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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2018-12-17 13:06来源:宝鸡新闻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关中平原城市群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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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化开放合作。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促进人流、物流、能量流、信息流、资金流在陕西汇聚融合,着力打造陆空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28.建设高水平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争取国家赋予我省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制定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再梳理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推动全面取消省级涉企行政性收费,建立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评价监测体系。大力推进跨境投资、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加快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改革创新步伐。大力推进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促进国际换装和多式联运有机衔接。加大自贸试验区对外宣传力度,加强与西北地区务实合作,举办“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论坛”。〔省商务厅(省自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海关等负责〕

29.构建“一带一路”五大中心。进一步完善西安空港综合交通中心、新筑铁路综合物流中心等通道设施,建设无缝衔接的现代化交通体系,着力打造交通商贸物流中心。加快建设中韩、中俄、中哈等国际合作产业园区,支持省内优势企业创新合作方式,重点在建筑、铁路、公路和电力等领域开拓境外市场,鼓励开展绿地投资、跨国并购、联合投资,支持企业建设境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销售网络,着力打造国际产能合作中心。持续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加快国际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深化国际培训教育合作,加快建设国际汉唐学院、中国书法学院等,提升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一带一路”职教联盟影响力,着力打造科技教育中心。深入挖掘陕西世界级、国家级文化遗产内涵,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交流,打造“丝绸之路起点”旅游品牌,加快建设丝绸之路起点旅游走廊、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黄河旅游带和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四大旅游高地”,着力打造国际文化旅游中心。引进金砖开发银行、国际复兴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开发机构来陕西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交易和结算平台,推动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搭建“一带一路”国际金融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着力打造丝绸之路金融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委外事办、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物局、省文化和旅游厅、中铁西安局集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西安市政府、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等负责)

30.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推动各城市间资源整合、产业耦合,促进生产要素在关中平原城市群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积极对接中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山西中部城市群等,建立联动发展机制。加强与东部地区在技术研发、公共服务、投资等领域合作,强化与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等东部重要港口合作,辐射带动秦巴山、六盘山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陕甘宁、川陕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大力推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一体化,承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形成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新局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等负责)

31.进一步提升国际合作水平。支持省内大型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建设中哈爱菊农产品加工园、吉尔吉斯斯坦中大工业园等园区,打造“一带一路”示范项目,支持建筑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国家建设。支持省内重点优势企业建设境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销售网络,提高企业在全球配置资源能力。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在哈萨克斯坦、保加利亚、德国、匈牙利等设立“海外仓”和国际营销服务网点,在重点边境口岸设立陕西品牌展示中心。探索在航空公司、机场等民航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积极申办世界航线大会。争取国家“南南合作”基金援外项目,带动我省机械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充分利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杨凌农高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论坛展会,提升陕西影响力。加快杨凌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建设,挖掘旱作农业国际培训基地和民间组织潜力,扩大援外培训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外事办、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等负责)

(七)积极推动文化繁荣。

挖掘秦岭黄河、周秦汉唐等具有中国元素的自然历史资源,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提升中华文化的魅力和国际影响力。

32.推动文化传承创新。注重运用现代理念、现代手段、现代方式,推介好“文学陕军”“西部影视”“陕西戏剧”“宗教文化”“长安画派”等陕西对外文化交流的“名片”。深入挖掘历史、生态、红色、宗教、民俗等文化资源内涵,采用多元手段进行“资源活化”,打造我省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标识。搜集整理关中地区历史名人资源,复制推广华清池《长恨歌》实景演绎模式,讲好“陕西故事”。加强城市设计工作,体现历史记忆、文化传承和地域元素,塑造城市风貌,创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方式,更好地延续中华文脉。积极与西亚、中亚、欧洲各国开展文学、艺术、影视、广播电视、出版印刷等现代文化领域的交流合作,策划组建省丝绸之路国际文化贸易中心,建设中亚教育培训基地。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资源属地化管理。(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33.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实施国际一流文化旅游中心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旅游改革创新、品质立游强旅、旅游形象提升“五大工程”。加大法门寺、华山、太白山乾陵等景区综合开发力度,支持大荔县、铜川耀州区等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创新发展休闲游、度假游、乡村游、自驾游、研学游等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推动体育旅游发展,支持西安、咸阳、渭南、铜川等市建设“全运会”场馆,打造知名赛事。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推广省智慧旅游综合平台、黄河流域大数据中心等智慧旅游相关技术应用,抓好游客集散咨询等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与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联合打造国际精品旅游线路。扩大“了解中国从陕西开始”“丝绸之路起点、兵马俑的故乡”旅游品牌知名度,创新周秦汉唐、宗教文化、秦岭山水等文化、自然遗产的展现形式,全力打造国际范、中国风、陕西味的著名国际旅游目的地。(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体育局等负责)

34.实施文化重大工程。持续推进省图书馆新馆、西安碑林博物馆、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陕西考古博物馆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统筹建设文化活动室、书香三秦、社区博物馆等设施,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秦始皇陵、汉唐帝陵等大遗址考古和保护工作,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联合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交流互鉴。推广陕西秦腔、国风·秦韵等文化艺术品牌。加快西安中央文化商务区、欧亚文化博物馆群、丝绸之路国际文化艺术中心、西部国际图书城等项目进度,推进秦兵马俑文化景区等建设。加快文化保税区建设,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发挥陕西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和陕西旅游产业基金的撬动作用,拓宽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建立“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西安海关等负责)

(八)强化公共服务共享。

加强地区间教育、科技资源共享,逐步扩大城乡医保异地结算范围,以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自由流动为核心,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35.深化教育科技交流合作。推进高校“四个一流”建设,强化办学特色和内涵提升,支持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省内高校与山西、甘肃高校开展联合共建,建立更广泛的大学联盟,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共享。推动学分互认、师资互聘,共建重点学科、专业、实训基地和实验室,开展重大课题联合攻关、技术联合开发。搭建城市群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推进面向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共建开放包容的国际性创新创业基地,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优秀来华留学生来陕工作。深化科技交流合作,发展跨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易中介服务,鼓励联合培育技术联盟、孵化器等创新组织,探索联合建设技术研发中心、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和合作园区。(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36.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医疗科研资源共享。加强城市群医疗机构间的交流合作,促进人员培训交流,鼓励高水平医学专家跨区域执业。推动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城市群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37.推动社会保障一体化。推动“互联网+”社保模式,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建立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核发、档案管理等跨地区转移接续机制。完善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覆盖面,建立跨省域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整合各类社保数据,实现人员、单位、管理机构及参保业务信息集中共享,形成一体化信息化应用支撑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等负责)

38.创新公共事务协同治理体制。共建食品安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等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多维度、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应急协作。重点完善现场处置机制,特别是应对巨灾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联动机制。建立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机制,有效打击跨省市犯罪活动。加强城乡公共消防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加快发展专业灭火救援队伍,提高各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负责)

三、组织实施

39.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省推动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省长和西安市市长担任,成员由省级相关部门以及关中相关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定期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战略、重大问题、重大改革和重大项目。省级部门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情况,研究细化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时间、责任和阶段性目标,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协调城市群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地。关中平原各有关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作为《规划》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将各项目标任务作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事项,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和各项具体发展政策措施中。加强与山西、甘肃两省对接,建立省际会商机制。争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陕西、山西、甘肃省参加,成立国家层面的《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中各市及商洛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40.健全协同发展机制。围绕区域合作、产业发展、科教融合、基础设施联通、生态环境共治、文化旅游合作、“一带一路”共建等领域,共同推进《西安宣言》实施。支持西安市发挥国家中心城市龙头引领作用,通过城市联盟、市长圆桌会议、市长论坛、战略协议等形式,畅通城市群内部协作机制,实现互利共赢。探索筹建以社会资本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关中平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基金,重点支持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联防联治、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依托高等院校、社会智库、科研院所等,建立关中平原城市群空间规划实验室等专项科研平台,为城市群协同一体发展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建立城市群生态保护协同机制,重点推进秦岭、黄河及渭河一体保护治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投入力度,推动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横向补偿。建立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推动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成本共担。推动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行公共交通智能“一卡通”。建立统一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推动科技创新政策一体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关中各市及商洛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41.落实重点工作。根据职责分别制定相关专项实施方案,形成1+N实施方案体系:西安市负责制定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施方案;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负责制定临空经济示范区实施方案;省委军民融合办负责制定军民融合创新高地实施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制定建设国际一流文化旅游中心实施方案;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负责制定城市群发展系统性融资方案;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收集整理并督促实施城市群发展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西安市政府、咸阳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文化和旅游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42.实施重大项目。联合山西、甘肃两省,围绕交通、资源环境、信息、市场、公共服务、产业等重点合作领域,择优筛选建立城市群重大项目库。加强建设资金落实与项目的衔接协调,对入库项目实行分级管理,进行跟踪调度,实时沟通协调,加强监督指导,确保项目分阶段推进实施,争取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保障合作的持续稳定开展。(省政府办公厅)


原标题:《陕西省〈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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