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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地处淮沭沂泗流域下游,既面临近岸海域和入海河流水质仍不容乐观的现状,又面临沿海片区经济快速崛起给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带来的挑战,水环境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为全面贯彻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省、市“水十条”的要求,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连云港市地表水、入海河流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结合连云港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制定本行动计划(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执行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编制的《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三年行动方案》,不在本行动计划范围内;其中工业集聚区依托乡镇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情况在本行动计划中一并考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战略布局,以保护和改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为连云港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水十条”要求,充分与国家、地方相关规划衔接,合理部署规划任务。发挥多部门综合优势,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目标要求,各部门、县区之间统筹协调,确保任务措施切实有效。
(三)适用期限和范围。行动计划适用期限为 2018-2020 年。本行动计划主要针对连云港市范围内工业集聚区(含周边拓展区范围,以下同)、农业畜禽养殖业面源污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
二、主要目标
工业:2018 年底前,所有已自建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全部完成集聚区范围内雨污分流管网及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主管网建设,实现区内雨污水管网全覆盖,区内所有企业和生活污水实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排口均安装 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控设施;无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聚集区,2018 年底前完成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及聚集区所有雨污分流管网建设,2019 年 6 月前正常运行。
2019 年底前所有各级各类工业集聚区全部实现区内污水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或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各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2020 年底前所有园区自建或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业及农业农村面源:全市禁养区范围内无畜禽养殖场存在,2018 年底前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 80%以上,2019 年底前达 90%以上,2020 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 100%。实施农业氮磷拦截工程,降低面源污染。初期雨水: 2020 年底前,市县城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率达40%以上。
三、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任务
(一)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现状与缺口分析
连云港市现有 10 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基本能实现污水集中处理,但只有徐圩新区、赣榆经济开发区、灌南化工园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4 个园区有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其它 6 个工业集聚区均依托城市污水处理厂。园区普遍存在污水管网不完善、主管网不畅通、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开发区中心区、连云经济开发区、海州开发区、灌云经济开发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等 5 个园区问题相对较多,园区内部分企业污水直排或通过雨水口排河,部分村庄、居民污水直排。
7个通过市级及以上规划环评审批园区中,灌云临港产业区、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区、金山镇镇区工业园区、海州湾产业区(一期)、东海山左口工业集中区、新浦工业园 6 个园区建有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除新浦工业园外,其它各园区内管网较完善,基本实现清污分流;灌南经济开发区污水依托县城两个污水处理厂。
其它 32 个县区及以下工业园区中,云台产业园、赣榆塑料加工区 2 个园区有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另有 9 个园区依托已建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尚有 21 个园区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各县区(管委会)现有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开发区:
现状:开发区现有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1 个国家级工业集聚区,含有开发区中心区、出口加工区、江宁工业城、临港产业区和大浦工业区 5 个分园,其中开发区中心区、出口加工区、江宁工业城污水依托墟沟污水处理厂处理(4 万吨/日,城市),临港产业区污水由自建的同济水务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原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4.8 万吨/日,工业),大浦工业区污水依托恒隆水务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4.8 万吨/日,城市)处理。各污水处理厂目前运转正常,出水执行一级 A 标准。另有开发区内有猴嘴工业园 1 个乡镇工业集聚区,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问题及缺口分析:目前区域污水管网基本全覆盖,但开发区中心区雨污分流不完善,排淡河沿线部分雨水井水质超标严重,大浦副河沿线存在污水通过雨水口外排情况,导致水体仍有黑臭现象,需加快管网排查与完善。墟沟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常处理水量为 3.6 万吨/日,基本满足目前处理水量要求,但负荷已达 90%,不能满足连云城区及区域园区后续发展要求,需要扩大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建议开发区中心区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接纳邻近出口加工区、江宁工业城污水。同济水务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进水量低,平均不到 1 万吨/日,负荷仅为设计能力的 20%左右,需继续完善接管范围内雨污分流管网并不断扩大接管范围,做到应接尽接,同时结合猴嘴镇旧城改造,一方面加快猴嘴工业园企业拆迁,另一方面将猴嘴、朝阳、中云及开发区花果山大道两侧片区污水接入同济水务临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高新区
现状:高新区现有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个国家级工业集聚区及云台产业园 1 个乡镇级园区,高新区内企业集中在原宋跳高新区内,污水依托恒隆水务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4.8 万吨/日,工业)。恒隆水务处理大浦工业区、高新区内工业及生活污水,日常处理水量为 4.1 万/日,运转正常,出水执行一级 A 标准。云台产业园由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200 吨/日,乡镇),同时接入云台农场生活污水,运行基本正常。
问题及缺口分析:区内雨污分流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东盐河沿线花果山街道部分村庄生活污水及大浦副河沿线部分工业污水未经处理进入东盐河和大浦副河。随着高新区发展及区域城市污水截流管网建设,恒隆水务污水处理能力有待扩大。
3、徐圩新区
现状:现有徐圩新区(包括板桥工业园)1 个省级园区,自建有徐圩污水处理厂(3 万吨/日,工业)、东港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业)、板桥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部,0.75 万吨/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能集中处理,板桥污水处理厂执一级 B 标准,徐圩、东港污水厂执行一级 A 标准。另东辛农场场部驻地有 10 多家企业,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及缺口分析:东港污水处理厂投运后,徐圩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入住企业少,污水排放量少,现状不具备运行的条件,待条件具备后进行升级改造。板桥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被认定为设置不合理排口,需进行整治,从大板跳闸下排海,另污水厂出水执行一级 B 标准,需对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并适时扩建,出水达到一级 A 标准。东港污水处理厂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议达标尾水通过湿地净化,减少污染物排放。东辛农场场部驻地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需结合场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4、连云区
现状:现有连云经济开发区 1 个省级工业集聚区,园区污水依托墟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另板桥工业园属徐圩新区规划一部分,情况已列入徐圩新区)。问题及缺口分析:连云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不完善,部分污水排入小排淡河,造成小排淡河水体污染,指标超标,对排淡河大板跳闸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5、海州区
现状:现有各级各类工业集聚区 7 个,包括海州经济开发区1 个省级园区,新浦工业园 1 个市级园区,海州宁海工贸园、板浦工业园、锦屏镇酒店工业园、洪门工业园和浦南镇太平工业园5 个乡镇级工业园。海州经济开发区污水依托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2 万吨/日,城市),新浦工业园污水由自建的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0.5 万吨/日,工业),洪门工业园依托浦南污水处理厂,宁海、板浦、锦屏、浦南等 4 个乡镇工业园目前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问题及缺口分析:海州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不完善,区内大量村庄居民污水直排水体;城南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水量达 2.04万吨,超负荷运行,急需扩建;新浦工业园管网不完善,洪门工业园接管泵站运行不正常,污水处理厂日常进水量不足处理能力的 50%(0.2 万吨);宁海、板浦、锦屏、浦南太平 4 个工业园污水管网不完善,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宁海、板浦、锦屏 3 个园区需自建污水设施或接管城镇集中式污水厂处理。浦南太平村级园区,目前企业全部停产,按要求进行重新规划整合,适时完成整治或取缔,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到位前园区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6、赣榆区
现状:现有各级各类工业集聚区 11 个,包括赣榆经济开发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 2 个省级园区,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区、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区、赣榆金山镇镇区工业园区 3 个市级园区,墩尚工业集聚区、沙河工业集聚区、青口工业集聚区、班庄工业集聚区、城头工业集聚区、城西工业集聚区 6 个乡镇级工业园。赣榆经济开发区、海洋经济开发区 2 个园区污水依托力洁污水处理厂处理(一、二期共 4 万吨/日,工业),海州湾科技园、柘汪临港产业区、金山镇工业园、班庄、城头工业集聚区 5 个园区均有自建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青口工业集聚区依托老刘河污水处理站(1000 吨/日,乡镇) ,墩尚、沙河、城西等 3 个乡镇园区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问题及缺口分析:赣榆经济开发区、海洋经济开发区、青口工业区管网不完善,部分企业污水未实现集中处理;通海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被认定为非法排口,年底前需结合城区新城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项目完成整治;金山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老旧,处理能力不足,需提标改造;墩尚、沙河、城西 3 个工业园污水管网不完善,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需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接管。
7、东海县
现状:现有各级各类工业集聚区 11 个,包括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1 个省级园区,山左口工业集聚区 1 个市级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 2 个县级园区及黄川、白塔埠、房山、桃林、平明、青湖、石湖 7 个乡镇级园区。东海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个园区污水依托西湖污水处理厂处理(2 万吨/日,城市),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依托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1 万吨/日,城市),山左口工业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0.5 万吨/日,工业),白塔埠、青湖镇工业集聚区依托乡镇污水处理厂,其它黄川、房山、桃林、平明、石湖 5 个乡镇园区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问题及缺口分析:园区依托的西湖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加快扩建县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议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管网不完善,近半企业未接管,需加快园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拟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黄川、房山、桃林、平明、石湖 5 个工业园污水管网不完善,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需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接管。
8、灌云县
现状:现有各级各类工业集聚区 9 个,包括灌云经济开发区1 个省级园区,灌云临港产业区 1 个市级园区,伊山镇灌云城北科技园、灌云县北部新城(下车镇)2 个县级园区及南岗、杨集、同兴、小伊、龙苴 4 个乡镇级园区。灌云经济开发区、伊山镇灌云城北科技园 2 个园区依托南风污水处理厂处理(2.5 万吨/日,城市);灌云临港产业区由自建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2 万吨/日,工业);龙苴镇工业集中区拟依托龙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0.2万吨/日,乡镇),但乡镇污水厂未正式运行,灌云县北部新城(下车镇)及南岗、杨集、同兴、小伊工业园 5 个园区管网不完善,无集中处理设施。
问题及缺口分析:灌云经济开发区、伊山镇灌云城北科技园管网不完善,部分污水未集中处理,开发区拟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灌云临港产业区接管及污水排放标准偏低,需提标改造;龙苴镇工业集中区依托的乡镇污水处理厂主管网不通过,5 个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园区,需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接管。
9、灌南县
现状:现有各级各类工业集聚区 4 个,包括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 1 个省级园区,灌南经济开发区 1 个市级园区和灌南沿海产业中小企业园(田楼)、百碌镇工业集中区 2 个县级及以下园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污水由自建中新污水处理厂处理(2.25 万吨/日,工业),灌南经济开发区依托城东(1.5 万吨/日,城市)、西海污水处理厂(2.0 万吨/日,城市)处理,其他 2 个县级及以下园区管网不完善,无集中处理设施。
问题及缺口分析:化工园区出水标准偏低,需提高园区接管标准,对园区污水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提高出水标准,达一级 A;灌南经济开发区管网不完善,水质较复杂,开发区应自建污水处理设施;2 个未能实现集中污水的园区急需自建污水设施或接管依托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重点建设任务
2018-2020 年全市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水治理方面将重点推进(不局限于)以下几方面任务:
①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建、升级的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利用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具备脱氮除磷工艺,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对开发区猴嘴工业园,徐圩新区东辛农场场部驻地,海州区宁海、板浦、锦屏、浦南 4 个工业园区,赣榆区墩尚、沙河、城西 3 个工业园、东海黄川、房山、桃林、平明、石湖 5 个工业园,灌云县北部新城(下车镇)及南岗、杨集、同兴、小伊 5 个工业园,灌南沿海产业中小企业园(田楼)、百碌镇工业集中区共 21 个不能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园区,根据园区定位及入驻企业情况,因地制宜采取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接入邻近乡镇污水企业厂等措施尽快实现污水集中处理。采取接入污水处理厂的园区 2018 年底前完成接入管网建设,实现污水集中处理;采取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园区,2018 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园区污水管网建设,2019 年 6 月前正式运行。结合区域污水处理要求,加快赣榆新城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6.5 万吨/天)、开发区中心区污水处理厂(1 万吨/天)、灌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1 万吨/天)、灌南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东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 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0 万吨/日)、恒隆水务二期(5 万吨/天)扩建项目建设,确保出水达到一级 A 标准,提升区域污水综合处理能力,提高分类处理水平。2019 年底前,全市范围内所有工业园区及其拓展区应按规定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或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②工业集聚区雨污水分流管网建设。加强园区雨污水管网及各园区管道贯通情况排查,清掏、疏通、对接、完善园区雨污分流管网,封堵不规范排口,重点关注排查雨污水乱接或从雨水口偷排污水情况,重点推进开发区中心区、大浦工业区、连云经济开发区、海州经济开发区、赣榆经济开发区(南片区)、海洋经济开发区、青口工业区管网、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灌云经济开发区、灌南经济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管网完善建设工程,确保 2018 年底前污水管网全覆盖,园区内企业及村庄居民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③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落实《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环办水体函〔2017〕430 号)等要求,对全市范围内尚未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园区所依托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已列入《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不再详述)。重点推进灌云胜海污水处理厂、灌南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金山镇金源水务有限公司(1.5 万吨/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达到一级 A 标准。对建设时间早、设备陈旧、不能稳定运行达标的徐圩新区污水处理厂(3 万吨/天)、赣榆柘汪园区云通水务有限公司(2 万吨/天,主要为总氮指标)实施升级改造,确保出水稳定达到一级 A 标准。
④加强氮、磷污染治理。落实《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 号)相关要求,强化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以重点行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氮磷排放达标整治为突破口,推进各污水处理设施脱磷脱氮。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乳制品、调味品、发酵制品、酒、饮料、纺织、皮革、造纸、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农药、医药、汽车制造、电子等。结合排污许可证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总氮总磷自行监测、记录台账、报送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开。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 号)要求,于 2018 年 6月底前安装含总氮和总磷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涉磷企业通过生产工艺和处理设施改造,提高磷回收率,对含磷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障废水达标排放。推动氮肥、合成氨等行业生产和治理工艺提升,进一步提高氨或尿素回收。提高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等行业水循环利用率,强化末端脱氮除磷处理。有条件的排污单位,在污水排放口后或支流汇入干流、河流入湖等位置,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减少入河湖的氮磷总量。
⑤强化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环境监管。2018 年底前造纸、印染、化工等企业必须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接入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所有化工企业必须完成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化工企业清下水排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由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清下水必须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排放。集聚区内的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有关接管标准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按要求在企业总排口及园区集中处理设施尾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灌云、灌南两化工园区加强园区内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的监管,推进企业预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高园区污水厂接管标准,加速化工园区整合提升力度。加强园区外各分散企业的废水收集和处理,对规模较小的分散排污企业原则上向园区集中,不能集中的企业,将废水就近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根据行业标准、企业排污许可证等要求,以国控污染源为重点,督促企业配套建设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匹配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提高企业废水处理水平,确保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⑥提高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中水回用率。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3000 吨/天)建设,确保 2019 年底前建成投运,配套出台相应鼓励政策,加强科技攻关和示范工程,提高尾水利用率。以造纸、化工等重污染企业为重点,推进 “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列入苏环办〔2017〕266 号文中的 16 家企业,2018 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定期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对上述行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实行污染物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总量。针对企业综合污水,鼓励开展中水回用工程,提高重点行业中水回用率,采用倒逼机制,加大中水回用力度,严格控制年度控水指标,重点企业制定水量倒排计划。
⑦加强石化基地水污染防治。预计 2020 年底前石化基地建设投产,石化基地在建设投产运行过程中,应在以下方面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
Ⅰ、对基地污水实行集中收集处理。采用完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集中建设东港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在厂区内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输送至基地东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Ⅱ、严控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石化基地企业污水接管至东港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间接排放标准。东港污水处理厂出水严格按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中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Ⅲ、优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石油化工行业的废水水质不稳定,组成复杂,并含有毒性物质或抑制性物质,会造成污水处理厂的生化装置遭受不同程度的未知来水冲击。因此,排入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除满足浓度要求外,还应进行进水的毒性测试和可生化性测试,考查进水水质对生化单元的冲击性。Ⅳ、强化污水的再生利用。根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达标尾水排海营养盐削减技术方案》(示范区发[2017]139 号),2025年东港污水处理厂尾水(15 万 m 3 /d)达标后全部进入再生水厂,再生水厂设计产水率 70%,4.5 万 m 3 /d RO 浓水经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利用湿地对尾水中的COD Cr 、NH 3 -N、TN、TP等进行净化和削减。2030年,东港污水处理厂尾水增至 20 万 m 3 /d,再生水厂设计产水率增至75%。项目建设中按要求配套建设再生水厂、人工湿地生态系统等设施。
Ⅴ、提高监测、监控手段。基地内企业投产前需在排口安装流量和 COD Cr 、NH 3 -N、TN、TP 等主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杜绝企业为减少成本混入淡水或海水降低污染物浓度;提高特征污染物的在线连续监测能力;企业清净下水排口必须设监控系统,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排放口均设连续在线监控系统。
⑧增强港区污染防治能力。推进沿海、内河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废水治理与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船舶生活污水、洗舱水、残废油、含油污水等污染物的码头前沿船岸直接对接的接收设施建设。港口、码头建设配套的污水存储、垃圾以及固体废物散装货物残余接收暂存设施,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垃圾转运服务体系,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目前沿海港口码头配套设施基本到位,重点推建设滞后的内河港口码头污染治理设施。港口、码头接收的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要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徐圩港区在建设和部分港区投产运行过程中,应同步建设船舶舱底油污水、油船及化学品船洗舱水、船舶压舱水、船舶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陆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雨水及污水回用等方面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
⑨尽快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进一步开展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入海水流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确定非法和不合理排污口的清理整治清单并实施整治,2018 年年底前完成环保部认定的墟沟市政排口、板桥污水处理厂排口两个不合理排口及赣榆通海污水处理厂排口 1 个非法排口整治工作,2019 年上半年完成所有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同时,合理设置近岸海域排污口,关停取消主体港区附近企业、生活排污口;不再增设扩散条件不利的东西连岛与南北大堤围成的半封闭水域、垺子河口以及污染较严重的灌河口、临洪河口附近水域排污。在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论,积极稳妥的推进废水深海排放工程,科学选择和确定深海排污口的位置。
三、畜禽养殖业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
(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函》(苏环函〔2016〕163 号)要求,2016 年连云港市加大力度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2016 年年底前全市各县区基本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并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禁养区全部 607 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2017 年完成 284 家养殖区治量任务,至 2017 年底,全市已治理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 1354 家,完成总治理率的 70.7%。
至 2018 年 3 月,全市 2071 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有 1452 家完成治理任务完成,尚有 619 家未完成治理。各县区治理率分别为:东海县畜禽规模养殖场 1014 个,完成治理 672 个,治理率66.3%,未治理数 342 个;灌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 253 个,完成治理 175 个,治理率 69.2%,未治理数 78 个;灌南县畜禽规模养殖场 391 个,完成治理 308 个,治理率 78.8%,未治理数 83个;赣榆区畜禽规模养殖场 349 个,完成治理 270 个,治理率77.4%,未治理数 79 个;海州区畜禽规模养殖场 34 个,完成治理 23 个,治理率 67.6%,未治理数 11 个;徐圩新区畜禽规模养殖场 28 个,完成治理 2 个,治理率 7. %,未治理数 26 个;高新区畜禽规模养殖场 2 个,完成治理 2 个,治理率 100%;连云区境内无畜禽规模养殖场。
全市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严重,汛期受农田回归水影响,水质恶化,造成水质超标。
(二)主要任务
“水十条”要求针对畜禽养殖量大,养殖废水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染物处理不彻底等带来的环境问题,设置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畜禽生态养殖技术推广应用和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3 类工程。主要治理任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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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2项有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这2项标准,分别是《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公开征求《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切实提升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能力,2025年土壤与地下水风险防控与生态修复技术交流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定于2025年7月23-2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
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CL-ZB-SZXXFD-WZ-2025-003/JSTCC2500313959一、招标条件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苏州协鑫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日前,财政部集中下达多项2025年环境治理相关资金预算,包括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107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136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13.2亿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254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50亿。具体如下:(1)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5〕53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保障公众健康与水生态安全,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将11种(类)具有持久性、累积性和毒性的水污染物纳入名录,包括:铊及铊化合物、氰化物(易释放氰化物)、五氯酚及五氯酚钠、
在无锡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部署和市市政集团的坚强领导下,继北尖公园净水厂投运后,目前江苏省内最大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历经两年半的紧张施工,已成功通水试运行。该项目被列入今年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位于新吴区运河西路和吴都路交叉处,主要服务于滨湖区山水城、经
6月24日,安徽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EPC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对现状望塘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含调水泵站)、塘西河再生水厂、北涝圩污水处理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共6座污水厂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单个最大污水厂设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德经开区长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
日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公示。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大坷尾洋建设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技改项目在现已投产的1#、2#、3#焚烧
湖北省环保产业协会近日正式发布了《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名录》,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武汉环能德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建环能华中公司)凭借突出成果,在技术与项目领域双双入选。技术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技术”成功入选实用技术名录。项目方
7月16日,江苏无锡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上污水处理厂1座,含工艺、结构、建筑、电控、暖通、总图、消防等各专业全部工程内容,本次扩建工程主要以新建5万m3/d处理单元(部分土建按12万m3/d考虑)为主,并为满足扩建工程功能需求,在现状厂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北京市京郊最大的污水处理厂#x2014;#x2014;排水集团亦庄新城台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据悉,该项目由北京排水集团产业投融资平台北排产业集团牵头实施,采用建设#x2014;拥有#x2014;运营#x2014;移交(BOOT)模式,总投资约38亿元,合作期40年。建成后
7月4日,重庆江津区珞璜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部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94327246.74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92645686.04元;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核工业金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价:94641595.0
7月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相关文件、《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复核工作方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等4项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日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安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底,安阳市“无废城市”制度、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基本完善,主要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显;安阳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营,实现五大领域固体废物
6月16日,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发布。本次改扩建对现有一期工程的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改造,维护修缮原有设施设备,提高处理效果,使出水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同时改造期间原有系统正常运行,本次计划改造设施设备如下:①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
环境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前提。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信息公开要求,生态环境部于2024年1月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2024年,各地陆续依法发布了2023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6月12日,福建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F)招标公告发布。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①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0.5万m3/d,扩建后总规模为1.0万m3/d,现状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改造、现状事故池改造、现状紫外消毒池改造、现状卡鲁塞尔氧化沟西侧新建
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管培中心、技培中心会同国网盐城、连云港供电公司人资服务室,共同制定针对基层班组长的能力提升培训方案,这一成果正是4家培训机构首次联合调研的智慧结晶,彰显了管培中心扎根基层、服务发展的担当与作为。在企业人才培养与发展的征程中,精准把握基层需求是提升培训实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下降5%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
7月1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文件提出,2025年全省PM2.5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文件还提及,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高质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推进“新能源+储能”融合应用!国家电投将在兰州投建300MW光储项目7月6日,兰州新区管委会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青海青投绿动智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新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新
北极星储能网讯:连云港海事局印发《散杂货船舶载运锂电池储能系统操作指南》,本指南适用于连云港海事局辖区散杂货船舶载运锂电池储能系统。电气性能测试中要求检测电池组的电量,建议剩余电量在20%-50%。锂电池储能系统应具备条件包括,锂电池储能系统要求产品中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应符合联合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8日,由诺德智慧能源投资建设的江苏敬业钢铁50MW/100.32MWh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江苏敬业钢铁厂区内部,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100.32MWh,采用磷酸铁锂电芯和市场主流的全液冷冷却技术,保障项目的高效运行。项目共计配置2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以科技赋能港口低碳转型,最近,纯电动拖轮“云港电拖三号”正式交付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拖轮将与此前已投用的“云港电拖一号”“云港电拖二号”组队协同作业,为全国绿色航运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苏方案”,在能源革命的浪潮中扬起了一面鲜明的旗帜。连云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7月4日,宝馨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近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该裁定是由于连云港宝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苏州工业园区鑫春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5月31日,连云港宝馨的资产总额为6830万元
7月3日11时20分,江苏电网最高用电负荷达到1.4996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当日,江苏风光新能源发电出力达到6047万千瓦,也突破历史纪录,成为江苏电网顺利迎峰度夏的重要支撑。与2024年相比,今年江苏迎峰度夏负荷高峰早到来5天。面对持续高温的考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积极筹措省内外电力资源,加
7月2日,上能电气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杨劲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杨劲松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上能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
6月30日,江苏自然资源环境厅发布《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7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发展海洋蓝碳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将通过持续深化蓝碳交易、加强碳汇认购司法适用研究协同推动江苏省蓝碳司法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全文如下: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76号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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