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调整为Ⅰ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12月20日我市空气质量会商情况,未来4天我市将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郑政文〔2018〕177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12月20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3。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二)建议性应急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2。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源及其他面源减排措施。
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4次(非冰冻期)。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工业污染源减排措施。
(1)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驻厂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红色预警或错峰生产要求,从严实施停产或限产。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移动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且持有“红警通行证”的除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城建委、市环保局
(2)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和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市场发展局、市物流与口岸办
(3)加大公交、地铁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4)全市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经市政府批准的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且持有“红色通行证”的除外,但要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重点企业和单位在应急管控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市场发展局、市物流与口岸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1)全市所有工地停止施工(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控尘办、市城建委、市交通委、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轨道公司
(2)电解铝、氧化铝行业降低所有污染源排放总量的50%(以在线监控数据计);
水泥、耐火材料、棕刚玉、磨料、白刚玉行业停产;
碳素行业按计划实施停产。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电厂污染防治设施要全部开启,脱硝设施满足工况条件下优化运行降低氮氧化物浓度。
自备电厂压减生产负荷,力争污染物排放量减少2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市发改委积极向省发改委协调,力争全市上网电厂发电量压减20%。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有RTO处理工艺的汽车、空调、电子机械设备等制造企业要加强VOCs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达标排放,并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垃圾焚烧、医疗危废焚烧等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生产计划,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环保部门及辖区政府要加强监管,充分发挥“三员”作用,排放超标的坚决关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工业结构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加严管控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环境监管网格员作用,严查“无煤化”区域散煤使用反弹等问题。在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农村地区,确保使用洁净型煤。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牵头单位:市禁烧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城建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月2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2024年绩效A、B级及引领性企业名单。湖南省2024年审定新增A、B级及引领性企业8家、55家、26家,合计新增89家。湖南省重点行业累计共评定A级企业17家、B级企业80家、引领性企业36家。详情如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省2024年新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及
1月9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和第三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对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和第三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名单进行公开的公告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山西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1月8日发布郑州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结果公示,其中,A级企业24家、B级企业58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1家。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A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B(含B-,下同)级及以下企业和非绩效引领性
1月8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天津市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和《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修订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和《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修订单》的通知各区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3日发布《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31日发布2024年四川省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新增A级企业10家、B级企业7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24家。2024年四川省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2月7日印发《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为七章三十四条,从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管理保障等方面明确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要求。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并发布,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5日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审核通过A级企业2家、B级企业7家、引领性企业1家。关于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测预警,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详情如下: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12日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的公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评定为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企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重
2月27日,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示。其中,最短停窑41天,最长停窑119天。2025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示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经信厅
近日,内蒙古公示2024-2025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及“错峰置换”清单。详情如下:关于对2024-2025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及“错峰置换”清单的公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2025年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工信冶建工字〔2024〕519号,以下简称“《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2月13日发布关于公布2024-2025年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置换”企业名单的公告,组织乌昌石吐区域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与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开展水泥“错峰置换”。详情如下:关于公布2024-2025年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置换”企业名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工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10日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严格常态化错峰生产,鼓励产能优化,支持水泥企业开展产能优化对接工作
四川省水泥协会11月29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2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2月份,每条熟料生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12日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文件规定,采暖季错峰生产从2024年11月15日00:00至2025年3月15日24:00,共计120天。实施范围为全省水泥熟料企业所有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
四川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1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1月份,每条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天数按
10月1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发布《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其中提出,自治区(含兵团)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是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
河北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9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执行水泥错峰生产,年度错峰天数150天,其中120天为采暖季错峰,30天为非采暖季错峰。同时为鼓励水泥企业环保绩效创A,环保绩效A级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行差别化错峰停窑时间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9月14日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超低排放、能效水平、特种水泥、协同处置、资源综合利用五类情况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不能叠加享受。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在B级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享受差异化错峰生产。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经济继续保持回升向好态势,用电需求持续释放。1~5月,吉安全社会用电量6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8%。预计今年全市度夏期间最大用电负荷将首次突破300万千瓦,考虑全省电力总体供需形势,今年全市预计将出现约35万千瓦电力缺额。当前,电网进入迎峰度夏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3日,郑州煤电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仍为郑煤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郑州煤电表示,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
2月26日,由河南工程公司承建的郑州国际陆港西作业区5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国际陆港西作业区,主要利用约42万平方米屋顶彩钢瓦资源,分两期安装72820块单晶硅光伏组件,总容量51.7兆瓦,同期搭载智能监控系统,实时采集发电数据、优化电力调度,与园区电网无缝衔接
2月27日,郑州公用集团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顺利完成6号炉脱硝催化剂更换,这是该厂自2019年投运以来首次实施脱硝催化剂更换工程,不仅解决了催化剂活性衰减问题,还形成了从“故障维修”到“预防性维护”的标准化流程,标志着集团环保设施运维能力取得重要突破。集团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6号炉SCR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郑州煤电公告,按照河南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的安排部署以及省政府关于郑煤集团股权划转工作方案的批复,省政府国资委拟将其直接持有的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股权无偿划转至郑州市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将其持有郑煤集团66.55345%的
近日,上海市政总院承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一期)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规划总规模60万吨/天,一期规模20万吨/天,建成后将成为港区供水的主力水厂。总院投标方案采用全流程处理工艺及经典现代建筑风格,将聚力打造航空港区新时代高品质标杆水厂。系统合理,工艺先进。投标方案规划航空港
2月1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25〕4号)。其中提到,围绕全市科研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新型传感、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量子计量等领域基础前沿计量技术研究。研制标准物质数量累计达132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18项以上,完成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郑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25年郑州要加快郑州绿色能源(氢能)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涉氢装备制造和氢应用场景打造,促进“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基本建成郑汴洛濮氢能走廊节点,累计建成加氢站80座。原文如下:政府工作报告——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在郑州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绿色低碳转型提速。六大高耗能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下降至20.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5%以上。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制造体系77家。郑煤机智慧园区荣膺全球煤机行业首座灯塔工厂。建设工业微电网1055个,新能源
2月1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5〕4号)。其中指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布局元宇宙、量子信息、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新型储能、未来显示等未来产业,强化高端产业招引力度,加快形成产业生态。力争在
2025年1月14日,郑州市召开2025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运行保障工作。电力供应关乎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2024年,国网郑州供电公司实现220千伏输电线路全年“零跳闸”,累计售电量首次突破600亿千瓦时,位居全省首位,同比增速达7.22%以上。会议要求,
1月15日中国光大水务公告,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水务与航空港水务已于中国设立一间合营公司光水(郑州)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以承接中国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及洧川镇的两座污水处理厂。新合营公司以6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设立。新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