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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36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工作,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37个(其中1家企业有3台应淘汰燃煤锅炉,见附件),如下:
一、拒绝检查问题1个。
督查组对河北省沧州市经济开发区的中都格罗唯视(沧州)物流有限公司检查时,督查人员在表明身份后,该企业工作人员仍不允许督查人员进入,拒绝接受检查。
二、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1家。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1家“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整改。
三、发现9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威力陶瓷厂1台(煤气发生炉),唐山市丰南区远红外线汗蒸养生馆1台(0.1蒸吨以下),廊坊市广阳区伊指挥营村京楚服装工业园油厂1台(0.5蒸吨),保定市博野县三辉饭店1台(0.1蒸吨)、博野县博野镇刘陀营村王秋花经营的橡胶输送带销售点1台(0.1蒸吨);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建清麻油加工厂1台(经营性炉灶);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保和堂制药有限公司3台(1台6蒸吨、1台4蒸吨、1台2蒸吨)。
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8个。
其中,北京市昌平区2家;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1家、栾城区1家、赞皇县1家,廊坊市文安县1家,保定市涞水县1家,邢台市宁晋县2家、广宗县1家、巨鹿县1家、平乡县1家,邯郸市临漳县1家;山西省长治市高新技术产业区1家;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1家;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1家,新乡市牧野区1家、延津县1家。
五、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1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1家、栾城区1家、赞皇县1家,唐山市乐亭县1家、滦县1家,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衡水市桃城区1家,邢台市宁晋县1家、新河县1家;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2家。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9个。
其中,北京市朝阳区2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1家,唐山市路南区1家、乐亭县1家,秦皇岛市青龙县1家,廊坊市广阳区1家,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沧州市沧县1家,邯郸市临漳县1家、大名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1家,长治市屯留县1家,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河南省郑州新郑市1家,开封市鼓楼区1家,焦作市武陟县2家,濮阳市华龙区1家。
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13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1家、裕华区1家、元氏县1家、正定县1家,唐山市乐亭县2家,廊坊市广阳区1家,保定涿州市1家,沧州市盐山县1家、泊头市1家;山西省太原古交市1家;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1家、孟州市1家。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8个。
其中,天津市滨海新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1家、新乐市1家,唐山市开平区1家,廊坊市大城县1家,定州市2家,承德市双桥区1家,衡水市武强县1家,邢台市桥东区1家;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1家,阳泉市城区1家、平定县1家,长治市屯留县2家;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25个。
其中,北京市朝阳区1家;天津市滨海新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1家,廊坊市文安县1家,定州市1家,沧州市新华区1家、青县1家,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安平县1家,邢台市临城县1家、巨鹿县1家,邯郸市肥乡区1家;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2家、晋源区1家,阳泉市平定县2家,长治潞城市1家,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河南省郑州荥阳市1家、二七区1家、巩义市1家,开封市杞县1家,新乡市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焦作市武陟县1家。
十、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4个。
其中,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1家(未设置排气筒),焦作市解放区2家(1家排气筒未设置监测口,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一、发现“黑加油站”问题2个。
其中,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1家,定州市1家,无任何手续,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十二、其他涉气环境问题16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石南村;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果王线与赵范路交叉口东北角,唐山市乐亭县乐亭镇宁庄村,保定市蠡县桑园镇园南村,沧州市盐山县韩集镇,衡水市冀州区老106国道;山西省长治潞城市翟店镇崇道村翟张线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北京市昌平区圣光永辉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老司机烧烤、鹿泉区老司机烧烤、藁城区大众肥业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马驹桥村西小耿包装箱厂,廊坊三河市李旗庄镇垃圾填埋厂,保定市清苑区刘国军铜精粉贮存场;河南省郑州新郑市天途路业有限公司新郑分公司、新密市遂平养殖场对周边居民造成环境影响。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9月1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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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4-6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919个,发现问题47个,转交我省督办8个(见附件)。督办的8个环境问题,西安市2个、铜川市1个、渭南市4个、韩城市1个,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西咸
12月29-31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825个,发现问题79个,转交我省督办25个(见附件)。督办的25个环境问题,西安市8个、宝鸡市3个、咸阳市1个、铜川市2个、渭南市8个、韩城市3个,杨凌示范区
12月25-27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809个,发现问题89个,转交我省督办22个(见附件)。督办的22个环境问题,西安市7个、宝鸡市3个、咸阳市6个、铜川市1个、渭南市2个、西咸新区2个、杨凌示范
12月19-21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782个,发现问题76个,转交我省督办21个。督办的21个环境问题,西安市4个、宝鸡市2个、咸阳市4个、铜川市2个、渭南市7个、西咸新区2个,韩城市、杨凌示范区
11月22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262个,发现问题49个,转交我省督办20个(见附件)。督办的20个环境问题,西安市8个、渭南市7个、宝鸡市2个、咸阳市2个、韩城市1个;铜川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无
10月1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其中,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1家,运城市盐湖区1家。二、发现10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鑫都餐饮娱乐中心1台(2蒸吨)、灵石县翰墨装裱店1台(1蒸
10月1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112国道南侧无名汽修厂1台(0.1蒸吨以下),保定市满城区米秋申养殖场1台(0.1蒸吨以下)、满城区鼎盛陶瓷有限公司1台(0.1
10月13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1家。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有1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整改。二、发现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恒源加油站1台(1蒸吨以下),晋中市
10月13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8家。其中,河北省廊坊霸州市6家;山西省阳泉市城区1家、平定县1家。二、发现1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河北省廊坊霸州市杨芬港镇陈家堡村无名家具厂1台(0.1
10月12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3家。其中,山西省运城市夏县1家;陕西省咸阳市大西安文体功能区1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二、发现5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福客来饭店1台(1蒸吨以
10月12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4家。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1家,沧州市吴桥县2家、南皮县1家。二、发现7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腾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1台(0
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焦京津冀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监督帮扶工作,帮助地方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同时,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核查,推动地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整改落实不到位典型问题。
12月,生态环境厅统筹安排全省执法骨干,聚焦重点城市开展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发现了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第四批典型案例。
12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安排全省执法骨干,聚焦重点城市开展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发现了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第一批案例。
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0月中下旬,生态环境部继续派出16个专业组,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各工作组严格落实“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要求,围绕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紧盯排污许可、治污设施、达标排放、自动监测等关键环节,既在“督”上下功夫,又在“帮”上做文章。同时,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核查,推动地方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切实做好监督帮扶“后半篇文章”。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9月上旬,生态环境部再次派出16个专业组和46个常规组,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各工作组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帮助地方发现涉气环境问题,推动地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时,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核查。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整改落实不到位典型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一批典型问题。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3月1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40个,3月2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3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3个。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1家,唐山市古冶区2家,廊坊市广阳区1家、文安县1家,沧州市献县1家
2018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强化监督范围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展到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截至2018年底,生态环境部先后派出1.2万余人次,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向地方政府交办涉气环境问题2.3万个,全力推动这些区域企业守法、政府履责成为常态。只为那一片蓝天深冬的华北大地,寒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1月25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31个,1月26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0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0个。其中,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1家,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安阳林州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1月19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6个,1月20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4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4个。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1家、大城县1家;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1家,鹤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1月17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6个,1月18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7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7个。其中,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1家;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1家,吕梁市交城县1家;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每周一榜”(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情况,内容如下: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每周一榜”(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为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第14轮次第2
近日,江苏如皋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左右,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全文如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区、街道)
11月4日,广西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钦州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目标2024年10—12月,市本级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各县(区)完成市本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2025年1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10月3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布《新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新乡市PM2.5浓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7.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5%以内,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
近日,青岛市政府印发《青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对近阶段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方案》明确,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重点实施6大行动,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到2025年,PM2.5年
日前,湖北荆门印发《荆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2024—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81.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高于6天,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计划目标分别不低于0.31万吨和0.25万吨,工作
10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文件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完成上级下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全文如下:杭州市人民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10月21日发文,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24425万元,用于支持修文县苏达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等15个项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92号有
赤峰市人民政府10月18日印发《赤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提出9方面28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开展涉气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实施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二是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发展,加快推进能源结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10日印发《南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指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
日前,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蓝天保卫战的总体思路、改善目标、任务措施,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4.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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