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广东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防范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环境风险,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3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及电话:吴俭,020-87533082
电子邮箱:434657701@qq.com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我省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防范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联动监督管理。
疑似污染地块,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污染地块,是指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36600-2018》中相应类型用地筛选值的疑似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是指经风险评估表明存在不可接受的人体健康风险,应该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的污染地块。
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拟收回、转让或者用途拟变更为住宅以及商业、幼儿园、学校、医院、疗养院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一)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和污泥处置等用地;
(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
(三)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
二、污染地块名录及信息共享。
(一)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掌握的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名单和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县级土地储备机构将拟收储、已收储及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工业企业地块名单和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地块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汇总有关信息,结合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等情况,会同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及土地储备机构建立本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及时上传生态环境部组织建立的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实行动态更新。
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为其分配地块信息系统账号,督促其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后,将相关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经调查认定不属于污染地块且通过评审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其移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二)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上传的土壤环境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更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对本区域内具有高风险的污染地块,优先开展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通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据职能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工作,并将相关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和向社会公开。对于风险评估后,确定风险水平为可接受风险,无需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的污染地块,移出污染地块名录。
市、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污染地块名录,建立污染地块监督管理台账,将地块名称、范围、面积、主要污染物、修复治理情况、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等信息纳入城乡规划信息管理平台。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及时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移出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地块风险控制效果报告、修复效果报告等组织评审,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及时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联动监管。为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应当联合同级自然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以及土地储备机构建立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污染地块管理相关信息,并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三、严格准入管理
(一)用地规划管理。市、县级自然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规划管理,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应当充分考虑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及周边环境影响,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涉及疑似污染地块与污染地块的项目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相关意见,凡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规划许可。
(二)土地收回、收购管理。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土地储备机构在开展土地收回、收购前,应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对涉及污染地块的书面征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意见。未完成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污染地块,不得入库储备。
(三)供地管理。供地前,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对涉及污染地块的,书面征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方可进入供地程序。
(四)改变用途管理。市、县级城乡规划部门在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查时,应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部门相关意见,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或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先经调查或修复,确认符合相应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方可进入改变土地用途程序。
(五)开工建设管理。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施工活动监督管理。
四、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生态环境、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污染地块名录确定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督促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开展风险管控有关工作。地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做好有关风险管控措施,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编制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方案,上传污染信息系统,同时定期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监督管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1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评估重点工业园
贵州省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12月30日发布《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九个章节共二十一条内容,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多个层面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本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关
2024年11月,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主办的“2024年广东省造纸行业创新发展大会暨协会第八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东莞成功举办。大会汇聚了造纸行业的顶尖专家和创新者,共同探讨行业发展的新机遇与未来方向。为大会亮点之一,衡燃科技带来了国家重点推荐的清洁生产技术——“多元有机废弃物湍动流化床清洁高
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详情如下: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兴德路与倚阳路
虚拟电厂(VirtualPowerPlant,VPP)是将分布式发电机组、可控负荷和分布式储能设施有机结合,通过配套的调控技术、通信技术实现对各类分布式能源进行整合调控的载体,以作为一个特殊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和电网运行。(来源:能源新媒文/李忆作者供职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金璐作者供职于中国华电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八期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八期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煤电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建设地点: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现有厂区南侧扩建端建设内容:国家能源集团谏
当春日的暖阳开始驱散冬日的冰雪,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新疆洛浦县,仍残留着丝丝寒意。在苍茫的戈壁深处,遥遥望去,无数道沙石涌起的皱褶如凝固的浪涛。在这片广袤而又充满挑战的沙漠戈壁中,一场与自然共生、与时间赛跑的建设“战役”却进行得如火如荼——中广核新疆洛浦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项目
近日,广州环投集团下属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穗土公司)牵头中标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金额达2.39亿!本次中标是穗土公司在市场拓展方面所迈出的关键一步,是广州环投集团在“市场化年”和“抓落实年”取得的又一成果,体现了集团在环境综合整治领域的硬实力。该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天水循环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项目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内容,在不改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处置规模的情况下,对入炉燃料进行调整,掺烧一般工业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什么是接地网?在电网领域,接地网非常关键。需要通过它将电气设备的故障短路电流或雷电引至地下,以此来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以往都用啥接地材料呢?常见的有镀锌钢、纯铜,但这两种材料在精益求精的电网人眼中还不够完美……因为镀锌钢在高盐碱土壤地区,耐蚀性差,纯铜则成本较高。有没有更好的解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六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第六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土壤污染等新领域,在部门联动协作、非现场监管、有奖举报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请各地认真学习、参考借
福州市人民政府8月5日发布《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详情如下: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进入2017年以来,我国土壤地下水修复行业开始迈向一个新阶段。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ldquo;快rdquo;字当头,任务和目标富有挑战性,摸清底数、建章立制等基础工作持续推进,土壤地下水调查修复市场则呈现出既积极又谨慎的特点。总体部署: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近期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指出,土壤污染
位于雄安新区的白洋淀与洱海、丹江口一起被环保部定义为新三湖。环保部在10日召开的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包括新三湖在内流域、湖泊的生态保护以及污染防治。同时,将针对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谋划开展专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环保部10夜间通报说,在10日召开的部务会议上,环保部部长李干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7月10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水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是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土好才能粮好,土安才能居安。土壤环境质量关系百姓民生福祉,关系国土生态安全,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大计。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向污染宣战的三大战役之一,是系统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