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兰州印发《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立法原则】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治,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企业主体、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责任】市人民政府对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并制定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区(县)人民政府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大气环境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绿色发展,采取协同减排措施,优化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控制并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使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并逐步改善。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大气污染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部门责任】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区(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市、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应当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做好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考核评价】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计划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实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对本级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应当作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七条 【信息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的权利。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第八条 【公众参与机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定义务,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生产经营或者其他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自觉践行文明、节约、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减少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督促会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
鼓励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第九条 【教育机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开展大气环境保护的现状、形势、任务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培训,增强公务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大气环境保护的国情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户外广告公共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刊播公益广告,开展大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科学知识的宣传,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奖励机制】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主动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区域控制政策】本市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区域控制制度。市、区(县)城市建成区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其他地区为协同控制区域。
控制区域范围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划定。
第十二条 【总量浓度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遵守相关强制性标准,执行区域性、季节性总量控制的相关规定,不得超过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浓度指标。
第十三条 【排污许可管理】本市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和季节性错峰生产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本市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
第十四条 【淘汰设备禁用】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被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的淘汰工艺。
第十五条 【配置设施】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配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因维修、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其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规定的标准,并立即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在地派出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 【重点排污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将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限产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适时调整,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监测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国家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
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强制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条 【网格化管理】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和优化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排查摸底、联动执法、考核问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各区(县)依照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社(组)、楼院的辖区或监管范围划定网格。辖区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施工场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均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
网格化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台账,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其所负责区域内的污染大气环境行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化建设】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本市的环境空气质量、重点大气污染源监控、综合执法、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等为一体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数据管理平台,实现部门数据信息交换共享,为全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环境信用管理数据库和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并纳入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二十二条 【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对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电子邮箱等,保证举报渠道畅通,方便公众举报;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三条 【督查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及时公开督察情况,强化责任追究,实现督察常态化。
对重大的大气环境违法案件或者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查处不力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重点督查办理,并向社会公开督查办理情况。
第三章 燃煤及机动车船排放污染防治
第二十四条 【禁燃区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第二十五条 【燃煤锅炉污染防治】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第二十六条 【清洁燃煤要求】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
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抑尘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本市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
第二十七条 【鼓励措施】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扶持在用重型柴油车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电动、燃气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清洁燃料。
第二十八条 【倡导减排】本市提倡环保驾驶,鼓励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排污要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本市执行的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有害物质含量和其他大气环境保护指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不得损害机动车船污染控制装置效果和耐久性,不得增加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依照《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船舶排污要求】船舶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十一条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本市执行的国家排放标准。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者应当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情况,领取识别标志,并将识别标志粘贴于显著位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及管理信息纳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信息平台。
市、区(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业机械、施工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 工业、农业及其他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准要求】在本市生产、销售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应当在包装或者说明中标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第三十三条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三十四条 【挥发性有机物台账义务】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原料、辅料的使用等情况。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三十五条 【化工污染防治】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对泄©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三十六条 【粉尘和气态污染物防治】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三十七条 【可燃性气体污染防治】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的,应当进行污染防治处理。
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在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期间确需排放可燃性气体的,应当将排放的可燃性气体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按照要求限期修复或者更新。
第三十八条 【农业污染防治】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
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第三十九条 【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污染防治】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四十条 【油烟排放污染防治】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区(县)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四十一条 【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防治】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祭祀活动污染防治】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祭祀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公众转变祭祀方式,文明、绿色祭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民间祭祀日期间,可以指定固定的地点,提供焚烧容器,引导公众集中焚烧祭祀品,并及时组织清扫。
禁止在黄河风情线沿线、城市绿地、广场、河道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品。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7月21日,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51100110594)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关于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固废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的1台500吨/天机械炉排焚烧炉富余焚烧能力,协同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消毒毁形处理后的感染性医废残渣和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最大掺
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51100110594)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三峡蒙能能
7月17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公告发布。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7月17日,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项目编号:GXJD-25111QQ010791)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项目名称)招标人
7月16日,河南钢铁周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河南钢铁周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已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立项编号:2022-02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下降5%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
7月14日,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7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487.62万元。拟对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600吨/日)进行设施设备更新,其中更新烟气处理设施1套,更换除尘器布袋设施1套。投标文件递
7月1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文件提出,2025年全省PM2.5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文件还提及,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高质
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动态稀释嗅辨法Ambientairandwastegas-Determinationofodor-Dynamicdilutionolfactoymethod标准号:HJ1416—2025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臭气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为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再次征求意见。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5〕53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山西公司王曲公司两台锅炉脱硝系统增容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王曲公司两台锅炉脱硝系统增容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5369,招标人为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5月19日~5月23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甘肃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甘1标5月12日,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甘1标段实现全线贯通,标志着该标段进入最后的验收调试阶段。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22日,巴彦杭盖-胜利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架线施工,实现全线贯通。该工程是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重点工程之一,也是重要清洁电源送出支撑保障工程。巴彦杭盖-胜利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全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是锡林郭勒盟-山东特高压1000千伏输电通道、锡林郭勒盟-江苏特高压±800千伏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堤村乡,由中国电建河北工程公司承建的巨鹿县老漳河二期100MW“风+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为混塔风电项目,其成功并网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与业务创新,通过采用混塔设计,有效提升了机组的结构稳定性与环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兵团首例国家大基地项目——总投资48亿元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在第六师一〇三团蔡家湖镇顺利实现并网发电,标志着第六师五家渠市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多能互补格局取得重要突破,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据悉,该项目光伏装机容量88万千瓦,配套储能系统日
在风电富余的北方,利用谷电供暖正成为清洁取暖、扩大新能源消纳的重要途径。山西灵丘的风电储热集中供暖工程便是治理冬季大气污染、实现绿色转型的一个样本。北风与太阳较量,结果温暖的太阳比凛冽的寒风更容易让人脱去棉衣。不过,如今寒冷的北风却被借来转化为风电,成为供暖的“主力军”。“三北”
4月24日,由中材环保承建的高温高尘SCR脱硝项目在天瑞集团禹州水泥公司顺利通过环保验收。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材料设计研究院、天瑞集团禹州水泥及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共同参加。专家组一行首先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高温高尘SCR设备的建设情况,随后到中控室详细查看了设备的各项运行指标
7月19日-7月20日,以“光聚绿能储势而行”为主题的2025光热与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交流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举行。会议由哈密市人民政府、中国能建投资集团主办,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新疆华曜新能源有限公司、兰州大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月14日,甘肃发改委员发布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均不含直流配套电源。容量
7月14日,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烟气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废标公示。因本项目预算资金发生变更,招标文件已无法满足现行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废标。据悉,该项目于7月4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浙江伊布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报价:3339万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
7月9日上午,甘肃咨询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在兰州揭牌成立。甘肃国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成广平,甘肃工程咨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佩峰共同为公司揭牌,标志着集团在服务国家生态战略、深化国企改革、优化产业布局上迈出坚实一步。揭牌仪式由集团总经理、董事陈一夫主持。集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出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8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定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明确,电费与服务费分项计价。充换电费用实行“电费+充换电服务费”模式。电费继续执行国家及我省电价政策,充换电服务费由运营单位单独列示并公示。详情如下:甘肃省发
7月11日,中节能(肥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飞灰原灰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该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为2000吨/日,年处理能力73万吨。配置4×500吨/日焚烧炉,2×22MW凝汽式汽轮机及2×25MW的发电机。本次招标范围为飞灰原灰(转运联单危废名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推进“新能源+储能”融合应用!国家电投将在兰州投建300MW光储项目7月6日,兰州新区管委会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青海青投绿动智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新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新
日前,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开发商ACEPower公司宣布,计划在新南威尔士州部署的8GWh电池储能项目已经获得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EPBC)法案许可。根据澳大利亚EPBC法案网站最新发布的消息,该项目于6月18获得“非受控行动”批准,这意味着可以开工建设。ACEPower公司计划在新南威尔士州的北部地区部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中广核吉木乃县红旗风电场25万、黑山75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工程陆上钢塔筒采购开标。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250MW红旗风电场、第二标段为黑山风电场380MW、第三标段为黑山风电场370MW。招标公告阅读:百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钢塔采购招标!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切实提升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能力,2025年土壤与地下水风险防控与生态修复技术交流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定于2025年7月23-2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