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2019年水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2019年水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建材联合会发布的《打赢建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中国水泥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在已经发布的《水泥行业2018-2020年节能减排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8年又制定了《水泥行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与水泥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带来的排放总量,加快落后产能、无效产能的淘汰出局,压减过剩产能等,通过结构调整实现总量减排。要通过技术创新、标准引领和错峰生产、行业自律实现企业生产过程的总量减排。要充分认识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企业和上市公司要带头自我加压,主动降低污染排放量,实现减排。
一、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攻坚总目标
2019年水泥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值的不低于80%。其中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生产线比例达到30%;污染物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2+26个城市2019年底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颗粒物≤10mg/Nm3;氮氧化物≤100 mg/Nm3;二氧化硫:≤50 mg/Nm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的水泥企业, 2019年底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颗粒物≤10mg/Nm3;氮氧化物≤200 mg/Nm3;二氧化硫:≤50 mg/Nm3。其他地区在2020年底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实现污染物减排和碳减排,估算减排二氧化硫2.8万吨、氮氧化物4.0万吨、粉尘3.1万吨,减少碳排放约3000万吨。
二、2019年去产能、淘汰落后目标和措施
2019年实现水泥行业压减熟料产能(淘汰落后产能)7000万吨,进一步提升产能利用率,使全国平均产能利用率达到70%以上。
采取的主要措施:
首先,提高企业对行业发展的认识,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发挥大企业的带头作用,前五十强企业自律淘汰2000t/d以下的水泥生产线,对2000t/d以上的技术落后的生产线进行减量置换改造。
另一方面,加强政府引导和管理,对于重点区域企业的2000t/d以下水泥生产线,尤其是排放、能耗指标达不到区域要求的生产线,强制淘汰。
三、2019年结构调整目标和措施
2019年,前十家企业(集团)熟料产能集中度力争达到60%以上。
调整产品比例,实现水泥产量32.5等级水泥产品占比降低到50%以下。
采取的主要措施:
鼓励创新企业间兼并重组模式,支持相互参股、委托经营、资产交换等方式的市场整合,以优化市场布局,提高市场集中度。
创新提升技术标准,发挥标准引领作,推动水泥产品标准升级,提升产品性能质量,尽早实现取消32.5等级水泥,实现产品高质量发展。
四、2019年技术改造升级目标和措施
以“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技术成果为基础,全面推进水泥行业技术升级改造。
配合联合会做好“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成果的提升总结,形成技术推广目录,宣传鼓励企业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中采用“二代”技术成果。
加快开展“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示范线项目的建设工作。到2019年实现1-2条以“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核心技术成果建成的生产线投产。
水泥协会形成以“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为目标的推进水泥技术创新发展的平台,通过“二代”技术的推广应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水泥行业向高质量发展。
五、2019年综合措施
(一)实施技术创新,加快水泥企业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
完善末端治理,推进水泥行业最佳污染控制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目录》中的技术,协助企业建立可行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严格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召开有关专业会议和新技术专题推广会,按照“典型示范、对标先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标先进水平,推进新技术的应用。在有可靠成熟的技术支撑条件下,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鼓励制定先进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和有关技术指南,建立治理工程项目清单,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降低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技术改造。
(二)实施标准创新,提升技术标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特点,在有成熟可行技术支撑的前提下,推动加快修订提高水泥行业的环保、质量、能耗、安全等标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快修订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提高标准限额水平,通过标准提升,推动节能减排;在环保标准的评估基础上,加快推进行业环保系列标准修订,提升标准水平,推动行业实现污染物排放进一步降低等;继续推动水泥产品标准修订,提升产品性能质量,实现产品高质量发展。目前,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已经开始修订,今年将完成修订;力争今年完成环保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评估工作,争取今年立项修订标准。积极争取多水泥产品的修订,尽早实现取消32.5等级水泥。
(三)实施管理创新,继续开展和推动能效“领跑者”、绿色工厂、绿色矿山认证工作
继续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授予能效先进的水泥企业“能效领跑者”称号,树立行业能效标杆企业,推动各企业(集团)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推动全行业节能减排。
继续推动企业参与“绿色工厂”、“绿色矿山”的创建活动,做好“绿色工厂”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
(四)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
落实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环境标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通知》要求,推动各水泥企业(集团)要重点开展企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和管理台账。重点对物料储运、装卸以及水泥包装、散装发运系统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进行深度治理。通过进行储存设施结构改造加强密闭,安装除尘设施以及厂区路面硬化、绿化、喷洒水雾等措施,实现无组织排放控制达标。
(五)坚定不移的化解产能过剩
1、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34号文件精神和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着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顿、依法关停等措施倒逼不达标产能退出市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优化。认真贯彻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办法,坚决依法依规审核产能置换方案,防止弄虚作假、消除新增产能隐患。发挥协会的协调引领、监督功能,公布披露有关信息等。同时中国水泥协会也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组织召开了产能置换听证会严格监管产能置换。
2、继续探索去产能方法和创新去产能模式。开展与地方协会和有关企业(集团)沟通与交流,主动开展协调支持推进建立区域水泥公司平台或建立区域(省市)水泥集团。鼓励大企业集团和重点企业带头加入平台公司,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主动参与去产能投入与管理,探索去产能法制化和市场化手段有效促进去产能。目前各区域已经成立了14家区域平台公司,去产能工作还在推进中。
(六)继续贯彻落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有关政策,鼓励创新企业间兼并重组模式
支持企业之间相互参股、委托经营、资产交换等方式的市场整合,以优化产业布局和规模结构,提高市场集中度。力争2020年,前十家企业(集团)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60%以上。
(七)加快推进“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示范线项目的选点和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1、中国水泥协会积极参与协调推进大型水泥企业(集团),在两个“二代”示范线建设项目中发挥带动作用,目前已有南方水泥、宁夏建材等集团新建水泥生产线严格按照“二代”技术进行建设。力争2019年实现1-2条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示范线建成投产。通过“二代”技术示范线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水泥行业向高质量发展,实现水泥工业的绿色发展、智能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2、要求大企业集团(前50家企业集团)加快编制《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方案》。通过方案的实施,促进内部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技术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11月11日发布《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沧州市管辖海域内非军事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沿海区域大气环境,根据《中华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20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明溪县建城区企业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福建省尤溪县百源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硝除尘超低改造工程、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无组织超低排放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湖北省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并为全面实现“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湖北省于今冬明春对省内部分市(州)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并制定《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7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依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化涉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办理锅炉登记,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及环境监测领域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7日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主要修订内容有:(一)增加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作为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二)将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小时以上。(三)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对于细颗粒物(PM2.5)、臭氧
11月8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明确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城市精细化管控水平显著提高。全市PM2.5平均浓度和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鼓励全市涉气企业积极开展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提高环保绩效水平,推动内江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制订了《内江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奖补办法》,并于11月5日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包头市2024年第一批剩余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原料堆棚建设项目(二期)、包头市青山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二期白灰粉尘深度治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高炉(二期)煤气精脱硫技术改造项目等
四川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1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1月份,每条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天数按
11月4日,广西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钦州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目标2024年10—12月,市本级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各县(区)完成市本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2025年1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近日,江苏如皋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左右,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全文如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区、街道)
11月4日,广西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钦州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目标2024年10—12月,市本级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各县(区)完成市本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2025年1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10月3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布《新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新乡市PM2.5浓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7.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5%以内,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
近日,青岛市政府印发《青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对近阶段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方案》明确,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重点实施6大行动,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到2025年,PM2.5年
日前,湖北荆门印发《荆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2024—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81.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高于6天,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计划目标分别不低于0.31万吨和0.25万吨,工作
10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文件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完成上级下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全文如下:杭州市人民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10月21日发文,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24425万元,用于支持修文县苏达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等15个项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92号有
赤峰市人民政府10月18日印发《赤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提出9方面28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开展涉气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实施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二是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发展,加快推进能源结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10日印发《南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指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12日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文件规定,采暖季错峰生产从2024年11月15日00:00至2025年3月15日24:00,共计120天。实施范围为全省水泥熟料企业所有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
10月1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发布《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其中提出,自治区(含兵团)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是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
9月29日,受厅大气处委托,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2024年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政策和技术指南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授课,各相关市、县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全省的焦化、水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
日前,《湖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前,全省50%以上水泥熟料产能基本完成改造,华新、葛洲坝、亚东等大型水泥集团公司2500吨/天(不含)以上熟料产能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B级及以上或绩效引领性企业达到30家,独立粉磨站绩效引领性企业比例达到
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9月14日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超低排放、能效水平、特种水泥、协同处置、资源综合利用五类情况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不能叠加享受。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在B级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享受差异化错峰生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2024年9月6日,由兵地工信和生态环境四厅局联合主办,新疆建材行业协会承办的“新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政策宣贯暨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交流会”在乌鲁木齐召开,旨在加快新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9月12日印发《上海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实施水泥行业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超低改造;到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水泥企业独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进一步削
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赴长春市对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开展帮扶。帮扶组就全国碳市场行业扩容相关政策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对企业提出的原料分解等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并系统讲解了水泥行业碳排放核算指南及核查要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帮扶组在碳排放人员能力建设、计量器具
8月26日,《广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印发。其中提出,2028年底前,全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和独立粉磨站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完成超低排放监测评估和公示。广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五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计划2025年底前,力争50%以上的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全省80%以上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排放标准方面,水泥窑及窑尾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