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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宁波印发《宁波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宁波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甬党发〔2018〕30号)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部署,坚持全民共治、源头控制、综合治理、重点突破,集中开展治气攻坚行动,全面开展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高质量打造“美丽宁波”升级版,明显提升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7%、17%、20%;县级及以上城市60%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继续落实好优先发电和购电制度。到2020年,全市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7亿立方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40万千瓦,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4.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9%,年度电能替代规模达到10亿千瓦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热电联产电站,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电厂和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到2020年,完成镇海电厂4台共86万千瓦燃煤机组关停工作,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加快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改造。到2019年,全面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完成余姚众茂姚北热电剩余1台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的升级改造任务。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4.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能源高效利用。加强燃煤质量管控,全市范围内限制使用低质燃煤。严格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制度。积极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先进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项目,大型机组发电煤耗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和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
5.加快集中供热建设。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煤改气和煤改电,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
1.严格项目准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及实施工作,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空间布局、总量、准入环境管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新增排放量实行区域内排放量减量替代。(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和新增钢铁、电解铝、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2.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动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推动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和各类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转型发展、就地改造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推进城市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到2020年,完成宁波亨润聚合有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停或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3.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较2018年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4.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深化“散乱污”企业(作坊)治理,建立管理台账,按国家、省要求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建立“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继续推进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和小微企业整合提升集聚片区。到2019年,基本完成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作坊)清理整顿任务。2020年底前,每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0家以上、新增小微企业园10家以上,年均推动3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入园提升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三)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1.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废气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粉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深化钢铁、水泥、玻璃、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有色、铸造等12个重点行业废气深化治理。强化电厂石膏雨、有色烟羽治理,实施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和煤堆场扬尘防治设施改造,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2018年,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启动超低排放改造和焦炉炉体加罩封闭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每年完成100个工业废气重点治理项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明确工作计划,推进低毒性、低挥发性、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等环境友好型原辅料替代,推广使用低排放的生产工艺,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强化VOCs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2019年、2020年,每年完成150家企业的VOCs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全面开展工业臭气异味源排查,建立问题企业清单,制定治理计划,督促涉工业臭气异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明显减少工业臭气异味排放。在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3.推进重点区域废气治理。各地分别确定大气治理重点区域,编制废气治理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和重点项目,全力推进治理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重点区域的废气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四)强化机动车船污染治理
1.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以港口为核心,推进建立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运输模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加快海铁联运发展,发挥海铁联运示范通道作用;推进水水中转发展,探索建设“江海联运巴士型”物流运输通道。到2020年,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提高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新增铁路货运里程30公里,海铁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水水中转比例达到35%以上,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物流园区加快建设衔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改委)
2.优化公众出行结构和机动车能源消费结构。深入发展城市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城市公交服务体系,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更新)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累计建成充电站150座,公(专)用充电桩0.8万个。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车比例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进一步优化实施新能源车路权优先方案。(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
3.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根据国家、省要求,研究制定并稳步实施老旧车辆淘汰和限行政策,制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以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到2020年底完成淘汰任务。督促宁波港口码头经营者加强进港证的环保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
4.大力推动岸电使用。推进岸电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岸电使用比例,新建码头(危险货物码头除外)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到2020年,全市高压岸电桩达到15个,低压岸电桩达到130个,50%以上的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内河水上服务区具备岸电供应能力,90%的港口作业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飞机在宁波机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5.严格机动车排放控制。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非免检新车环保核查制度,未经环保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和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联网,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建立完善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严厉打击虚假维修行为。推进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全国联网,确保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6.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开展到港船舶船用燃油质量抽检,加大对使用燃油含硫量不符合要求的船舶处罚力度。2018年10月1日起,船舶进入宁波市船舶排放控制区内时,应使用含硫量≤0.5%的燃油。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不得使用硫含量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严格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第二阶段)》要求,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责任单位:宁波海事局、市交通委)
7.提升燃油品质。2018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推进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安监局)
8.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农用机械)必须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阶段排放标准。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普查和申报登记制度。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低排区)。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口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进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和淘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
(五)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1.深化扬尘综合整治。按照“八个100%”要求,强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料石堆场、拆迁工程等薄弱环节的扬尘治理监管。严格落实裸露地面、闲置地块的扬尘治理,落实绿化、铺装等措施。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等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全市各地建设工程落实扬尘防治的扬尘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措施,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扩大道路清扫保洁范围,提高道路保洁标准,严格管制路面开挖,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2018年起,全市县级(含)以上城市实现主干路机械化清扫率100%,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平装率100%,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100%。实施降尘考核,全市各地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2.加强矿山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待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到2020年,全市应建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100%,矿山粉尘持续保持达标运行。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严格餐饮油烟和垃圾、生活废物臭气治理。加强对餐饮业的备案管理,严格控制城市露天烧烤。严格环境影响登记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餐饮经营场所产生油烟的必须按照要求安装并正常使用、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污染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加强规划布局,新建小区需配套设置餐饮功能用房等满足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加强垃圾、生活废物臭气处理,落实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泵站等设施的恶臭治理措施。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镇生活垃圾废物臭气异味。(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4.持续推进露天禁烧和氨排放控制。落实属地乡镇(街道)政府监管责任,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建立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遏制垃圾、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进一步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执法监督。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安监局)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
1.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明确攻坚目标和任务措施,并狠抓落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委)
2.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
3.开展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严格实施行业规范和涉各类工业炉窑的环保、能耗等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七)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管体系
1.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全面排查大气污染源,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更新工作,制作大气环境地图。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19年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基本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大型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2.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到2020年,各重点工业园区建成1个以上环境空气VOCs自动在线监测站,县级环境监察部门配备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和大气执法特种车辆,基本完成工程机械定时定位、排放监控装置安装和排放监控平台建设。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立“谁提供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从严处罚,追究责任。整合、衔接、优化排污许可制、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对企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管理要求。加强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开展VOCs排污权交易制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提升环境空气监测和区域联防联控能力。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2019年,完成宁波市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全市光化学污染自动监测和PM2.5在线源解析体系,基本完成各乡镇(街道)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建设任务。到2020年,初步建成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基地。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总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和资金要素保障,于本行动方案印发后15日内报送市大气办。
(二)严格考核评价。组织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分析、新闻通报和预警制度。以“环境质量属地责任”为原则,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本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予以褒扬激励,对考核不合格和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已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约谈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发现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严格落实各项对大气污染治理有利的扶持政策和价格政策。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展污染治理资金来源。将能力建设、污染治理、执法监管等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治气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储气调峰设施建设、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作坊)清理整顿、柴油货车淘汰治理、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扶持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和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大幅度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的电价等。
(四)加强环境监管。加强废气监督性监测和日常执法检查,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定期曝光涉气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开展VOCs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未达标排放企业停产整治,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市县两级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络机构的全覆盖。
(五)推进社会参与。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强制性公开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污染物治理和排放信息、环境违法行为及整改等信息。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形成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机构改革调整到位后,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职责。以往我市规定与本行动方案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行动方案为准;本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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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攀枝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1月22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详情如下:攀枝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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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发布《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在严格落实国家、省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美丽中国建设以及美丽贵州建设中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强化VOCs综合治理,高质量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按照“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中
秋冬季,既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也是太原打响“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攻坚期。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外发布《太原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小编为您划重点。工作目标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2024年度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2024年10—12月PM2.5浓度控制在4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江西银杉超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编号:DP2412-0907118)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预算1763.01万元。该项目招标人江西银杉超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位于江西省的白水泥生产企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2月16日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目标全省新建(含搬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全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
12月8日,方大特钢轧钢厂加热炉烟气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热负荷试车圆满成功,标志着公司四条轧材生产线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方大特钢轧钢厂现有四条轧材生产线,分别为棒材线、弹扁线、高线及优特钢线,其中,棒材线与弹扁线加热炉因使用焦炉煤气作为燃烧介质,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氮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65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升级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为新增SCR脱硝系统、湿电除尘系统、检修除尘器及滤袋更换、脱硫系统增设均布托盘等及配套附属设施扩容改造的施工设计、制造和安装、调试。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吉林省通化县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为安徽金森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368.736128万元。该项目计划对三合堡供热站2×84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和大亨供热站2×63MW燃煤炉排锅炉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近日,邯郸市政府印发《邯郸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垃圾发电企业SCR脱硝设施改造,扎实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2024年,在产钢铁企业全面完成创A;到2025年,A级企业数量稳定
华能蒙东公司根河热电公司2024年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12-3-112)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1.招标条件本华能蒙东公司根河热电公司2024年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
近日,抚顺新钢铁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并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网站公示。这是该公司践行“珍爱生命珍视环境”的安环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标志着抚顺新钢铁在绿色发展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多年以来,抚顺新钢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动产城融合。2023-2024年供暖季,抚顺新钢
12月10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广州和佛山市二氧化氮(NO)年均值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东莞和江门市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报价7998万元。该项目招标内容包含锅炉脱硫:3×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工艺技术。锅炉除
临汾市人民政府12月6日发布《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12月底前,古县盛隆泰达、宏源焦化项目实现熄焦方式“干备干”,加快推动安泽圣鑫、蔺鑫焦化项目备用干熄焦建设;持续开展创A退D工作,12月底前,全市A、B(B-)级和引领性企业数量力争达
12月17日,从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电科院、北京四方继保三家单位联合举行的会议上传来消息,目前紧凑型可再生能源电热氢联产系统项目已完成五端口能量路由器等核心设备研制,下一步计划开展功能测试。(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作者:唐瑾瑾柴颖)“电—氢—电转换效率令人印象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2月18日,电力板块走高,豫能控股、华电辽能、宁波能源等多股涨停。
12月9日,国网宁波供电公司海曙供电分公司天一供电所网格员徐师傅凭借出色的表现,月度绩效奖金比上个月多拿了将近千元。这一变化的背后,得益于供电所因地制宜推行“精益积分制”,不仅科学量化了员工业绩,还有效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今年以来,国网宁波供电公司海曙供电分公司积极开展三项制度改
近日,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甬城配电网建设分公司第二党支部近日迎来了“党建+四个能力建设,赋能新质生产力”项目的收官阶段。该项目以自主施工项目部为党建+工程实施园地,围绕“四基地一中心”建设,致力于提升配网队伍的四个能力,打造配网新质生产力。期间第二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
12月16日,在前湾新区瓷洲路以南、兴慈七路以东的福尔达开关站内,电缆电气试验通过并最终成功搭接送电,汉科(宁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电力外线配套工程项目的阶段性目标顺利完成。据悉,汉科医疗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其专注于泛血管微创介入导管、口腔领域耗材和输液给
连续七年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总数位居全国第一,并成为首个“冠军”企业数量破百城市,宁波制造何以炼就如此深厚的功底?近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精准对接服务活动暨深交所单项冠军企业指数发布仪式在宁波举办。现场,由宁波市经信局联合长城战略咨询研究编制的《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报告(20
2024年,为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国网公司“旗帜领航”党建工程,践行“三先三实”精神内涵,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党建+产业转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配网公司积极响应,开展了“党建引领推动合规管理提质增效”的“党建+”工程项目。合规经营是企业实现
12月9日,宁波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朗辰新能源”)计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关联方坤能智慧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坤能集团”)直接或间接全资控股的22家标的公司100%股权,股权对价为1.75亿元,扣减评估基准日未分配利润4665.66万元后实际股权支付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天眼查显示,近日,宁波南寰绿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史鹏程,注册资本约3.3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等,由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11月28日,国家电网公司发文评定10个数字化配电网综合示范区和10个专项示范区。浙江宁波是数字化配电网综合示范区之一。早在去年9月,国家电网公司为促进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储能等新要素发展,满足电力优质供应、能源绿色转型、资源优化配置需要,启动了数字化配电网综合示范区建设,加速推动配网
12月3日,在前湾新区的芦庵公路以东,庵东镇政府以南的元祥村附近,国网宁波供电公司配网公司杭湾联合施工项目部的作业人员正有条不紊地推进着通苏嘉甬铁路前湾新区八塘江以南段的配电线路改造工程。据悉,通苏嘉甬高铁自南通西站起,一路向南穿越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最终引入宁波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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