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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90个督查组对汾渭平原的101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71个(其中1家企业有2台应淘汰燃煤锅炉,1家企业有3台应淘汰燃煤锅炉,见附件),如下:
一、拒绝检查问题1个。
督查组对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日经典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检查时,督查人员在表明身份后,该企业仍拒绝接受检查。
二、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7家。
其中,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1家;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1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临潼区1家、鄠邑区1家、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咸阳市武功县1家。
三、发现9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日日红宾馆1台(0.2蒸吨)、离石区山西珍味谱食品有限公司1台(2蒸吨)、汾阳市泓腾建材有限公司1台(10蒸吨以下),晋中市平遥县镕鑫商务宾馆3台(1台0.4蒸吨、1台1蒸吨、1台2蒸吨),临汾市安泽县集洁号洗车店1台(0.5蒸吨);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陈家山煤矿2台(均为6蒸吨)。
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0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1家,晋中市平遥县3家、太谷县1家、介休市1家,临汾市汾西县1家;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2家、未央区1家。
五、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4个。
其中,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1家;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临潼区1家,咸阳市咸阳高新区1家。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6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3家、方山县1家,临汾霍州市1家,运城市新绛县1家、闻喜县1家、夏县1家、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2家,三门峡市湖滨区2家、卢氏县1家;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周至县1家。
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6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2家、文水县1家,晋中市昔阳县1家;陕西省咸阳市咸阳高新区2家。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6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1家,晋中市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临汾市大宁县1家;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周至县1家,渭南市合阳县1家。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6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1家、岚县1家、孝义市1家,晋中市左权县1家,临汾市尧都区1家,运城河津市1家。
十、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2个。
其中,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1家(废气采样口未密闭),三门峡市卢氏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一、未按要求减产或停产问题2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有2家企业未按照当地要求实施停产。
十二、其他涉气环境问题2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城庄村、柳林县三狗汽车电路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9月16日汾渭平原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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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4-6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919个,发现问题47个,转交我省督办8个(见附件)。督办的8个环境问题,西安市2个、铜川市1个、渭南市4个、韩城市1个,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西咸
12月29-31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825个,发现问题79个,转交我省督办25个(见附件)。督办的25个环境问题,西安市8个、宝鸡市3个、咸阳市1个、铜川市2个、渭南市8个、韩城市3个,杨凌示范区
12月25-27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809个,发现问题89个,转交我省督办22个(见附件)。督办的22个环境问题,西安市7个、宝鸡市3个、咸阳市6个、铜川市1个、渭南市2个、西咸新区2个、杨凌示范
12月19-21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782个,发现问题76个,转交我省督办21个。督办的21个环境问题,西安市4个、宝鸡市2个、咸阳市4个、铜川市2个、渭南市7个、西咸新区2个,韩城市、杨凌示范区
11月22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对陕西省关中地区的县(市、区)进行督查,共检查点位262个,发现问题49个,转交我省督办20个(见附件)。督办的20个环境问题,西安市8个、渭南市7个、宝鸡市2个、咸阳市2个、韩城市1个;铜川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无
10月1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其中,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1家,运城市盐湖区1家。二、发现10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鑫都餐饮娱乐中心1台(2蒸吨)、灵石县翰墨装裱店1台(1蒸
10月1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112国道南侧无名汽修厂1台(0.1蒸吨以下),保定市满城区米秋申养殖场1台(0.1蒸吨以下)、满城区鼎盛陶瓷有限公司1台(0.1
10月13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1家。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运城市夏县有1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整改。二、发现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恒源加油站1台(1蒸吨以下),晋中市
10月13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8家。其中,河北省廊坊霸州市6家;山西省阳泉市城区1家、平定县1家。二、发现1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河北省廊坊霸州市杨芬港镇陈家堡村无名家具厂1台(0.1
10月12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汾渭平原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3家。其中,山西省运城市夏县1家;陕西省咸阳市大西安文体功能区1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二、发现5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福客来饭店1台(1蒸吨以
10月12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如下: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4家。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1家,沧州市吴桥县2家、南皮县1家。二、发现7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腾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1台(0
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焦京津冀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监督帮扶工作,帮助地方发现涉气环境问题。同时,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核查,推动地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整改落实不到位典型问题。
12月,生态环境厅统筹安排全省执法骨干,聚焦重点城市开展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发现了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第四批典型案例。
12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安排全省执法骨干,聚焦重点城市开展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发现了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第一批案例。
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0月中下旬,生态环境部继续派出16个专业组,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各工作组严格落实“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要求,围绕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紧盯排污许可、治污设施、达标排放、自动监测等关键环节,既在“督”上下功夫,又在“帮”上做文章。同时,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核查,推动地方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切实做好监督帮扶“后半篇文章”。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9月上旬,生态环境部再次派出16个专业组和46个常规组,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各工作组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帮助地方发现涉气环境问题,推动地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时,持续跟踪前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核查。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整改落实不到位典型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一批典型问题。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3月1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40个,3月2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3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3个。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1家,唐山市古冶区2家,廊坊市广阳区1家、文安县1家,沧州市献县1家
2018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强化监督范围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展到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截至2018年底,生态环境部先后派出1.2万余人次,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向地方政府交办涉气环境问题2.3万个,全力推动这些区域企业守法、政府履责成为常态。只为那一片蓝天深冬的华北大地,寒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1月25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31个,1月26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0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0个。其中,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1家,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安阳林州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1月19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6个,1月20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4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4个。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1家、大城县1家;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1家,鹤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1月17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6个,1月18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7个(见附表)。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7个。其中,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1家;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1家,吕梁市交城县1家;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每周一榜”(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情况,内容如下: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每周一榜”(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为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第14轮次第2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近日,江苏如皋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左右,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全文如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区、街道)
11月4日,广西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钦州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目标2024年10—12月,市本级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各县(区)完成市本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2025年1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10月3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布《新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新乡市PM2.5浓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7.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5%以内,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
近日,青岛市政府印发《青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对近阶段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方案》明确,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重点实施6大行动,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到2025年,PM2.5年
日前,湖北荆门印发《荆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2024—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81.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高于6天,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计划目标分别不低于0.31万吨和0.25万吨,工作
10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文件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完成上级下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全文如下:杭州市人民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10月21日发文,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24425万元,用于支持修文县苏达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等15个项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92号有
赤峰市人民政府10月18日印发《赤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提出9方面28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开展涉气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实施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二是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发展,加快推进能源结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10日印发《南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指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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