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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评价规范》、《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规范》颁布实施

2018-07-11 16:00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垃圾发电垃圾发电项目垃圾发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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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项目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数量飞速增长,为促进垃圾发电项目的规范运营及安全生产,能源行业电力系统亟需建立科学、完善的垃圾发电运行评价体系以及危险源辨识及评价体系,以应对环保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作为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归口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组织编制了体现垃圾发电特性的首批两项电力行业标准《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评价规范》(DL/T1842-2018)、《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规范》(DL/T1843-2018),日前已由国家能源局批准,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评价规范》由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该标准规定了垃圾发电厂运行评价的原则和方法,并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运行管理三方面给出了具体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评价指标的选取不仅包含了垃圾焚烧前处理、热能到电能的转化、电力的可靠性、管理效率、能效指标、经济指标等,同时重点涵盖了社会各界最关心的垃圾发电厂安全、环保和社会责任等相关指标。该标准能够为垃圾发电厂自身的运营、政府部门的监管、重要相关方的经济权责往来以及行业管理服务机构的评价提供依据。

《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规范》由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该标准规定了垃圾发电厂各项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危险源评价方法及监控要求。该标准能够为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以及风险应急机制的建立提供指导,可有效地规范运行操作、排查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同时也可以作为企业安全自评价及行业监管部门和相关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依据。

两项标准的编制历经调研、立项、启动、大纲、初稿、征求意见、送审讨论、报批等环节,来自电力、环卫、环保等四十余家单位积极参与、评审专家修改讨论十余次,标准内容凝结了垃圾发电领域同仁们生产管理实践经验智慧和对行业健康发展的期待。

此两项标准的颁布实施填补了能源电力行业对垃圾发电运行评价和安全生产方面标准的空白,是垃圾发电标准化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也体现了能源主管部门对垃圾发电的支持和重视。电力行业标准化工作已有30年的发展历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6年中电联垃圾发电标委会的成立,标志着将垃圾发电标准纳入到能源、电力标准管理体系中,必将使之得到更加快速高效的提升。目前,除已颁布实施的两项标准外,垃圾发电标委会还有《垃圾发电厂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垃圾发电厂烟气净化系统技术规范》、《垃圾发电厂启动验收规程》等11项行业标准在编或待批准颁布。

延伸阅读:

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关于征求《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评价规范》等两项电力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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