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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整改却能“层层过关” 中央环保督察组连夜约见广西钦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2018-06-10 10:48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环境保护督察环境污染广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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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年6月7日正式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6月9日组织对钦州、防城港两市督察整改落实及群众举报问题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钦州市一批应淘汰的“散乱污”小冶炼企业仍在违法生产,严重污染环境,但自治区有关部门赫然公示已完成整改。防城港市大量养虾塘尾水入海,港口区公车镇部分垃圾甚至危废随意露天堆放,环境污染和风险突出。

一、有关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按规划要求,钢铁和铁合金行业主要布局在防城港企沙,但沿海三市均大量引进该类产业;已投产的46家相关企业,其中35家分散在钦州市多个园区”。针对该问题,广西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3月底前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开展集中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完善的项目一律关停取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目前,该问题整改已经广西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完成并销号。

2017年1月,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联合发文开展沿海三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2017年3月,两委针对清理整顿情况联合开展集中督查;2017年6月1日,两委再次联合发文要求沿海三市进一步开展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整改。2017年6月23日,钦州市发改委、工信委联合上报文件称已在当年6月10日前完成了清理整治,拆除了2家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设备。钦州市政府和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分别于2017年6月、7月、12月先后向社会公示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督察发现,仅在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就发现20多家小冶炼厂,共建有32座小高炉,分布在312、311、218省道两侧。督察组随机抽查的4家铁合金冶炼厂、1家再生铝冶炼厂,均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所见环境污染情况触目惊心。

一是生产工艺设备十分简陋。督察组抽查了恒丰冶炼厂、钦州强劲冶炼厂、311省道旁无名铁合金厂、黄屋屯镇大桥矿品厂等4家铁合金冶炼厂,企业以锰矿为原料生产富锰渣和生铁,其主要生产装备设施均为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其中3家铁合金厂小高炉仅有13立方米。厂区基本没有像样的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更无有效的生产控制设施和人工防护装备,露天生产,工艺粗放。


二是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督察组随机抽查的4家铁合金厂均无烟气脱硫设施,仅配套水浴除尘等简易设施且部分企业没有使用,小高炉和热风炉烟气直排,跑冒滴漏及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乌烟瘴气,尘土满地,污水横流,无处下脚,污染程度令人难以置信。


三是生产管理极为原始粗放。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铁合金厂无正规厂区,无正规生产车间,无正规操作规范,管理极为简单粗放,大量原料及产品露天堆放。

 


四是查获非法再生铝冶炼窝点。督察组现场检查还发现1家废弃砖厂内存在非法再生铝冶炼厂,环境污染触目惊心。该厂以铝灰为原料,通过4座反射炉熔炼生产铝锭,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熔炼工段无组织排放严重,地面原料散落,仓库内无序堆放大量袋装铝灰。为消除冶炼时氨气的影响,该厂开挖水塘将铝灰倒入其中,铝灰遇水产生大量氨气,待氨气释放到空气后,再将铝灰捞出投入反射炉熔炼铝锭,整个厂区及周边刺激性氨气四处弥漫。水塘无任何防渗措施,水体呈黑色,氨气挥发产生大量气泡,部分废水通过塑料管溢流外排,现场检测外排废水pH值超过10。经初步核实,铝灰是电解铝、铸造铝、再生铝冶金过程中的产物,含有氮化铝,遇水发生反应生成氨气。针对铝灰中是否含氟化物,其毒性浸出浓度是否达到危险废物标准,督察组已现场取样并责成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鉴定,同时要求钦州市公安及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原标题:虚假整改却能“层层过关” 中央环保督察组连夜约见广西钦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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