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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甘肃平凉印发《平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平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平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及省、市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未剔除沙尘)达到90.3%,剔除沙尘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以下(与2018年持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县(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未剔除沙尘)达到85.3%;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华亭、泾川、灵台、庄浪、静宁5个县(市)PM2.5、PM10两项重点指标剔除沙尘后平均浓度要在2018年基础上继续下降;空气质量2018年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崇信县继续保持达标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改、扩建涉气项目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构建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空间格局。城市建成区现有建材、砖瓦、预制厂等涉气企业,应制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计划并完成2019年任务。(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严控“两高”行业准入。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控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减量置换政策,严禁新增产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16部委印发的《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两高一资”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按期完成2019年度省、市下达过剩产能压减和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调整能源结构
4.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认真落实《平凉市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8‒2021年)》,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继续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小火炉、土灶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2019年全市完成改造任务2.5万户,其中:崆峒区9000户(含平凉工业园区)、华亭市2500户、泾川县3500户、灵台县2500户、崇信县1500户、庄浪县3000户、静宁县3000户。(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平凉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煤炭市场管控。7县(市、区)要切实完善和规范运行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集中配送体系,交易、配送的民用煤炭必须符合平凉市燃煤质量标准,实现“覆盖城乡、管理规范、煤质达标”的煤炭质量管控目标。落实民用洁净型煤财政补贴政策,平凉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全部使用洁净型煤,其他地区倡导使用洁净型煤、确保使用优质煤。加强煤质监管,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坚决取缔违规煤炭经营摊点,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持续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对辖区内燃煤锅炉全面排查,按照“一炉一策”要求,精准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率达到60%,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内分散燃煤锅炉应淘汰并网,天然气管网内分散燃煤锅炉应在落实气源和供气量的前提下实施煤改气;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均未覆盖区域分散燃煤锅炉,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可实施烟气达标治理改造,不符合要求的,应改为电、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工业园区(集中区)要按“一区一热源”要求,有序淘汰拆并分散式供暖锅炉;偏远乡镇地区,受经济等条件制约暂时无法淘汰或用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可采取使用洁净煤等方式实现烟气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
7.加强煤炭总量控制。落实《平凉市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完成省政府下达2019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及煤炭消费指标。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降低煤炭在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三)调整运输结构
8.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贯彻落实省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政策和目标任务,构建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现有城市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以铁路运输为主。(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9.加强柴油车污染治理。制定实施《平凉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划定重型车辆绕城路线,依法明确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入城市建成区。推行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闭环模式。(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市级机动车排污监控体系,推动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运输通道建设遥测点位、排放检验机构联网,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移动源环境监管平台。2019年底前,在平凉中心城区主要进出口、高排放车辆通行主要道口建成“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和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实现移动源遥感监测网络、排放检验机构市、省、国家三级联网,确保排放检验数据实时、稳定传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11.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监管。在平凉中心城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重点查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和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实现重点车型全覆盖。划定并公布主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完成主城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工作;逐步淘汰高排放、超服役年限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对于不具备淘汰条件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要求其安装大气污染后处理装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12.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平凉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必须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社区充电桩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环境,扩大个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消费,助推能源结构调整,减少交通污染。(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13.加快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完成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回头看”,新建设施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所有加油站气液比、排放浓度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测。开展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假劣尿素专项整治行动,清除、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车)。(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用地结构
14.加强城市生态增绿减污,降低沙尘、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巩固、提升平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成果,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积极推进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农田裸地扬尘。建设城市绿色廊道,实施“退工还林还草”,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15.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完成辖区内露天开采矿山摸底排查,建立管理清单。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露天矿山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推广绿色勘查和绿色开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矸石山治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16.实施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对建筑、拆迁、水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物料堆场、储备土地等各类工地及裸露地块扬尘污染监管,拆除作业必须实施喷雾降尘,规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治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实行“黑名单”管理。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和“三个必须”防尘措施落实合格率达到96%以上。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平凉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建成区机械化湿法清扫率达到70%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制定并落实全市道路及货运车辆扬尘综合整治方案,对城乡结合部市域出口路段及县、乡、村道路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对扬尘污染严重和破损严重的道路进行硬化、改造,确保公路洁净安全畅通。制定平凉高速公路东出口至四十里铺镇道路、峡门沟道路及海螺水泥专线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方案,明确目标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建立日常清扫保洁制度,有效降低道路扬尘。(市交通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甘肃省平凉公路管理局配合)
(五)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
17.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及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开展钢铁、水泥、火电、煤炭、建材、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整治工作,持续抓好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对辖区内火电、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建立管理清单。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中电建崇信发电公司年底前完成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18.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按照《平凉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提出的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对辖区内石油化工、煤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油烟、服装干洗、广告喷绘、汽车维修等行业VOCs污染源进行排查和整治。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造成的空气污染。积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第三方专业化企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新闻出版局配合)
19.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对列入整治清单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年底前,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坚决予以取缔;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配合)
(六)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
20.控制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禁烧规定,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严厉查处各类焚烧行为。采取堵疏结合、政策支持等措施,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场氨挥发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对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现有餐饮单位全面排查清理,建立动态治理清单。城区所有餐饮单位全部使用清洁能源,按经营类型分类实施油烟治理。对餐饮业清洁能源使用和油烟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定期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动态上报治理情况,抽查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新建餐饮项目要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同步配套油烟治理设施并使用清洁能源,确保达标排放。严禁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偷烧散煤、擅自停运油烟净化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
22.开展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依法取缔占用城市及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流动摊点,坚决查处固定门店室外设炉灶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市住建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23.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格落实《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燎疳日及婚丧嫁娶日等重点监管时段,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严防严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结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适当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和管控时段。(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4.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按照国家、省要求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当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按要求发布预警信息,并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
25.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对水泥等重点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并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夯实大气环境管理基础
26.开展平凉中心城区PM2.5成因研判分析。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开展PM2.5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工作;4月底建成投运空气质量“微测网”,依据网格监测数据,准确查找污染来源和PM2.5上升原因,实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7.发挥网格化管理效力。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以街道(乡镇)为主,部门联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总方针,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排查摸底、宣传动员、立行立改、综合执法、调度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彻底解决网格形同虚设现象。平凉中心城区要将“微测网”监测数据应用到“网格化”监管中,细化靠实排放源管理清单,消灭监测监管盲区,让“网格化”管理制度真正发挥常态化监管作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8.实施“六张清单”调度管理。对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优质煤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施工场地和裸露土地扬尘管控、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及清洁能源使用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崆峒区同时增加技防能力建设),从4月份开始逐月调度,真实掌握工作动态。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六张清单”重点任务同步开展业务指导和调度掌握。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一监管职能,对工作滞后及空气质量改善欠账大的县(市、区)及时预警通报,并加大实地督查检查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强化巡查、检查和督查工作。由市直各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对平凉中心城区相关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对平凉中心城区“六张清单”重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由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市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和行业监管部门日常巡查工作跟踪督查。持续开展平凉中心城区大气污染源定期排查、责任厘清、清单移交、专项督办、现场办公和整改跟踪等工作,彻底解决一批长期未整改到位的污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高度,清醒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性,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协调指导到位,考核奖惩到位。
(二)靠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要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实行清单责任管理,确保方案落到实处。市直各牵头部门是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任务台账,提出可量化评估、可检验成效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强化备案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督导本系统(行业)扎实落实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内容,严格奖罚兑现,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完不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政府、以及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重点任务欠账大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重点任务进展定期调度通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预警督办。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在主要媒体发布7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督查整改等信息。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舆论曝光和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空气质量状况、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及市民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植绿护绿、文明过节、文明祭祀、绿色出行、减排禁燃等保护环境行为,努力营造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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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4月22日,甘肃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甘政发〔2024〕22号),其中指出,聚焦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传统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导向,推动锅炉等生产设备、电机等用能设备、变压器等发输配电设备改造。还提到,2024年至2027年,
4月24至26日,甘肃省水利厅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天津市组织召开甘肃张家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查会。会议评审并通过了《甘肃张家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标志着甘肃张家川抽水蓄能电站征地移民前期工作圆满完成。甘肃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吴天临主持会议,水电水利
4月29日5时58分,甘肃兰州中心330千伏输变电工程3号主变压器最后一次充电结束,标志着甘肃省首座全户内330千伏变电站实现投产。甘肃兰州中心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甘肃省和兰州市政府“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全省首座全户内双层布置、330千伏和110千伏套建变电站工程。工程新建变电站占地面积10333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酒嘉新能源事业部消息,4月28日,酒嘉事业部玉门市大唐南都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顺利通过酒泉市能源局、玉门市发改局审核,取得《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该项目建设总规模200MW/800MWh,计划分两期建设,每期分别为100MW/400MWh,采用预制舱式布置,共安装电池预制
近期,甘肃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重点监管的通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重点监管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年度重点监管工作。2024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重点监管工作主要包括启动部署、企业自查自纠、现场重点检查和总结整改等四个环节,
甘肃省张掖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创建全省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为目标,按照“摸清本底、设计路径、搭建平台、探索交易、加速转化”的思路,建立“资源核查—价值核算—开发交易—反哺产业、生态”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闭环机制,构建“一组一院三中心六机制”组织体系,努力破解
4月25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二批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根据公告,项目选址区域按实际情况划分1个项目进行竞配,项目需在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5%,连续时长不小于4小时。公告如下: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二批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
4月25日上午,甘肃能化集团、甘肃能化股份公司与中煤科工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甘肃能化集团总部五楼会议中心举行。甘肃能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谢晓锋讲话,甘肃能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继宗致辞,中煤科工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范韶刚讲话。甘肃能化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锋刚
近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甘肃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甘肃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评价办法(试行)》暨分解下达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安排下达规模是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建设总规模2193万千瓦,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华能甘肃公司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相关3项招标公告发布,华能甘肃公司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为新建工程,厂址位于甘肃省正宁县境内。规划容量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建设2×1000MW国产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预留
2013年,在古韵悠长的“凉州”——甘肃省武威市,一座装机规模50MW的光伏电站于一片遍布沙砾的黄土地上完成并网。作为中国电建首个投资开发的光伏项目,同时是首个与晶澳科技合作的项目,自并网至今,它十年如一日,以顽强的姿态,迎击沙尘暴、高紫外、强温差等极端气候的挑战,并创造了一项“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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