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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信委坚决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8-09-13 10:2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业污染防治江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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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工信委坚决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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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污染

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江西省工信委坚决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信委

2018年9月3日

江西省工信委坚决打好工业污染防治

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2018〕136号),切实履行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江西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工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重点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到2020年,产业布局更加优化,结构更加合理,全省工业能源消耗明显下降,工业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技术普遍应用,基本形成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一)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规划布局。(责任单位:委内综合处牵头,工业园区处、各行业处、省食品办;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以下均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不再列出)实施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责任单位:委内产业政策处牵头,各行业处、省食品办)严禁在长江干流江西段、“五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责任单位:委内工业园区处、石化工业处、轻工业处、冶金工业处、有色工业处)加快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责任单位:委内石化工业处)

(二)调整产业结构。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对照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各地开展落后产能排查,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责任单位:委内产业政策处牵头,各行业处、省食品办)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积极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有序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委内冶金工业处、建材工业处)

(三)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开展 “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和分类。(责任单位:委内产业政策处牵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安全生产与民爆物品管理处、各行业处、省食品办)支持列入整改提升的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委内投资计划处牵头,各行业处、省食品办)引导小散企业提高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减少污染源。(责任单位:委内中小企业处)配合环境保护部门,指导各地工业园区,对经过整改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低小散企业搬迁入园。(责任单位:委内工业园区处)

(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涉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加强铅酸蓄电池行业的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委内有色工业处、轻工工业处、石化工业处、装备工业处)规范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时,要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78号)要求,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委内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牵头,冶金工业处、石化工业处、有色工业处、轻工业处)

三、加快推进绿色智能改造提升

(五)加强工业节能。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重点推进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项目。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实现对重点高耗能行业全覆盖。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开展能效对标达标,鼓励重点用能企业争当能效“领跑者”。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择优推荐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委内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牵头,省节能监察总队)

(六)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支持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组织企业申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引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出台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责任单位:委内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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