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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辽宁省工信委和辽宁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辽宁省2018-2019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辽宁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原则上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大连地区停窑时间自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4月5日。对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关于2018-2019年度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根据自治区东部地区大多数水泥熟料企业的要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四盟市的水泥熟料企业原则上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全面实行错峰生产,期限5个月。
青海省
黑龙江
黑龙江工信委、环保厅联合制定的《关于黑龙江省2018~2019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4月20日,在黑龙江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新疆自治区
新疆根据各地冬季采暖期、产能过剩和水泥市场需求情况,疆内各地错峰生产时间有所差异。另外,为实现市场动态平衡,保证市场供应,全疆各区域在去年错峰停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至半个月错峰停窑时间,也是就说,错峰停窑分两个时间段执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以及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18-2019年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具体错峰停窑时间为:和田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共计4个月;喀什、克州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共计5个月;阿克苏、巴州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1日至6月1日共计6个月;其他地州市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共计7个月。
2019年部分区域错峰停产更加严格
三月初时山东省水泥协会又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议取消水泥熟料企业承担居民供暖任务;承担危险废物处置任务以及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污泥任务的熟料生产线应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同时建议,超低排放企业采暖季也不能豁免错峰生产,应带头严格落实错峰生产。
近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文件对于河南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及环保治理提出了史上最严的要求。
要求河南省通用水泥熟料企业行业自律,有效压减水泥行业产能过剩。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具体安排如下:3月份停窑;4~5月份正常生产;6月份停窑;7~10月份正常生产;11月、12月份停窑;2020年1~2月份正常生产。
据水泥人网了解,采暖季结束,下游工地也陆续开始施工,水泥需求量逐步恢复,各区域水泥企业陆续发布了调价通知,陕西、青海等区域龙头企业通知恢复节前水泥价格。
市场分析人士称,2019年的错峰生产将愈发严格,部分地区停产时间较上年更长。待需求量恢复后,虽有批量水泥供应,水泥价格依然会保持高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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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类所有制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生产特种水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以电石渣为唯一钙质原料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垃圾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日均处置危废实物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促进烧结砖瓦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引导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在工艺装备、窑炉设备等方面开展极致能效和清洁生产优化设计,支持企业探索采用氢能、生物质能源、电能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推广厂房
日前,湖北省经信厅发布2024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2024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所列54条熟料线,停窑天数分别为40天、52天、65天、70天、71天、80、93天。2024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告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报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水泥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89家全能水泥生产企业、109条熟料生产线参与错峰生产,平均停窑天数超168天,总体完成140天的错峰生产任务。关于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对2023-2024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及“错峰置换”清单的公示》。关于对2023-2024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及“错峰置换”清单的公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娄底市工业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文件全文如下:娄底市工业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提高工业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23〕13号)要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河北省水泥熟料企业2023-2024年度错峰生产计划公开信息,石家庄中通建材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参与错峰。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显示,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执行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作为重要建筑材料,水泥行业的规模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国家的工业实力。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水泥生产国,2022年生产了21.3亿吨水泥,占到全球产量的一半。这是宝贵的发展成果,却也衍生出一系列问题。由于经济增长放缓,基建规模收缩,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原因,近年来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愈发严峻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川渝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度错峰生产基准天数140天+X天。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四川省各市(州)、重庆市各区县
日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称,要求全省水泥熟料企业所有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从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停产120天。通知要求,强化舆论引导。利用传统媒体、新型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错峰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2024年冬春季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均要错峰生产150天,时限内未完成错峰生产的天数在2024年底前补足。钢铁、焦炭等行业,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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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公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级结果,共评定C级企业16家、D级企业111家、非引领性企业2家。武威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级结果公示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环大气发〔2023〕10号)有关要求,结合《重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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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日,广西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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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5日,山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四川省第三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新增B级企业12家、绩效引领性企业32家。2023年四川省第三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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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
据“安徽先锋微讯”微信公众号4月29日消息,日前,安徽省委决定,朱胜利同志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提名任董事、总经理。
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2028年前水泥企业要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为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帮扶指导,助推水泥企业做好超低排放改造相关工作,2024年3月19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王家齐主持召开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碳排放核查工作会
近日,多家钢铁、水泥企业发生人事变动,变动原因或为工作调整,或为年龄原因等。北极星环保网统计了10家钢铁企业、水泥企业的人事变动,涉及中国宝武、中国一重、天山股份、酒钢集团、鞍钢集团、首钢集团、河钢股份等。详情如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9月28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召
天山股份9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副董事长肖家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肖家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8月24日,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张在峰发布新闻,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气象局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并回答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七批),详情如下: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七批)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
7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五批)》。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五批)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发布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四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塔什店分公司等5家公司,最多停窑62天。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四批)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
新疆自治区工信厅发布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三批),详情如下: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三批)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工业和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发布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二批),文件公开通报新疆天基水泥有限公司、博海水泥有限公司未遵守《通知》相关规定,擅自在错峰时间开窑。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已责成当地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制止上述两家公司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发布《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一批)》。库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错峰期间开窑时间2月15日-3月15日(共29天),非错峰期间停窑时间9月15日-10月13日(共29天);库尔勒鲁岳三川建材有限公司错峰期间开窑时间2月15日-3月15日(共29天),非错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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