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山西晋中印发《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于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停产治理。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等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自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焦化行业分步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包括地面站),2018年10月1日前,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天星煤气化有限公司、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介休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平遥一矿焦化有限公司、山西省平遥峰岩煤焦有限公司、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等11家焦化企业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019年10月1日前所有焦化企业全部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鼓励焦化企业按照高于国家标准要求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开展砖瓦窑企业深度治理。在非电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试点。燃煤电厂(含自备电厂机组)、钢铁企业及65蒸吨/每小时以上工业燃煤锅炉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雨等现象,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非电企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不限产。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无法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等现有企业及在用燃煤锅炉,以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工业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治理。全文如下:
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但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必须以最坚定的决心、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2018年蓝天保卫战。特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全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中市城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市城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56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4%;其他县(区、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实行个性化指标。(各县(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另行发文)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
1.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市城区及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各县(区、市)要尽快完成改造区域采暖现状的入户排查,制定清洁取暖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改造任务、改造方式。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市城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100%;太谷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介休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左右。(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管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国网晋中供电公司)
在农村地区开展“生物质取暖+其它清洁能源”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环保局)
2.全力做好电源气源供应保障。各地“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国网晋中供电公司及国新能源集团晋中分公司、晋能集团、国际能源集团等相关企业要与各地认真做好衔接。市发改委要加强气源保障,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和管网互联互通,提升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电网企业要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国网晋中供电公司)
3.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18年10月1日前,市城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20蒸吨/小时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分类处置,采取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替代形式加快淘汰其他区域分散燃煤锅炉;取缔关闭燃煤锅炉的同时质监部门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加快淘汰化肥行业以外的煤气发生炉,2018年10月底前,榆次区、晋中开发区范围内淘汰所有煤气发生炉,其他县(市)玻璃、碳素、铸造、玛钢、建材等行业煤气发生炉经过治理,SO2、烟尘排放可以达到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且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2018年暂不淘汰(年度内国家发布新标准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或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一律淘汰。(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4.提高燃煤设施环保标准。2018年10月1日前,所有保留在用燃煤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积极推进市城区燃煤供热锅炉及其他区域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5.加强“禁煤区”建设。市城区要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各县(区、市)建成区要根据需要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6.加强煤质管控。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份高于16%的民用散煤,各县(区、市)可根据实际提高煤质管控标准。加强煤炭销售流通环节管控,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加强煤质抽查检测,对销售劣质煤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及交通干线设置散煤治理检查站。(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煤炭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二)进一步控制工业污染
7.加快退出过剩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制定年度化解钢铁、煤炭、电力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2018年化解煤炭产能54万吨、煤电机组12.2万千瓦以上。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能耗、环保、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局)
8.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对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其中,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实行挂账销号。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对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
9.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于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停产治理。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等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自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焦化行业分步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包括地面站),2018年10月1日前,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天星煤气化有限公司、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介休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平遥一矿焦化有限公司、山西省平遥峰岩煤焦有限公司、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等11家焦化企业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019年10月1日前所有焦化企业全部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鼓励焦化企业按照高于国家标准要求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开展砖瓦窑企业深度治理。在非电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试点。燃煤电厂(含自备电厂机组)、钢铁企业及65蒸吨/每小时以上工业燃煤锅炉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雨等现象,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10.开展工业炉窑整治。各县(区、市)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并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8年8月底前,所有工业炉窑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淘汰治理后仍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强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开展VOCs排放单位筛查,建立VOCs排放重点单位名录。加强对建筑装饰、汽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干洗、餐饮及其他面源VOCs治理与管控。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和治理。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及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2018年10月底前,在VOCs排污重点单位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臭氧污染严重的地区,夏季可重点对产生烯烃、炔烃、芳香烃的行业或生产工序实施错峰生产调控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12.严格落实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完成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和装卸、输送、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密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要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生产现场和料场路面要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对未按期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分类处置。各地可在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工艺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三)进一步控制交通运输污染
13.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持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专项行动。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工商部门要持续开展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使用劣质车用油品行为,并倒查劣质车用油品来源。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相关部门移交商务部门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粮局、市公安局)
14.强化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禁止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不配套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设施。市商粮局应要求全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加油站、储油库必须配套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市交通运输局应要求全市所有新增油罐车必须配套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
15.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通过精准筛选出老旧车,摸清底数,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和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鼓励老旧车更新,参照黄标车禁行区域划定老旧车禁行区域(逐年提高禁行车辆排放标准),压缩老旧车生存空间,倒逼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要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查处。(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粮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16.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市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积极配合,在市城区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责任单位: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
17.加强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机关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营运类柴油车监督执法。公安交管部门完善重型柴油车辆限行管控方案,明确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在市城区重型柴油车通行频次较多的路段开展联合执法,环保部门负责抽测车辆排放达标情况,并对重型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情况进行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对尾气排放超标及违反限行要求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任单位:榆次区人民政府,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
18.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7月底前,除市城区外的10个县(市)要参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市政发〔2017〕103号)划定本辖区内的“禁用区”,同时加大“禁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力度。所有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公告》(公告2016年第5号)要求,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各县(区、市)要建立完善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制度,切实掌握本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基础信息。市环保局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机、水利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商部门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使用油品情况数据库。(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管局、市农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
19.加强货运结构调整。加快铁路集运站点建设,完善铁路运输配套设施,鼓励引导重点用车企业采用铁路运输方式。位于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重点用车企业,2018年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较上年明显减少。(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
(四)进一步控制面源污染
20.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类市政、公路、水利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暂时不能开工的城市建设用地,建设单位要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要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市住建局要定期组织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土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作业。对于已采取扬尘管控措施但确实无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属地人民政府统筹把握。(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规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部门)
21.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及交通运输扬尘整治。加强道路运输扬尘管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快发展封闭箱式货车、集装箱运输车,积极探索重型散装物料货车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措施运输。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由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的长效机制,对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晋中公路分局、市交警支队)
从严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加强源头管控,无主管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许可证》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必须到指定场所倾倒。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一经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建立倒查机制,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同时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规管局、市交警支队)
22.全面加强各类露天堆场、裸露地面及公共设施扬尘整治。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清理,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管局)
组织对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实施城市清洁工程,加强公共设施、交通护栏清洗保洁,按各自职责组织对楼宇立面、楼顶及公共区域保洁,清理积尘。(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管局)
23.强化禁燃禁放措施。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将秸秆禁烧纳入森林防火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要求。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城建成区内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各县(区、市)可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扩大禁放范围。安监部门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禁止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严禁燃煤旺火,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对违反规定的,由属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管局、晋中市榆次区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
4月29日,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00645-25ZB044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
4月28日,国能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3828,招标
4月28日,酒钢集团炼轧厂二高线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建设内容1、二高线加热炉空烟、煤烟各建设1套纳米活性钙固定床脱硫设施(煤烟烟气量44000Nm/h、空烟烟气量35000Nm/h),新建一座空烟排气筒(标高40米)。2、新建脱硫系统烟气主管道及支架。3、配套设施的建设
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3828,招标人为国能葫芦岛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葫芦岛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详情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24日,国能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如下: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3639,
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3639,招标人为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PC)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4-3-322)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1.招标条件本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PC)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聚焦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江西自古就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美誉,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江西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近年来,江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
北极星环大气网获悉,4月29日,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推动重点行业产能装备升级改造;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光能、水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实施绿电替代,优化用能结构,到2025年非化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为加快省钢铁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
4月29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维29日在北京举行的信息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25年4月20日,共有189家钢铁企业(包括一家球团企业)完成或部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其中,141家企业全过程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涉及粗钢产能约5.91亿吨;47家企业部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涉及产能约1.69亿
4月28日,国能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3828,招标
4月28日,凌源安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广州市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64,220,000.00元。
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3828,招标人为国能葫芦岛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葫芦岛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
近日,浙江大维高新凭借在水泥窑SCR脱硝领域的深耕细作及良好的业界口碑,中标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专家小组通过充分的技术论证和调研,经过层层筛选,最终确定了由浙江大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接辽宁台泥SCR脱硝项目,该项目大维高新采用高温高尘SCR脱硝技术。这也
4月25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5〕8号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
4月24日,国能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如下: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3639,
4月25日,凌源滨河供热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市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报价:85800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报价:9430000.00元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报价:8500000.00元。凌源滨河供热有限公
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胜利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脱硫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3639,招标人为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4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提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占年发电量的比例应在50%以上,鼓励通过储能等方式优化涉网安全与电网友好性。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未达到要求时,调
5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山西辅助服务自2022年11月起,山西在公布代理购电价格表的同时会随附一张自动发电控制(AGC)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价格表。此举延续至2025年5月,该部分补偿费用现已在系统运行费中的辅助服务费中体现。在电力现
天津电力积极拓展绿电交易规模。一季度,天津电力市场累计交易绿电达146亿千瓦时,较2024年增长100%。同时,天津市绿电供应占比显著提升,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1121.5万千瓦,占全市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7.8%。此外,天津分别与甘肃、山西等省份达成多年期省间绿电交易,累计成交绿电电量达264.27亿千瓦时
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拟废止娄烦县天池店乡王家崖村光储一体化发电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公示》显示,为加快推进存量新能源建设,优化电网接入与资源配置,提高项目落地转化率,山西省能源局拟对娄烦县天池店乡王家崖村光储一体化发电等14个项目、规模59.1947万千瓦进行废止。根据北极星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大唐集团近日发布2家火电厂DCS改造招标,分别是: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山西公司临汾热电1、2号机组,详情如下:山西公司临汾热电1、2号机组DCS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NewPage$](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DCS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电力二次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经营主体参与山西电力二次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以下简称“调频市场”)要严格执行AGC指令与调度计划,确保电力安全。供热机组不得以参与调频市场交易为由影响居民供热质量
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全厂供热优化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30日,中国能建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公司实现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888.96亿元、1,003.71亿元和16.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5%、3.05%、8.83%,均创历史同期新高。公司表示,自主研发的世界首套300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湖北应城压气储
编者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定位,进一步理顺了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参与电力市场机制等问题。本报邀请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互联网研究所对《意见》进行解读。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高速增
4月28日,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2426名,其中全国劳动模范1670名,全国先进工作者756名。据北极星电力网不完全统计,电力行业约有200余位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获表彰。其中,国家电网系统共有67名职工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在古老的山西汾阳市杏花村镇,一座承载着深厚酿酒历史的古城正昂首阔步迈入绿色低碳的新时代。4月27日,由中核汇能(山西)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清源科技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设计承建的中汾酒城50MW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不仅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白酒企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