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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双百行动”名单 洞察国企改革玄机

2018-08-22 09:20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作者:朱昌明关键词: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环保领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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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存续时间

双百行动

明律师点评:“双百行动”企业大部分都是存续时间较长的老国企,其中存续时间在10年到20年的有134家,存续时间在20年到30年的有117家。

存续时间最长的是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迄今已经66年;而存续时间最短的是青海三江原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2018年5月11日成立(迄今不到4个月,从申报到入围“双百行动”可谓光速)。

(七)企业法律风险

双百行动

明律师点评:“双百行动”企业大部分都属于运营良好、法律风险小的国企,但是也将“暂时处于困难阶段,但有计划、有信心通过改革实现脱困发展的企业”纳入进来,其中涉诉数量超过100件的企业有35家,法律风险较大。

三、“双百行动”综合改革举措点评

肖亚庆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提出了综合改革实际举措:

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重要支撑,重点规范各类治理主体权责,逐级实现充分、规范、有序的授权放权和行权,全面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和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为关键抓手,大力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持续激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内生活力;

以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主要路径,加快促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为动力源泉,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基础前提,努力推动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

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坚强保证,确保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牢牢把握国有企业改革正确方向。

明律师点评:

(一)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1.公司章程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重要的话说三遍)

公司章程是规范各类治理主体权责和公司治理基础,国有股东应将有关监管内容应依法纳入公司章程,真正落实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经理层是执行机构等规定。

2.国有股东要学会放权、放权、放权

国有股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充分、规范、有序的授权和放权,应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议、审核需由股东决定的事项、与其他股东协商做出决议等方式履行职责,除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

(二)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

1. 三项制度改革是老生常谈,能否突破还看今朝

深化改革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虽然是老生常谈,但是本次改革可能实现真正突破。

2.国企领导人员要分类分层管理

国企类别和层级不同,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方式不能停留在口号阶段,本次改革通过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打破终身制,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这个很重要),以激发国企改革发展的内生活力。

(三)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是国企综合改革的基础,也是国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保障,“双百行动”名单中还有259家企业没有进行混改,后续要实施包括混改在内的综合改革举措。

(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国企员工持股将全面回归,“增量引入,利益绑定”  的思路指导国企员工持股激励机制的有效破冰,在正常薪酬分配制度基础上,健全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项目跟投、虚拟股权等激励机制,构建与激励机制相对称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才能真正激发国企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员工与企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国企尤其是老国企的历史包袱很重,承担了大量企业办社会职能,如“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推动国企轻装上阵。

(六)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并不矛盾,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规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也是在混改后国有股东失去控股地位后,继续保证党对混合所有制企业领导和控制的关键。

延伸阅读:

404家企业!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出炉

原标题:解码“双百行动”名单,抢先洞察国企改革玄机 | 阳光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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