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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8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
2019年4月
一、综述
2018年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式确立,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美丽中国载入宪法,生态环境机构改革自上而下全面启动。首次以党中央名义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发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召。
这一年对江苏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来说也是意义非凡。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设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确立“1+3+7”攻坚战体系并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省政协牵头开展了长三角污染防治联动民主监督,省纪委出台了《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工作方案》,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专门出台文件,动员部署全系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一是强力推进治理修复,扎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组织实施9100多项治污工程,出台空气质量改善、断面水质改善2个强制减排方案,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针对环境质量改善滞后的地区,严格采取驻点帮扶、强化督查、公开约谈、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一系列“硬措施”。修订《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功保障上合青岛峰会、国际进口博览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环境质量。太湖治理连续11年实现“两个确保”。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构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编制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推进“绿盾2018”问题整改,取缔拆除项目55个,恢复湿地7.2万亩。
二是重拳开展环境执法,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建立领导包案、整改销号、奖惩挂钩等机制,督察组交办的3910件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完成率达63%。完成第三批省级环保督察。联合出台两法衔接实施细则,建立“2+N”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处理机制。组织开展沿江八市“共抓大保护”交叉互查、辐射安全综合检查等10余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辉丰案” “灌河口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全省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1万件,罚款金额21.29亿元,同比上升36%和136%;配合公安机关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3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75人,同比上升6%和68%。连续10年组织环保局长大接访,赴京到省信访批次、人次、来信均明显下降。省生态环境厅接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34起,同比减少35.8%,连续四年无较大及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泗洪受上游来水影响受灾得到妥善处置。
三是围绕大局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便民服务“十二条”、畜禽规范养殖“九条”,建立“厅市会商”机制,推动苏南沿江高铁、盛虹炼化等一批大项目顺利落地。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组织“千名环保干部与企业结对帮扶”。建立“金环对话”机制,联合9部门出台绿色金融“三十三条”,在全国率先推出“环保贷”,牵头举办“环保项目银企对接会”,促成意向融资169亿元。与国开行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出台环保应急管控豁免“十一条”,首批200家企业纳入豁免名单。深化“放管服”改革,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8项核与辐射审批事项并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
四是坚持系统长远谋划,生态环保基础不断夯实。修订《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8个地方性法规,出台《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发布《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等4项地方标准。制定“三线一单”,初步划定4431个环境管控单元,完成31.3万家污染源普查工作,“十三五”水专项涉苏项目扎实推进。编制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标准等三个基础性工程建设方案以及化工园区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意见,辐射预警监测实现设区市“全覆盖”。成功举办国际生态环境新技术大会。与英国埃塞克斯郡、日本爱知县、芬兰等国家和地区的生态环境部门签订7项合作协议,数量为历年之最。
五是强化组织宣传引导,汇聚生态环保强大合力。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精准帮扶、服务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在主流媒体持续发声,充分运用“两微”平台,不断放大生态环保声音,特别是对“环保一刀切” “环保影响发展”等杂音、噪音,主动发声、有力回击,切实坚定了决心,增强了信心。全省环保社会组织联盟增加到34家,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点增加到40个,生态环境部在南京召开现场会,推广江苏经验做法。“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跃居全国省级环保政务微信排行榜第三名。
六是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更好破解难题激发活力。完成生态环境厅转隶组建工作,设区市局领导干部调整为以省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环境监测机构“垂改”基本完成。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1+8”文件,省政府诉安徽海德公司案被最高法评为2018年全国十大行政民事案件。深化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建立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全省参评企业达3.45万家,同比增长15%。连云港四级“湾长制”全覆盖。大力推行“试点工作法”,鼓励基层大胆改革创新。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在宏观形势复杂多变、生态环境面临各种挑战压力的情况下,我们积极应对,精准施策,进一步巩固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稳的局面、进的势头、好的状态,努力实现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双赢。
二、空气环境
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68.0%,与2017年相比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同比有所下降,臭氧浓度同比持平。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2.0%,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49微克/立方米)。受颗粒物、臭氧及二氧化氮超标影响,13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二级标准。
2.1 城市空气
全省环境空气中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48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和3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浓度分别为1.4毫克/立方米和177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相比,PM2.5、PM10、SO2、NO2和CO浓度分别下降2.0%、6.2%、25.0%、2.6%和6.7%,O3浓度保持稳定。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度评价,13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超标污染物为PM2.5、PM10、O3和NO2。其中,13市PM2.5浓度均超标;除苏州、南通和连云港3市外,其余10市PM10浓度超标;除南通市外,其余12市O3浓度超标;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5市NO2浓度超标。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68.0%,与2017年相比保持稳定,13市优良天数比率介于56.2%~79.7%之间。
2018年,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省共发布5次蓝色预警,5次黄色预警、1次橙色预警,预警天数达41天。
2.2 酸雨
2018年,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为12.1%,降水年均pH值为5.69,酸雨年均pH值为4.94。13个设区市中有9市监测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发生率介于0.9%~25.1%之间。徐州、连云港、盐城和宿迁4市未监测到酸雨。
与2017年相比,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3.5个百分点,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均有所减弱。
三、水环境
2018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8.3%,较年度考核目标(66.3%)高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较年度考核目标(1.9%)低0.9个百分点。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80个地表水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4.2%,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5.0%,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8%。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6.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持平。
3.1 饮用水源
全省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苏水治办〔2018〕3号),2018年,全省实测128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约为66.85亿吨,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取水量分别占99.7%和0.3%,其中长江和太湖取水量分别约占取水总量的55.5%和17.6%。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评价,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量为66.70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8%。全年各次监测均达标的水源地有116个,占90.6%。
3.2 太湖流域
2018年,太湖湖体总体水质处于Ⅳ类(不计总氮)。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均处于Ⅱ类;总磷年均浓度为0.087毫克/升,处于Ⅳ类;总氮年均浓度为1.38毫克/升,处于Ⅳ类。与2017年相比,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稳定在Ⅱ类以上,总氮浓度下降16.4%,总磷浓度上升7.4%。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6.0,同比下降0.8,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4-10月太湖蓝藻预警监测期间,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共计发现蓝藻水华聚集现象119次。与2017年同期相比,发生次数略有增加,但最大和平均发生面积分别减少48.6%和35.3%。
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11条年均水质符合Ⅲ类,占73.3%;其余4条河流水质为Ⅳ类,水质同比稳定。
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的太湖流域137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2%,较2017年上升9.5个百分点。
3.3 淮河流域
2018年,淮河干流江苏段水质良好,4个监测断面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与2017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支流水质总体处于轻度污染,符合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7.8%、20.3%、6.7%和5.2%,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0.8个百分点。
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15个控制断面年均水质均达Ⅲ类标准要求。
3.4 长江流域
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10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与2017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总体处于轻度污染,41条主要入江支流的45个控制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73.3%、15.6%、4.4%和6.7%。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4.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
3.5 近岸海域
2018年,全省31个国省控海水水质测点中,达到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的比例为64.5%,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7%、16.1%和9.7%。与2017年相比,近岸海域水质有所改善,达到或优于二类海水水质测点比例增加22.6个百分点,劣四类测点比例减少6.4个百分点。
全省26条主要入海河流监测断面中,年均水质处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比例分别为23.1%、34.6%、15.4%和26.9%;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下降1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持平。
四、土壤环境
2018年,我省对国家网82个土壤背景点位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82个土壤背景点位中,有72个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达标率为87.8%。超标点位中,处于轻微污染、中度污染点位个数分别为9个和1个,占比分别为11.0%和1.2%,无轻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点位。无机超标项目主要为镉、砷、铜、镍和铬,有机项目未出现超标现象。
五、声环境
2018年,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5.1 区域声环境
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同比上升0.3分贝;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一般,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6.3分贝,较2013年(夜间声环境质量每5年监测一次)上升0.2分贝。13个设区市中有7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较好)水平,2市达到夜间二级(较好)水平,其余均为三级(一般)水平。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昼间和夜间占比分别为51.7%和52.0%;其余依次为交通噪声(昼间28.7%、夜间27.6%)、工业噪声(昼间16.5%、夜间17.3%)和施工噪声(昼间3.1%、夜间3.0%)。
5.2 功能区声环境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省设区市1~4(4a、4b)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3.5%、96.1%、100%、99.4%和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79.7%、89.2%、95.0%、84.3%和88.9%。与2017年相比,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达标率上升0.4个百分点,夜间平均达标率下降1.1个百分点。
5.3 道路交通声环境
全省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同比略降0.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0分贝,较2013年上升0.3分贝。
监测路段中,声强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60分贝)的路段分别占监测总路长的13.7%(昼间)和21.5%(夜间),昼间超标路段比例较2017年上升0.7个百分点,夜间超标路段比例较2013年上升1.0个百分点。
六、生物环境
6.1 淡水生物环境
2018年,全省对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126个国考断面和23个饮用水源地开展水生生物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三大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级别均为“一般”级别,长江干流江苏段情况略有改善。
2018年,对全省13个设区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与环境空气开展微生物监测。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微生物指标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8.0个百分点。64个城市空气微生物测点中细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76.6%,较2017年上升9.9个百分点;霉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56.5%,较2017年下降12.5个百分点。
6.2 海洋生物环境
2018年,江苏管辖海域共布设海洋生物多样性测点26个。
浮游植物 共监测到116种,优势种为中肋骨条藻和尖刺伪菱形藻等,平均生物密度为249.32×104个/立方米。生物多样性指数全年平均为2.54,物种丰富度较高,个体分布比较均匀,多样性指数较高。
浮游动物 共监测到60种,优势种为小拟哲水蚤、双刺纺锤水蚤、拟长腹剑水蚤和强额拟哲水蚤等,平均生物密度为1628.21个/立方米,平均生物量为596.70毫克/立方米。生物多样性指数全年平均为1.69,物种丰富度较低,个体分布比较均匀,多样性指数级别一般。
底栖生物 共监测到174种,优势种为伶鼬榧螺、棘刺锚参和滩栖阳遂足,平均生物密度为11.92个/平方米,平均生物量为10.46克/平方米。生物多样性指数全年平均为2.49,物种丰富度较高,个体分布比较均匀,多样性指数较高。
潮间带底栖生物 共监测到103种,优势种为文蛤、褶牡蛎、舌形贝、四角蛤蜊和疣荔枝螺等,平均生物密度为111.83个/平方米。生物多样性指数全年平均为1.84,物种丰富度较低,个体分布比较均匀,多样性指数级别一般。
七、生态环境
7.1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
生态遥感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2,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处于61.4~70.7之间,生态环境状况均处于良好状态。与2017年相比,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下降0.2,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
7.2 苏北浅滩生态监控区
2018年,对苏北浅滩生态监控区实施了环境质量状况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苏北浅滩生态监控区邻近海域水质符合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标准的站位分别占27.3%、33.3%、30.3%、0.0%和9.1%,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有轻度富营养化水体存在。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生物密度丰富,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资源稳定。苏北浅滩生态监控区仍处于亚健康状态。
八、辐射环境
2018年全省辐射环境59个国控点和231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浓度与1989年江苏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测量结果处于同一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田湾核电站外围辐射环境状况处于正常水平,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数据捕获率达100%。核电站周围大气、陆地、海洋和生物环境样品中放射性监测结果均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全省12家辐照中心、12家伴生矿开发利用企业辐射环境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江苏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库区周围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在本底水平范围;广播电视发射台、移动通信基站、高压输变电工程等电磁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九、固体废物
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70座,其中焚烧处置设施53座,焚烧处置能力121.4万吨/年,填埋处置设施17座,填埋处置能力41.9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63.3万吨/年,同比增长66.8%。2018年,我省办理危险废物移入审批751项、危险废物移出审批940项。
截止2018年底,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共8家,分别位于南京、常州、苏州、南通、淮安和扬州6市,形成废电视机、废冰箱、废洗衣机、废空调和废电脑年处理能力1053.1万台。2018年共拆解处理514.6万台,其中废电视机占44.2%、废冰箱占14.1%、废洗衣机占12.1%、废空调占6.0%、废电脑占23.6%。
十、海洋环境
10.1 海水水质
2018年,江苏管辖海域共布设国控海水水质测点74个,符合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为47.5%;符合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24.5%;符合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20.3%;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为7.7%。海水中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重金属(铜、锌、铅、镉、铬、汞)和砷总体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超标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10.2 海水浴场
2018年7月~9月,对连岛大沙湾和苏马湾海水浴场开展了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连岛海水浴场健康指数为92,等级为“优”,适宜和较适宜游泳的天数比例为75.0%,造成不适宜游泳的主要原因是天气不佳。
10.3 海洋垃圾
2018年,选择南通市如东洋口闸西海域、盐城市海水养殖示范园区外海域、连云港市连岛东海域、赣榆石桥镇大沙村沿海沙滩作为海洋垃圾监测区域。
监测结果表明,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主要为木制品、塑料、竹制品、钢制品、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浮球等,海底垃圾主要为塑料制品。较2017年相比,海面漂浮垃圾密度略有上升,海滩垃圾密度有所下降,海底垃圾密度有所上升,海洋垃圾数量总体处于较低水平。海洋垃圾密度较高区域主要分布在滨海旅游休闲娱乐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及邻近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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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公司中标华阴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1.1亿元。该项目位于华阴市太华办、华山镇等辖区内,拟新建污水处理站18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6座,敷设污水收集管网长度约4.9万米。该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升华阴市及周边区域的水环境质量,为当地的生态环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茂名市人民政府发布《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9月11日上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与贵阳水务环境集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何小丽,局长伍向东,党委委员、副局长卢鑫,贵阳水务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仕勇,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朝虎,财务总监李琳出席签约仪式。此次战略合作旨在深入推进贵阳市“生态立市”战略。
近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金科环境”)与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巴中发展控股集团”)、巴中优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巴中优渥新材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巴中水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水环境质量改善与提高、供水厂提标改造、再生水厂等层面开展务实落地合作,持续为巴中经济社会发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进一步加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丹江口水库湖北境内水质稳定达到供水要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到2035年,实现存量问题全面解决,潜在风险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发布《重庆市万州区镇乡污水处理厂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万州区镇乡污水处理厂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规划制定的背景、指导思想、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第2部分(第五条至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于3月8日上午举行,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有目共睹,老百姓明显能感觉到身边的环境在变好,但去年多地仍然出现重污染天气,想请问黄部长,如何看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对今年
1月1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于2024年2月8日。该规范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依据、审核过程以及审核细则要求。适用于陕西省级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工作,其他可参照执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7日,江苏省能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国网南京供电公司“阳光电智慧能”电力宁满意营商环境发布会上披露:截至11月底,江苏新型储能规模全国第一,年底前还将投用百万千瓦为今冬能源保供蓄力。新型储能是虚拟电厂及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之一。就在12月16日,省电力交易中心宣布全
最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秋季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第五小组赴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研电网安全稳定工作,对国网江苏公司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电网稳定管理体系、确保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以高水平安全稳定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做法表示非常认同和赞赏。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
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召开电网稳定工作重点任务落实会,会议听取了调控中心关于江苏电网稳定工作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建设、平衡资源挖潜、仿真能力提升、运行管控加强、装备技术升级、管理体系完善等“六个攻坚突破”作了认真交流讨论,进一步梳理明确了32项重点任务。
在岁末寒冬之际,一则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专门向江苏能源监管办汇报今冬明夏电力保供工作的消息,牵出了关乎民生冷暖、经济运转的关键议题。电力,作为现代社会的“生命线”,其稳定供应是国泰民安的基石,国网江苏电力正以扎实行动,描绘民生安稳蓝图。从汇报会呈现的内容来看,背后是未雨绸缪的精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2月13日发布《全省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实施意见》(苏市监〔2024〕227号),目标建立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加快形成一批效益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及应用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服务
12月19日,连云港海事局海上光伏海事监管办法(试行)发布(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要求,海上光伏的规划和项目选址应当与航道、航路、锚地、船舶定线区、船舶报告区、安全作业区等海上交通功能区域保持安全距离,充分考虑通航环境、通航资源、水文地质等条件,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项目选址。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省发布2024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配置范围为《江苏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4-2030年)》规划中20个、合计规模76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根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开展江苏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工
12月18日,江苏镇江绿电绿证服务站揭牌仪式举行。今年以来,镇江市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呈现较快增长,1-11月,全市绿电交易量1.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2%,创历史新高。服务站作为政府、发电企业、用能企业与电力交易中心的绿色纽带,服务企业绿色发展的绿色平台,助力双碳的创新载体,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12月6日,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年度输变电工程绿色建造技术与创新经验交流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上进行了绿色建造星级评选的成果发布与评价结果公布,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多个项目获星级评价。扬镇直流一期工程作为7项代表工程之一,参与了现场发布环节。绿色建造星级评选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主办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8日,中城大有江苏连云港市经开区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举行开工仪式。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经开区,占地约48亩,装机容量为100MW/200MWh,配套22套5MW/10MWh储能单元,5MW/10MWh储能单元内包含1个5MW变流升压一体机,2个5Mwh储能电池系统。储能系统采用一体化集装箱设计
在攻坚奋战四季度的关键阶段,江苏省环保集团所属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传来喜报,成功中标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为年末收官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新建2.8万m/d的昆山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其中含氟废水预处理规模0.8万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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