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 -2018);
以上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1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14日印
附件:《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构成、日常运行维护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HJ 9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
HJ 618 | 环境空气 PM10 和 PM2.5 的测定 重量法 |
HJ 655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 automated ambient air quality monitoring
指采用连续自动监测仪器对环境空气进行连续的样品采集、处理、分析的过程。
3.2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10μm) particulate matter (PM10)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10μm 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
3.3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2.5μm) particulate matter (PM2.5)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2.5μm 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
3.4
切割器 particle separate device
具有将不同粒径颗粒物粒子分离功能的装置。
3.5
审核采样器 audit sampler
携带至现场对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进行比对的手工颗粒物采样器。
3.6
数据质量目标 data quality objectives
通过数据质量目标规划程序获得的对数据定性和定量的描述,该程序阐明研究目的、确定最适合的数据收集类型和收集条件,明确潜在判定误差的可接受水平。
4 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构成与要求
4.1 系统构成
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由空气质量监测子站、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构成。
4.2 空气质量监测子站
4.2.1 功能和组成
对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状况(包括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等)进行连续自动监测,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定时向中心计算机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主要由子站站房、采样装置、监测仪器、校准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组成。
监测子站站房及周边环境应满足 HJ 655 相关要求。
4.2.2 仪器设备配置
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由采样头、采样管、采样泵和仪器主机组成,配备温度、湿度、压力检测器,其中β射线法颗粒物监测仪器应包括动态加热系统(Dynamic heating system),振荡天平法颗粒物监测仪器应包括滤膜动态测量系统(Filtration membrane dynamic measurement system)。
4.3 质量保证实验室
4.3.1 主要功能
对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量值传递、校准和性能审核,并对检修后的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和性能测试。
4.3.2 基本要求
a) 质量保证实验室大小应能保证操作人员正常工作。
b) 应采用密封窗结构,并设置缓冲间,防止灰尘和泥土带入实验室。
c) 应安装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使实验室温度控制在 25℃±5℃范围内,相对湿度控制在 80%以下。
d) 供电电源电压为 220V,电压波动不能超过±10%。实验室供电系统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实验室要有良好的接地线路,接地电阻≤4Ω。
e) 应配置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废气排出口,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f) 如需放置精密天平,应设置独立天平间,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要求。
g) 应设置可进行颗粒物采样器比对测试的室外实验平台。
h) 应配置必要的实验台和存储柜。
i) 多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可共用一个质量保证实验室。
4.3.3 仪器设备配置
质量保证实验室应配备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相关的仪器设备,基本仪器设备配置清单见表 1。
4.4 系统支持实验室
4.4.1 主要功能
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换。
4.4.2 基本要求
系统支持实验室应配备电源、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通风装置及相应工作台、储存柜等。多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可共用一个系统支持实验室。
4.4.3 仪器设备配置
系统支持实验室应配备仪器测试、维修用设备和工具,还应配备必要的备用监测仪器和零配件,备用监测仪器的数量一般不少于在用监测仪器总数的 1/4。
5 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要求
5.1 基本要求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应全年 365 天(闰年 366 天)连续运行,停运超过 3 天以上,须报负责该点位管理的主管部门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运行。需要主动停运的,须提前报负责该点位管理的主管部门批准。
在日常运行中因仪器故障需要临时使用备用监测仪器开展监测,或因设备报废需要更新监测仪器的,须于仪器更换后 1 周内报负责该点位管理的主管部门备案。仪器更新须执行 HJ 655 的相关要求。
监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包括斜率/K 值、K0 值、截距、灵敏度等)应与仪器说明书要求和系统安装验收时的设置值保持一致。如确需对主要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应开展参数调整试验和仪器性能测试,记录测试结果并编制参数调整测试报告。主要技术参数调整须报负责该点位管理的主管部门批准。
监测结果的表示应按 GB 3095 的相关要求执行。
5.2 日常维护
5.2.1 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日常巡检
应对子站站房及辅助设备定期巡检,每周至少巡检 1 次,巡检工作主要包括:
a) 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 25℃±5℃范围内,相对湿度保持在 80%以下,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内外温差,应及时调整站房温度或对采样管采取适当的温控措施,防止因温差造成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的现象。
b) 检查站房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c) 检查采样头、采样管的完好性,及时对缓冲瓶内积水进行清理。
d) 各监测仪器工作参数和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振荡天平法仪器还应检查仪器测量噪声、振荡频率等指标是否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
e) 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与网络通讯是否正常。
f) 检查各种运维工具、仪器耗材、备件是否完好齐全。
g) 检查空调、电源等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检查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
h) 检查各种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齐全。
i) 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
j) 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是否损坏。
k) 记录巡检情况,巡检记录表参见表 B.1。
5.2.2 监测仪器设备日常维护
5.2.2.1 采样系统
每月至少清洁一次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天气,还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受到植物飞絮、飞虫影响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清洁时,应完全拆开采样头和
PM2.5 切割器,用蒸馏水或者无水乙醇清洁,完全晾干或用风机吹干后重新组装,组装时应检查密封圈的密封情况。
每年对采样管路至少进行一次清洁,污染较重地区可增加清洁频次。采样管清洁后必须进行气密性检查,并进行采样流量校准。
5.2.2.2 监测仪器
a) β射线法仪器
1) 每周按仪器使用说明书检查监测仪器的运行状况和状态参数是否正常。
2) 每周检查纸带:检查纸带位置是否正常,采样斑点是否圆滑、均匀、完整;检查纸带剩余长度,如长度不足时应提前更换。
3) 每月清洁一次β射线仪器的压头及纸带下的垫块,在污染较重的季节或连续污染天气后应增加清洁频次;应使用棉签棒蘸无水乙醇进行清洁。
4) 每月检查颗粒物监测仪器的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加热温度是否正常。
5) 每月对β射线仪器的时钟进行检查;如仪器与数据采集仪连接,应同时检查数据采集仪的时钟。
6) 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它维护内容。
7) 每次巡检维护均要有记录,并定期存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适应环境不发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
2023年5月,广东金加通检测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在对西南辖区内某企业进行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系统颗粒物比对监测时候,擅自将原定监测两个排放口的任务,缩减为一个。对那个并未进行监测的排放口数据,该公司把采样仪器放在车上空采获得数据报表,再依据同时段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在误差范围内伪造了烟速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甘肃省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该项目共3包段,招标内容包括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系统、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等,预算2333万元。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市首例干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致使检测数据失真的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案情回放沈某某系第三方公司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负责人,为上海某仪电公司提供环保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2011年为解决某仪电公司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报错等问题,沈某某在
大气污染治理逐渐追求精细化的管理,这便要求监测仪器对各种排放源都能稳定地监测。而走航监测机动性强,能够帮助掌握城市各处大气环境污染的动态空间分布及其他污染数据,走航监测也逐渐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理想之选。那么,Palas该如何在众多监测设备之中脱颖而出?与传统走航设备相比,PalasFidas200
11月28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首科环境VOCs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如下:首科环境VOCs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YB-JS-JC-SB-2022)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12月01日一、评标情况标段(包)[001]首科环境VOCs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1月4日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池州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招标公告。详情如下:池州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招标公告任务书编号:FS34170120220529号项目概况池州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平台
近日,南京霍普斯基于自有在线色谱技术研发的“AQMS-1160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检测并取得了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该产品按照HJ1010-2018《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技术成
10月26日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首科环境VOCs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磋商邀请。详情如下:
日前,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宁夏能化厂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环保治理项目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评标结果公示,详情如下:
日前,云南楚雄州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力合科技成功拿下该项目。详情如下: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3335万元,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09时2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的通知,下达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喷涂废气RTO提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89万元、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热媒锅炉烟气脱硝提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60万元、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提高轻微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福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威海市文登区168MW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脱硫脱硝系统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文登区168MW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脱硫脱硝系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海市文登热电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工程招标范
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成都市起草了《成都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测,标准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管辖区内现有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管理,
近日,湖北黄冈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黄冈市房屋市政工程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全面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实施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提升,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胶粘剂,严格落实
《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已由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辽宁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予以公示。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印发《杨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遵循统一领导、强化管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绩效分级、差异管控,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空气污染程度。杨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4年雷霆行动第一批存在问题涉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帮扶组检查发现,全省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2024年雷霆行动第一批存在问题涉气污染源曝光名单通报如下。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75t锅炉超低排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47-2460SCCZUE82),详情如下:一、招标条件本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75t锅炉超低排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747-2460SCCZUE8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
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意见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和江苏省大气办印发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报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水泥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89家全能水泥生产企业、109条熟料生产线参与错峰生产,平均停窑天数超168天,总体完成140天的错峰生产任务。关于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