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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厅举办《2018年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8-07-26 15:34来源:陕西省宣教处关键词: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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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两类企业(预拌砂浆、商砼站)疏于监管,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督查发现,两类企业(预拌砂浆、商砼站)主要存在物料未进棚、未密闭、未覆盖,"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筛分设备未密闭作业;料斗未安装喷淋降尘设施,物料输送带未密闭,物料输送带转载点未安装收尘除尘设施;未建设危险废物储存室,危险废物随意堆放;车辆冲洗平台建设不规范,场区污水四处横流;未编制、未报备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问题。一些施工工地安装的预拌砂浆罐未封闭、未喷淋,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九是煤炭消减工作推进不力。西安市一些规上企业煤炭消减不降反升,鄠邑区大唐西安热电厂、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5月份煤炭消耗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32608吨、24631吨。咸阳市乾县、旬邑县禁燃区内燃煤、售煤现象依然存在。渭南市还有违规销售、违规使用非清洁燃煤点位40处。临渭区、经开区、华阴市、白水县、大荔县存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蜂窝煤、木炭)煤的现象。杨凌示范区2018年规上企业煤炭消减任务2.34万吨,至2018年5月底仅完成0.2万吨,在"禁煤区""禁燃区"内的杨凌海华实业有限公司仍在使用燃煤。西咸新区2018年燃煤消减任务23万吨,上半年规上企业煤炭消耗量同期增长31.34万吨。关中地区煤炭削减任务形势严峻,仍需持续发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一)公开曝光存在问题。对于此次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省环保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督查结果,分市公布问题清单。

(二)公开处理突出问题。对74起涉气环境突出问题严格依法追究。

(三)约谈县区主要负责人。省环保厅对存在问题最严重的10个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

(四)严肃问题整改。按照环保督查"五步法",启动巡查、专项督察机制,比照生态环境部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实行量化问责,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力,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县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以上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

感谢孟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名称。

人民日报陕西分社记者:请问开展“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背景是什么?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

答:根据省环保厅发布2018年6月及1-6月全省空气质量状况显示:2018年1-6月,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商洛、安康、汉中、杨凌、榆林、宝鸡、延安、铜川、韩城、西咸、渭南、西安、咸阳,后6位均在关中地区;今年1-6月,我省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10个县(区)依次是阎良区和阎良航空基地(并列)、秦都区、沣东新城、渭城区、新城区、未央区、莲湖区、灞桥区、经开区,均属于关中地区。大气污染严重的形势仍未得到明显扭转。近日,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我省关中地区的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列为汾渭平原为重点区域。对我们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将会更严,标准将会更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改善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制定了《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紧紧围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启动了关中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

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有哪些主要内容?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

答:检查范围是关中八市区,内容是两大方面,一是督政,二是查企。具体的内容最主要是以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所确定的6大类29项工作内容为基础,结合2018年铁腕治霾重点工作任务和当前大气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定8个方面33项内容,大家可能会说省政府方案只有6大类29项内容,主要包括:重点涉气行业、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散乱污”企业、清洁取暖、燃煤替代、载货柴油汽车等等。相较省政府方案,本次检查内容进行了一些拓展,主要是增加两个方面,一是重点涉气企业,涉及243家,我们测算过243家重点涉气企业占到所有工业企业排放量,三项污染物排放量占到85%以上,这回全面进行检查。二是开展了之前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2017年至2018年年初,我们每一个季度都开展关中地区大气专项督查,还开展了VOCs专项执法检查和省委环保督察,本次将这些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本次检查内容在方案设计时紧扣两方面,一是影响当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臭氧和PM10。今年上半年这两项指标有反弹,重点检查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筑施工扬尘、载货柴油车整治。二是瞄准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这回检查的重点涉气企业、“散乱污”、锅炉拆改、清洁取暖等都与之相关。我们的想法是冬病夏治,促使这些问题尽快进行整改,为改善今年秋冬季关中地区空气质量打下基础。

陕西网记者:此次专项督查存在突出问题是哪些,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胡世军:

答:经过综合汇总,督查期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和重点点位8221家(个),发现存在环境问题3937家,占检查总数的47.9%。其中位居前6项问题的有:“散乱污”企业942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不彻底737家,扬尘管控不到位637家,涉气企业612家,餐饮油烟治理不到位493家,燃煤锅炉拆改未按期完成209家。这些占问题总数的92.2%。

问题主要原因有:(一)对大气污染防治认识仍需提高。各市(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做了大量努力,仍存在认识不到位,整改不扎实,盲目乐观,厌战懈怠,缺乏打通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钉钉子精神。存在强调气象、地形、外来输入等客观因素现象较多,查找自身工作存在问题较少。部分地方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缺乏针对性的措施和强有力的推进。(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缺位,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到位。职能部门存在着思想不重视、监管不到位、管理水平低的问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散乱污”企业存在界定标准不清,摸排底数不准,整治措施不明确等问题。二是行业管理部门只管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管运行现象较为突出,部门一岗双责的意识亟需提高。(三)执法不严,企业守法意识淡薄。这些既有长期存在的,也有短期死灰复燃的。企业法律意淡薄,企业自身环保投入不足,治污设施建设滞后,为节约成本,不惜以身试法。同时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人员偏少,很难发现问题或者发现问题后轻轻带过,从而纵容了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导致问题频发。

华商报记者:你好!请问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如何确保移交问题整改到位?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胡世军:

答:正如上面发布的,这次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确实发现了大量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省上根据问题类型和程度,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分类处理。

对负有主体责任的企业采取措施:一是要求限期整改2931家,二是立案处罚792家,三是关停取缔644家,四是停产治理191家,五是查封扣押149家,六是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7家,七市级挂牌督办7家。

对负有监管失职的有关部门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76起。

对存在问题最严重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还要实施约谈。

同时督促各市(区)对移交问题建立清单销号制度,确保问题尽快整改、全面整改、逐个“销号”;要坚决防止和打击一些违法企业的游击战、捉迷藏行为;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企业,严加处罚并追究责任。并按照环保督查“五步法”,启动巡查、专项督察机制,比照生态环境部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实行量化问责,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力,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县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确保交办问题完全整改到位。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答记者问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孟卫萍介绍2018年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胡世军答记者问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答记者问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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