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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聘任董郭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19-08-01 08:24来源:证券日报关键词:神雾节能郭静王正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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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神雾节能发布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称,王正军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聘任董郭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详情如下:

*ST节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编号:2019-077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王正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正军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正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董郭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董郭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郭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2号A栋11楼

邮政编码:210000

电子邮件:dongguojing@sw-es.cn

电话:025-85499131

传真:025-85470136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经审阅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董郭静女士的履历材料,未发现董郭静女士有《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董郭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董郭静女士

董郭静女士,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1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位。2011年3月-2014年2月就职于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2015年7月就职于江苏国苏检测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7月-2016年12月就职于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秘书;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董郭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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