否按计划执行,是否有勘查记录;作业现场是否存在无票、无许可、无监护、不交底、工作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与实际不符等违章现象;作业风险点的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等。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生产作业组织管理不规范、现场施工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
8月10日,经过亳州供电公司联合当地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治理,在当日上午,将危及220千伏涡谯线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成功消除。220千伏涡谯线承担着整个亳州市谯城区的供电重任,它的稳定运行不仅对亳州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更存在着重大的政治意义。今年3月,经亳州供电公司巡线人员检查发现,在涡阳县电力线路保护区220千伏涡谯线下存在大量铁皮房、违章房,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线路跳闸,构成重大安全隐患。为此亳州供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派人向亳州市政府、亳州市安委会汇报,同时指示公司安保部对违章建设业主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房主停止违法建设并立即进
4月19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场周围航空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详情如下: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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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承办生态环境部碳排放管理培训班现场教学。本次培训由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主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承办,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协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碳市场管理、技术支
4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刚出席会议并致辞。黄润秋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本次发布的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分为三种口径,包括2021年全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和2021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三种口径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详情如下:为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于会文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4月11日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龙腾为科学技术部副部长;任命刘忠义、胡彬郴为公安部部长助理;任命于会文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任命莫高义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任命吴朝晖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免去吴朝晖的科学技术部副部长职务;免去孙业礼的国务院新闻办
现在走到江西景德镇市乐平工业园区雨水总排口处,可以清晰地看到乐平工业园区新建的雨水明渠和闸阀。“我们乐平工业园区经过层层评审,成功入选了全国第一批17个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试点园区名单,这对我们既是肯定也是挑战。”日前,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重庆市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3月31日上午,兰州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点火成功。兰州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位于新区化工园区西区,总投资12.4亿元,由兰州盈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新建处理量6万吨/年的焚烧车间、3万吨/年污泥干化车间、4万吨/年的物化处理车间等,全部建成后实现危险废物
3月3日,中国能建西南院勘察设计的涪陵白涛化工园区山窝组团热电联产项目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标志着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工业园区,规划2套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本期建设1套49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装置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升涪陵片区
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详情如下: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优化化工园区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今年河南省两会上,河南省人大代表,天马新材董事长、总经理马淑云围绕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建言献策,提出打造中原地区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加大对氢能企业支持力度等建议。马淑云表示,河南省作为能源大省已积极抢抓机遇,出台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到2025年,氢能产业年产值突
1月27日,湖北麻城市原化工园区污水渗坑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联合体、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当选为中标候选人。麻城市原化工园区污水渗坑污染场地地下水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辖区内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间接排放和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管理及接纳化工园区工业废水的集中
近日,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发布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月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园区产业准入和项目备案核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园区环境保护监管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园区空间规划监管,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全文如下: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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