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山东济宁印发《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市大气环境执法力度,全面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围绕国家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对照各级环保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我市实际,集中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立查立纠、注重实效,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一批典型案件,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对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问责,倒逼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巩固环保工作成果,履职尽责,以不断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环保执法常态长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环境权益有效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专项行动
1.执法范围:济宁市全域。
2.检查重点。
(1)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国家、省、市各级督察、巡查和执法中发现的涉及“散乱污”问题进行执法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情况,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对关停取缔类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整改提升类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各项治理设施是否达标;对“散乱污”企业集群,重点检查是否实行整体整治并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升级改造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市区政府)
(2)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针对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及其制品生产、制革、化工、铸造、丝网加工、耐火材料、炭素生产、活性炭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石材加工、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小型制造加工涉气企业开展再排查、再执法,实施“动态清零”专项整治,严防“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或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凡被执法检查发现新增或治理达不到要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上限处罚。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紧紧围绕“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开展群防群治,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或转移异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执法整治专项行动
1.执法范围:济宁市全域。
2.检查重点。
(1)在全市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基础上,继续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茶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执法排查,严防死灰复燃,淘汰方式包括取缔关闭、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取缔关闭燃煤锅炉必须做到烟囱落地、断水断电、炉体移位,不具备复产条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对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清洁化能源改造达标情况和厂区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地面硬化、扬尘防控等措施落实情况),对治理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改,严格问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执法专项行动
1.执法范围:济宁市全域。
2.检查重点。
(1)对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情况等。充分运用激光雷达热点网格技术,对相关企业污染源开展精准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企业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对存在侥幸心理、故意逃避监管、恶意排污等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对工业企业治污设施进行执法排查,重点检查脱硫、除尘、脱硝等治污设施是否健全,煤改气锅炉是否同步配套低氮改造、配备脱硝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对工业涂装、煤化工、有机化工、包装印刷、纺织印染、铸造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查看是否安装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偷排漏排问题。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对砖瓦窑、石灰窑、玻璃陶瓷、水泥、焦化等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确保符合各项环保治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开展机动车污染执法整治专项行动
1.执法范围:济宁市全域。
2.检查重点。
(1)对机动车环监机构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环检机构排放检验过程是否违规操作、审核质量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和时效性,审查机动车环保检测档案(包括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复印件、外检单、车辆拓号单、车辆环保检测报告单、净化装置查验照片等,复检车辆包含复检报告单等)、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替检、未悬挂号牌上线等违规情况,组织检验能力比对试验、检查数据联网监控及“黑匣子”是否正常运行等。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公安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查看加油站是否按照要求安装三级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是否按照要求正常运行,对于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对油品质量定期进行抽检,保证全市国六标准柴汽油供应,不允许销售普通柴汽油。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柴汽油行为。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执法整治专项行动
1.执法范围:济宁市全域。
2.检查重点。
(1)对工业园区道路扬尘,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如煤堆、砂石堆、粉状产品堆等)封闭式改造情况,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燃煤灰渣等)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输送等环节,厂区内及周边裸露地面密闭、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按照导则要求整治到位。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煤炭局、市环保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对手续齐全但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堆场,一律按照“依法处罚、停产整改、限期达标、规范运营”的要求进行整治,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应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煤炭局、市环保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梳理各自所承担的重点任务,立足“可核查、可量化、可操作”的工作机制,6月20日前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督查组,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法督查。市环保局牵头进行执法督导,各县(市、区)要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着力查办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执法检查,市直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专项督导,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将进行明察暗访,就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督导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将查处问题纳入乡镇网格,实施网格化监管,网格员对问题整改情况动态跟踪上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情况的协调、调度工作,建立查处问题“动态整改销号”制度,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任务,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执法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县(市、区)研究对策并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市、区)督查组、市直有关部门督导组每月1日16时前将上月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列查处情况梳理汇总后,及时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将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报指挥部各位领导。
(四)严格督导问责。专项行动要敢于动真碰硬,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行动期间,对所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恶意违法排污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停产停业的,一律依法断水断电;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整治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县(市、区)、市直部门一律严肃问责。
(五)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此次集中行动的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良好行动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跟踪报道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跟进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同时,对领导不重视,整改不力,影响全市大气污染工作成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最近,“走进新国企科技创新主力军”融媒体采访活动在江苏南京盛大举行。众多媒体记者走进电网科研攻关一线,深入探寻国家电网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卓越实践与辉煌成就,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在此次活动中展现出的强大科技创新实力,无疑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在位于方天公司的江苏火力发电节能减排监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49/17-ZB-010)一、招标条件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
山西公司榆次热电#2炉脱硫节能提效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榆次热电#2炉脱硫节能提效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4918,招标人为国能榆次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次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
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0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数字广东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强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化管理,推广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完善林业综合管理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上
5月27日,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烧结、球团粉尘深度治理超低排放项目静电除尘器改造-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该项目对一期烧结机头配套189㎡静电除尘器大修改造项目、一期竖炉75㎡静电除尘器大修改造项目、二期竖炉80㎡静电除尘器大修改造项目(包括大修改造项目除尘系统及其附件旧系统的拆除,新系统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6日,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3号机组脱硫除尘装置建于2013年,采用1炉1塔方式布置(2号脱硫岛),脱硫除尘装置烟气处理能力为锅炉110%BMCR工况时的烟气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完成3号机组(160t/h锅炉)烟气脱硝装
日前,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公司三期脱硫废水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鄂州发电公司三期机组(2×1000MW)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目前采用低温旁路烟气余热浓缩+压滤工艺,三期脱硫废水经处理后泥饼外运至灰场贮存,滤液返回至浓缩塔继续浓缩。本项目拟针对鄂州发电公司三期脱硫废水系统进行深度处理改
日前,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高炉(二期)煤气精脱硫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高炉(二期)煤气精脱硫技术改造项目,为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创A改造升级项目,新建1套40万Nm/h高炉煤气精脱硫设施。最高投标限价:4200万元(含税)。公告如下:内蒙古亚新隆顺特
日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环发〔2025〕27号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现将《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日前,临汾市政府印发《临汾市2025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文件提出,降低涉NOx企业排放量。火电企业每日高温时段NOx小时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6%的条件下,控制在35mg/m3以内,其他时段NOx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40mg/m3以内。焦化企业焦炉烟囱NOx日均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控制在45mg/m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2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积极推进退役风电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原文如下:邯环〔2025〕1号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
4月9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黔南州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加快电网工程项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4月8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规范和引导企业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挥发性有
6月4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姜鹏率队访问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气集团董事、党组副书记张少峰热情接待对方一行。双方就深化能源领域合作进行座谈,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张少峰对姜鹏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介绍了东方电气集团在生产经营、科技创新、战新产业等方面情况。张少峰表示,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4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强制退市的通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拟对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11家连续三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市程序,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4日至6月17日,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6月3日,山东莘县城镇污水处理提升项目(柿子园镇、徐庄镇、张寨镇、妹冢镇、朝城镇5个镇污水管网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人:山东中建八局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89990059.87元第二中标候选人:牵
5月29日,由国网山东综合能源公司负责建设的山东省储能示范项目、济南市重点项目泽安莱芜2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正式并网运行。该项目占地面积25.6亩,于2024年8月入选山东省储能示范项目名单。自项目承建以来,公司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全链条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各方优质资源,确保项目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推动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
136号文出台后,新能源全电量推向市场,不再全电量收购,不再做政策保障下的“巨婴”。这会给作为“新能源稳定器”的新型储能带来什么?近期举办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上,一场圆桌论坛汇聚了来自储能制造、储能运营、电网企业、高等院校的代表对该问题的思想碰撞。短期利空,长期利好,机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00MW600MWh储能电站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324.4158万元,折合单价0.555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正式对外发布《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将组织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此次活动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赋能新农村,畅享新出行”为主题,旨在加快补齐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
近期,山东、广东、内蒙古相继发布省级“136号文”配套细则,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新能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但相较陆上风电起步略晚、且已经在上一轮的国补退出中快速降本的海上风电产业,在造价、成本分摊、供应链韧性、消纳能力及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存在发展难题,亟待优化。电价不确定下,地方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25年5月第二次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编号:SD25-WZ-TP0502)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领导栏出现变动,其董事长、党组书记俞培根的相关信息已被撤下,不在领导团队之列。俞培根,1962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籍贯浙江海宁。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浙江大学热能动力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EMBA。曾任秦山核电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