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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记者从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日照市发布《关于加强建设扬尘、渣土车管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全面发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据悉,近年来,经过一系列整治措施的实施,日照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去年,日照市国控站点PM2.5等四项污染物的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位,成为全国2017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4个市(州)之一。今年前三季度,PM2.5浓度同比改善16.7%,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0.4%。其中,7月、8月连续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单月最好空气质量记录,8月份排名位列全国169个空气质量重点监控城市第14位,首次跻身全国前20名。
但随着城市建设进入高峰期,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和渣土车、柴油车运输及烟花爆竹燃放等问题对日照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凸显。根据2017年日照市颗粒物源解析初步结果,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约为11%,呈现上升态势。
“当前扬尘污染防治是空气质量改善的重点也是关注的焦点,今年生态环境部秋冬季大气污染巡查通报的问题中有50%以上是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实施扬尘污染治理能够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增强人民幸福感,并且能够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宜居水平。”日照市环保局副局长刘贤宏说。
为突破空气质量改善的难点,7月下旬,日照市组织考察团到先进地市学习建设扬尘、渣土车及烟花爆竹管控方面经验做法。按照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重点治理的思路,考察团提出了加强扬尘污染的30条建议,最终形成《实施意见》和《通告》两个文件。
据介绍,《实施意见》确定了具体目标为建立建设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提高整治标准,实现绿色拆迁、绿色城建;全面提高渣土车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输;强化道路保洁,扩大保洁频次和范围;逐步推广烟花爆竹禁放制度;打造职能划分合理、协作有序、保障有力的扬尘管理体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突出抓好污染源头严控,加强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完善扬尘防治标准规范和渣土车管控机制,强化拆迁扬尘控制、施工围挡建设,解决建筑垃圾去向问题。
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的管控,加大扬尘防治资金投入,有序推进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建立企业红黄牌和黑名单制度,发挥市属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和媒体监督作用,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开展道路积尘监测。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与《实施意见》着力于建立体系,完善制度不同,《通告》简单明了,明确了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中十三个‘必须’和十个‘不得’。同时《通告》还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上述通告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各区(县)也将设立相应扬尘污染举报热线,受理相应投诉、举报。”刘贤宏介绍。
《通告》明确了10条具体措施,包括全面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完善建设项目源头防控、强化施工现场监管、严格执行“六个100%”、坚持先建围挡后拆迁、强化土石方工程抑尘措施、建立裸露土地绿化遮盖等长效机制、全方位抓好渣土车管理、强化道路交通和水利等线性工程抑尘措施以及加大特殊天气扬尘防控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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