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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加码升级 行业稳中攀升——2018水质监测仪器市场盘点

2019-01-30 08:49来源:仪器信息网关键词:水质监测仪器市场水质监测行业废水污染源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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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年,在政策红利影响下,水质监测行业细分领域在稳定发展中迎来了一个小高潮。据仪器信息网测算,2018年我国水质监测仪器市场规模为60亿元左右,市场全年增速在10%以上。

近年来,中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稳定增长,随着水环境治理稳中向好,水质监测仪器市场总体上也开始步入稳定发展阶段。2018年,在政策红利影响下,水质监测行业细分领域在稳定发展中迎来了一个小高潮。据仪器信息网测算,2018年我国水质监测仪器市场规模为60亿元左右,市场全年增速在10%以上。

水质监测范围广泛,主要包括海洋水质监测、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废水污染源监测等。本文将就以上几个领域,梳理分析一下它们在2018年各自的市场亮点以及可能对未来市场产生影响的该年发布的政策、法规。

海洋环境保护迎来新主体

2018年年初,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党中央、国务院把原环保部全部职责和原海洋局等其他六个部门相关职责整合到一起,组建成立了新的生态环境部。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后,渤海污染治理攻坚战成为它的首场硬仗。2018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9年1月14日上午10时整,第一架调查渤海入海排污口的无人机在河北省唐山市起飞,一场涉及渤海3600公里海岸线的治污“硬仗”在唐山市打响。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主要涉及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即“查、测、溯、治”四项任务。其中,在排查过程中,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无人船监测以及智能机器人探测等先进技术手段,以全面排查工业废水排污口、生活废水排污口以及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排污口。

该专项行动采取“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方式,由试点城市先期开展、其他城市“压茬式”推进。据了解,近期生态环境部还将全面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方式不仅是为渤海,也是在为长江全面铺开排查整治工作积累经验。

针对渤海和长江的排查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2019年的目标已明确,重点是先做好排污口排查和监测,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到2019年6月底前,试点城市完成摸底排查,并同步开展监测;二是其他城市通过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等手段开展自查。

我们可以注意到,无人机航测这一技术手段被生态环境部启用。据了解,原国家海洋局较早之前就对海域无人机遥感监测进行了试点,并且最终通过了审查验收。根据目前无人机在海洋监测中的进展情况,我们预计它将在渤海污染治理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下一步其它城市“压茬式”推进,2019年“海洋无人机”或将率先迎来市场需求。据了解,传统陆地型无人机很难满足海洋巡航监测任务中对环境适应性、安全可靠性、起飞降落方式、飞机性能参数等的特殊要求。海洋监测用无人机可同时搭载卫星通讯设备和光电平台、高光谱相机、激光雷达、高清CCD面阵相机、高清三合一(照相、摄像、红外)载荷等多种航空遥感传感器和设备,以满足海洋环境监测任务的要求。

其实,早在渤海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响之前,有一个“大家伙”已经在渤海海域进行了试水,它就是“中国环监01”海洋环境监测船。2018年4月,“中国环监01”海洋环境监测船圆满完成秦皇岛市海域内5个国控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采样监测任务,这是“中国环监01”首次成功执行离港采样监测任务。

据了解,“中国环监01”海洋环境监测船具备近岸海域水文、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的采样工作能力,以及一般常规监测项目、现场监测项目的分析能力和近岸海域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采样能力,具备在线仪器设备实时走航监测特定污染项目的能力,能够在渤海湾内的近岸海域执行采样监测任务。未来,在渤海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及其它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中,是否会有更多的海洋环境监测船投入使用?值得我们大家共同期待。

另外,《2017中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显示,渤海的主要污染物包括无机氮、无机磷、石油类和耗氧有机物以及重金属等。按照规划,2019年6月底前就要开展试点城市监测工作,在此之前,相关检测设备应先到位。

海洋环境保护“易帅”之后,除打响渤海攻坚战这首场硬仗外,生态环境部已经做出了整体的规划,主要包括:统一布设海洋环境监测点位,形成覆盖我国全部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重点对海洋环境、近岸海域,尤其是河口海湾区域富营养化、入海污染物排放、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开展监测;推动完善覆盖监测全过程的海洋环境监测标准、规范体系;强化区域海洋监管机构和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系统海洋监测能力和海洋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增强海洋环境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这些新的规划无疑对生态环境部的海洋监测能力建设提出了要求。

海洋环境监测站是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共约有78家海洋环境监测站。之前,我国的海洋环境监测站主要承担潮位观测、海流、海浪、海洋气象要素等的观测任务,近年来部分海洋环境监测站增加了海洋环境污染监测、赤潮监测、海面溢油监测和少量海洋生态要素监测任务。新形势下,我国海洋环境监测站面临着转型之期,从数量以及监测内容上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轰轰烈烈

2017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主要涉及2050个国家考核监测断面。通知发布后,生态环境部明确分两个阶段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第一阶段,从2017年10月起,全国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采样,并按新的机制进行分析化验,原始监测数据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第二阶段,2018年完成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运维,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的连续自动监测,实时数据国家与地方共享。

在规划的基础上,2018年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包1至包20)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达16.8亿。根据招标公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计划采购1087个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及其三年运维服务、531个已建水站的三年运维服务、135个国家已建水站的仪器设备填平补齐。其中,1~18包为固定式水站,19~20包为浮船式水站。

国家水站必须配备的常规九参数包括: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温度,特殊流域还可能对重金属、叶绿素a、水质毒素等进行在线监测。这一项目为相关仪器厂商带来了重大的市场发展机遇,尤其是国产厂商。最终,13家国产厂商中标,中标金额为15.8亿元,这是我国环境监测史上金额最大的一次采购。

随着招标工作的完成,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和第三方监测企业的运行和维护工作陆续开展。2018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填补了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的空白,为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提供了“依靠”。

最新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8月15日,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站中,除280个不具备建站条件外,1770个水站中的1762 个水站已实现数据联网,联网率99.5%;经现场复核通过后,将陆续交由第三方运维单位独立运维。2019年,国家水站将基本上全部交由第三方运维公司负责运行维护。

2018年,当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轰轰烈烈的开展时,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的建设阶段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全面启动国家地下水监测网的维护与地下水监测工作。2018年4月,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预算约2.02亿元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与地下水质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主要任务是对各个省市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的10,168个地下水监测站点进行维护和采集地下水常规指标样品,最终采购金额约为2.01亿元。

长江经济带发展立规矩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湖北宜昌、三峡坝区等地考察,并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和实践路径,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并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重要决策。

随后,生态环境部做出具体部署,针对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工作,下一步将加强考核断面水质建设。

首先,2018年7月底前,生态环境部完成长江经济带94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与长江经济带各省控、市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实现互联互通,共享监测数据。

其次,研究制定并出台了《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定期开展长江经济带水质状况的评估,全面客观反映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发布并公开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省市人民政府,督促改善水质状况。

第三,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排污口和污染源监督监测。先期在8051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监测,逐步建立覆盖长江经济带所有入河排污口的监测网络,同时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强化排污口的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的信息公开制度。

此外,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充分发挥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作用,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监测和评估。

可以预见,随着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必将倒逼沿江11省市进一步夯实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系统开展水环境治理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废水监测领域“狠”抓重点 相关仪器市场迎来爆发

废水监测领域2018年市场表现较为突出的为总磷、总氮两类在线监测仪器,得益于相关环保政策的实施。从2017年开始,我国开始在重点行业、重点流域推进总磷、总氮的监测。2018年4月9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肥料制造、污水集中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等18个行业作为氮磷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要求全面推进氮磷达标排放。《通知》规定,氮磷排放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安装含总氮和(或)总磷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通知》下发以后,各省市即刻行动,就总磷、总氮排放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的设备安装工作。在政府的大力督促下,各地引发了一系列密集的设备采购大潮。

另外,在水质监测领域,2018年一个重大的变化在于水中油测定标准的修订、发布。

从2018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对《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到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水质石油类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和《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再到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最终确定发布《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代HJ 637-2012)》和《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经历了不到一年的时间,速度之快可见该标准的重要程度。

根据两项新标准的规定,2019年1月1日以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油类检测仍将使用红外测油仪,而对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等较为干净的水样,将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的仪器。在新的标准发布之前,红外分光光度法是我国环保行业测定水中油的现行唯一标准方法,如今新增了紫外法,为相关仪器拓展了新的应用市场。

尽管我国水质监测设备产业正在快速发展,但仍面临诸多挑战,总的来说,当前水质监测设备发展正经历从数量扩张向高质量发展的攻坚阶段。


原标题:政策加码升级 行业稳中攀升——2018水质监测仪器市场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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