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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 为加强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市容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 施工、运行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及公众权益、保护环境、集约利用资源,有效发挥市容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基本功能,实现城乡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制定本 规范。
1.0.2 市容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的 清洁维护管理,必须遵守本规范。
1.0.3 市容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应遵循服务保障、 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的原则。
1.0.4 本规范是市容环卫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过程中技术 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当市容环卫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规定的措施不 一致或本规范无相关要求时,必须按功能和性能的要求进行合规性判定。
2.基本规定
2.0.1 城乡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布局时应考虑周边环境、交通人流、市政配套设施 的影响,并有利于污染控制和市容环卫作业。
2.0.2 城乡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配置应具备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社 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功能。
2.0.3 建筑垃圾、农业废物、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其他类别危险废物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2.0.4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应按照该地区的垃圾量、垃圾收集点至处理设施的运距、 处理设施布局等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服务范围、收运能力应与生活垃圾量相匹配;收运设备应与相应的收运处理设施接口相匹配。
2.0.5 收集站、转运站、环境卫生停车场等环卫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 须具备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2.0.6 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防洪、抗震等级应不低于所在区域设防的相应等级。
2.0.7 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应有标识。重要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及存在危险的设施 设备部件、运行维护场所等应有规范、清晰明显的安全和警示标志标识。
2.0.8 替代环境卫生设施未交付前,不应停止使用或拆除原环境卫生设施。
2.0.9 城市应配置足够的环境卫生车辆设备,并应配有专用停放场所。
3.清扫保洁
3.0.1 城镇和村庄必须建立清扫保洁系统,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3.0.2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区域应划定清扫保洁等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应按 表 3.0.2 执行。
表 3.0.2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
3.0.3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包括机械洗扫、机械扫路等,并应符合表 3.0.3 规定:
3.0.4 镇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镇区道路应每日至少清扫 1 次并定时保洁。
2 每班清扫作业应清除废物箱内及收集点处垃圾,并定时对废物箱及收集点 清洁。
3 清扫时应对人行道、车行道及周边绿化、树穴及周边、下水井口等进行全 面清扫,应与门前责任区无缝对接。
3.0.5 村庄清扫保洁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村级道路清扫频次应按垃圾清运频次确定。
2 养殖圈、户厕或公厕应由保洁员定期清掏,未设收集或储存坑的厕所粪便 不应裸露在外。
3.0.6 道路清扫保洁过程中不应造成扬尘污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清扫作业时,车速不应大于 8km/h;机械化保洁作业时,车速不应大 于 15 km/h。
2 机械扫路时,扫路车不应吸口不落地空跑,应沿两侧侧石平行作业。
3 机械洗扫时,柏油路面的污水回收率不应低于 45%;水泥路面的污水回收 率不应低于 55%。
4 日间机械清扫保洁维护时间应避开城镇道路交通高峰时间。
3.0.7 机械清扫保洁车辆应根据清扫保洁作业模式选定,清扫保洁车辆数不应低 于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3.0.8 水域保洁应做到安全、环保、文明和高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打捞清除的漂浮废弃物应纳入当地垃圾收运系统。
2 在台风、雷暴雨、洪水、大雾、寒潮、高温等灾害性气候以及大潮汛期间, 应暂停作业。
3 发现有淹病死动物并有疑似染疫或疑似危险物品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
3.0.9 当水面打捞的垃圾通过水域垃圾上岸点驳运时,水域垃圾上岸点应配备垃 圾收集容器及滤水设施,应有专人管理,负责日常保洁和维护。
3.0.10 当水域保洁设置水域保洁管理站时,应按河道分段设置,至少每 16km 河 道长度设置一座。水域保洁管理站应有满足水域保洁打捞垃圾上岸转运、保洁及 监察船舶停靠、水域保洁监管办公及保洁工人休息等功能的岸线和陆上用地。水 域保洁管理站使用岸线每处不应小于 50m。
3.0.11 除雪作业程序应根据道路的重要程度、交通流量、地理位置确定,并应根 据降雪量、环境温度和路面条件选择专用除雪设备。
3.0.12 除雪设备应根据除雪作业的总面积、除雪设备的作业能力、限定的完成时 间、有效作业时间等确定,除雪设备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3.0.13 融雪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雪前在引桥、立交桥等有坡度的道路上预施撒(洒)融雪剂时,施撒(洒) 量应不大于 10g/m2。
2 融雪剂种类应根据环境温度、积雪选择,并应控制融雪剂的施撒(洒)量。
3 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设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不应使用氯盐类融雪剂。
4 使用融雪剂的区域应将绿地、绿化带等隔离防护。
4.垃圾收集设施
4.1 一般规定
4.1.1 垃圾应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粪便等分类清运,收运设施设 备应满足分类清运要求。
4.1.2 当易腐垃圾实施分类收集时,应满足“日产日清”的要求。
4.1.3 餐饮垃圾应单独收集运输,不应排入雨污水管道、河道;大件垃圾应按当 地环卫部门要求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农村生活垃圾中的灰土类应就近填埋处 置。
4.1.4 城市新建居住小区应设置固定的建设装修垃圾收集点。
4.1.5 生活垃圾应定点投放、收集。城乡必须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收集 设施的规模应满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要求。
4.1.6 收集设施、收集运输设备类型应与收集方式匹配。
1 实施垃圾分类收集的城乡,配置的收集设施应满足分类存储、分类收运、 简单分拣的要求。
2 城市应配置环卫专用车辆,镇区应淘汰农用车、拖拉机等非环卫专用车辆。
4.1.7 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箱、垃圾房/屋、垃圾池、袋装垃圾投放点)、站的位置应固定,并应方便居民投放垃圾、方便收集人员和车辆的操作,并不应得 影响道路交通、消防通道和盲道的通行及市容市貌。
4.1.8 垃圾收集运输设备应密闭,收集运输垃圾过程中不应洒漏。
4.2 生活垃圾收集点
4.2.1 交通客运设施、文体设施、步行街、广场、旅游景点等人流聚集的公共场 所应设置废物箱。
4.2.2 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 70m;镇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 100m。
2 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垃圾收集车易于作业的区域。
3 每个自然村和新农村的农户集中点应至少设置 1 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应设置在村口或垃圾收集车易于作业的区域。
4 单位等应根据生活垃圾量在合适的位置至少设置 1 处生活垃圾收集点,且 不应设置在单位外部。
4.2.3 城镇生活垃圾房/屋的地面应硬化处理;给排水条件满足时,应具备上下水 设施。分类生活垃圾房/屋占地面积不应小于 10m2。
4.2.4 城镇废物箱、垃圾桶/箱等收集设施应密封、防雨、防火、耐腐蚀;垃圾桶 应采用标准规格。农村居民住宅单独收集点的垃圾桶应满足桶体密封、加盖的要求。
4.2.5 各类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容量应按其服务人口的数量、生活垃圾分类的种 类、生活垃圾日排出量及清运周期计算。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总容纳量应满足使 用需要,生活垃圾不应超出收集容器的上口平面,生活垃圾日排放量及生活垃圾 容器设置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
4.2.6 采用机动车辆收集时,机动收集车辆配置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 B 的规 定。
4.3 生活垃圾收集站
4.3.1 成片区域采用收集站模式时,生活垃圾收集站设置数量不应少于 1 座/km2。
4.3.2 生活垃圾收集站设计规模和作业能力应满足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的要求。
4.3.3 生活垃圾收集站与相邻居民建筑间隔不应小于6m。
4.3.4 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站应具备给排水设施;地面和墙壁应由不透水和防腐材 料制成或涂有这种材料的涂层。
4.3.5 生活垃圾收集站受料装置应具备良好的防止扬尘、遗洒、臭味扩散等性能。
4.3.6 生活垃圾收集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后门应配备锁紧装置。
2 收集箱的密封性应保证装载后不产生垃圾及污水渗漏;收集箱密封条设计 使用寿命不应少于 8 个月。
3 收集箱应采用高强度钢板,耐磨、耐腐蚀性好,不易变形,表面应采用防 腐处理。
4 收集箱焊接应无漏焊、裂纹、夹渣、气孔、咬边、飞溅等焊接缺陷。
4.3.7 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的压缩机关键部件应采取耐磨、防腐等处理工艺。
4.3.8 提升装置的提升能力应满足收集箱满载后的荷载要求。
4.3.9 生活垃圾收集站应具备通风、除尘、除臭、隔声、污水收集及排放等环境 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消毒、杀虫、灭鼠等装置。
4.3.10 生活垃圾收集站应设置收运机动车进出通道,通道应符合进站车辆最大宽 度及荷载要求,便于安排垃圾收集和运输线路。
4.3.11 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的压缩机、提升装置等应有自动安全保护措施。
1 压缩机应有垃圾满载提示装置;运动部件应设有安全防护罩和明显标志; 电气系统应为防水设计,配备紧急停机控制器。
2 提升装置应有安全保护装置;应具备限速、减速功能。
4.3.12生活垃圾收集站的机械设备的工作能力应按日有效运行时间和高峰时段垃 圾量确定,并应与收集站工艺单元设计规模相匹配。
4.3.13 生活垃圾收集站配套运输车辆数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装载容器 与运输车辆分离的收集单元,装载容器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
4.3.14 在生活垃圾收集站相应位置应设置交通指示、烟火管制指示等安全标志。
4.3.15 生活垃圾收集站机械设备的旋转件、启闭装置等处应设置防护罩或警示标志。
4.3.16 操作人员应随机检查进站垃圾成分,严禁危险废物、易燃易爆等违禁物进站。
5 垃圾转运站
5.1 一般规定
5.1.1 垃圾转运站应满足分类转运要求。
5.1.2 垃圾转运站布局应按垃圾产生分布、处理设施布局、垃圾收运模式等确定。
5.1.3 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的确定应满足服务区域在服务年限范围内的垃圾 增长需求,并应考虑垃圾收运的季节波动性。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不应低于 本规范附录 C 的规定。
5.1.4 垃圾转运站选址应根据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 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点,并 应具备保障垃圾转运站正常工作的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讯等条件。
5.1.5 生活垃圾转运站主要用地指标、与相邻建筑间距应根据日转运量确定,并 应符合表 5.1.5 的规定。
5.1.6 垃圾转运站的总平面布置应工艺合理、布置紧凑、交通顺畅,便于转运作业;应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要求;车辆出入口应设置在站区远离周边主要环 境保护目标的一端;并应设置围墙。
5.1.7 大型垃圾转运站应将人、车辆出入口分开设置。
5.1.8 垃圾转运站站内布置应在运输通道设置、场地预留等方面考虑设备故障、 车辆拥堵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需求。
5.1.9 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运行中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分析。大气监测 频率每季度不应小于 1 次,监测点不应小于 4 个;站内污水排水口处设排水取样 点,监测频率每季度不应小于 1 次。
5.1.10 生活转运站火灾危险性类别应属丁类,灭火器配置应按轻危险级考虑;具 有分类收集及预处理功能综合型转运站的可回收物储存间(室),火灾危险性类别 应为丙类,灭火器配置应按中危险级考虑。
5.2 主体设施设备
5.2.1 垃圾转运工艺应根据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要求及当地特点确定。垃圾 转运工艺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垃圾物流转移应顺畅。
2 垃圾应减少裸露时间。
3 应提高设备工作效率,降低能耗及降低作业安全卫生风险,减轻环卫工人 劳动作业强度。
5.2.2垃圾中转作业单元的数量应根据日有效运行时间和高峰期垃圾转运量确定, 备用系数不应小于 20%;除 V 类小型转运站外,垃圾转运站的中转作业单元数 不应小于 2 个。只有 1 个转运单元的小型转运站必须考虑该转运单元出现故障时 的应急措施。
5.2.3 垃圾转运站机械设备的工作能力应根据日有效运行时间和高峰期垃圾量等 因素与转运站及转运单元的设计规模(t/d)相匹配,备用系数不低于 20%。 5.2.4 垃圾转运站应配备压缩设备,将装载容器填满垃圾并压实;压实程度应根 据垃圾处理、处置等后续环节的要求和物料性状确定。
5.2.5 垃圾转运站的建筑结构形式应满足垃圾转运工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拆换 与维护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建设露天垃圾转运站,确保收集车卸料及转运作业在室内进行。
2 转运站卸料、装料工位应满足车辆回转要求。
3 转运车间空间与面积均应满足车辆倾卸作业要求。
4 垃圾转运车间应安装便于启闭的卷帘闸门,设置非敞开式通风口。
5.3 配套设施设备 5.3.1 垃圾转运站相应配套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垃圾转运站应配备监控设备;大中型转运站应配备闭路监视系统、交通信 号系统及电话/对讲系统等现场控制系统。
2 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垃圾称重计量装置,运输车辆进站处或计量设 施处应设置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并应设置进站垃圾运输车停车抽样检查区。
3 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应设置洗车装置,小型转运站应配备小型车辆及容器 的冲洗设备。
4 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应设置转运车辆停车场地。
5 垃圾卸料、转运作业区应设置车辆作业指示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
6 垃圾卸料工位应设置倒车限位装置及报警装置。
7 应采取设置风罩、栅网、风管等可靠措施控制二次污染。
5.3.2 垃圾转运站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内应雨污分流。
2 站内应场地平整,不滞留渍水;并应设置污水导排沟(管)。
3 应设置积污坑或沉沙井等设施。积污坑或沉沙井的形式和容量应与工艺要 求相匹配。
4 应采取有效的污水处理或排放措施。
5.3.3 转运车间地面和内墙面 1.5m 以下应做防腐处理,且应便于清洗。
5.3.4 电源开关及插座应设置在离地面 1.5m 以上,电源开关及插座应防水。
5.3.5 垃圾转运站站内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站内各功能区最大规格的垃圾运输车辆的荷载和通行要求。
2 站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4m,大型垃圾转运站站内主要通道宽度应适 当加大。路面宜采用混凝土。
3 进站道路的设计应与站外市政道路协调。
5.3.6 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双回路电源或配备备用发电机。
5.3.7 垃圾转运车应与垃圾转运集装箱相匹配,应满足沿途道路通行条件及后续 处理设施与卸料场地要求。转运站运输车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 C 的规定。
5.3.8 垃圾转运集装箱应保证装卸料顺畅,关闭严实、密封可靠;应采用耐腐蚀 材料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垃圾转运集装箱的数量应满足垃圾运转 要求,且备用系数不应低于 20%。
5.3.9 垃圾转运站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垃圾转运站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垃圾转运站应设置通风、除尘、除臭、隔声等环境保护设施;并设置消毒、 杀虫设施及装置。
2 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应设置独立抽排风/除臭系统。
3 卸料时,必须同时启动通风、除尘、除臭系统;中转作业过程中垃圾不应落地。
6 户外广告、招牌和景观照明
6.1 一般规定
6.1.1 户外广告、招牌及景观照明设施设置应安全、美观、整洁,应与区域环境 相协调,应注重昼夜景观效果,不得损害建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的重要特征, 不得破坏被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建 (构)筑物安全,不得影响消防通道。
6.1.2 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招牌及景观照明设施应具备相应电气防 火措施。
6.1.3 户外广告、招牌及景观照明设施应具有防雷措施,接地系统应形成等电位 联结。
6.1.4户外广告、招牌及景观照明设施应采用TN-S制接地保护系统,并可靠接地。 安装在人员可触及地方的照明装置的配电线路中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沿街 (或道路)设置的用电及照明设施应采用 TN-S 制+TT 制重复接地保护系统。
6.1.5 户外广告、招牌及景观照明的电气设施应采用防尘、防水型,户外灯箱、 内置光源的字体、灯箱式户外招牌的外壳,以及室外安装的照明配电箱与控制箱 等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54。
6.1.6户外广告、招牌及景观照明设施的钢结构构件表面的防腐措施应满足耐腐、 耐候性的要求。
6.1.7 户外广告、招牌及景观照明设施设置必须采取保证其结构和电气设施的安 全、可靠的有效措施,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新。在大风、暴雨、 暴雪、潮汛等恶劣季节性天气来临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6.2 户外广告及招牌
6.2.1 户外广告设施严禁在下列位置设置:
1 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牌、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 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音窗(隔音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音窗(隔音 13 墙)。
2 国家机关、文化教育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及其建筑控制地带。
3 危房或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
6.2.2 招牌设施严禁在下列位置设置:
1 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牌、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 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音窗(隔音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音窗(隔音 墙)。
2 危房或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
6.2.3 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设置不应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 志的使用;不应妨碍生产和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建筑形象;不应利用行道 树或损毁绿地。
6.2.4 车身上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车头、车尾部(含前后风挡 玻璃内外)及车身两侧车窗严禁设置户外广告。
6.2.5 户外广告或招牌设施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下缘距车行道路面净空高度 不应小于 4.5m,距人行道路面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2.5m。
6.2.6 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不得设置在隧道体及隧道两端下沉地段两侧,不 得设置在桥梁体(含主桥、引桥和匝道)上。
6.2.7 户外广告及招牌的喷绘材料不应采用易燃材料。位于步行街、广场、商场、 大型文体设施、车站、机场等人员聚集密度高的公共建筑或公共场所设置的户外 广告及招牌的喷绘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6.2.8户外广告及招牌的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应采用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计算, 设计使用年限为 20 年的,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γ0 不应小于 1.1;设计使用年限 为 10 年的,γ0 不应小于 1.0。
6.2.9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结构的变形值应符合下 列规定: 14 15 1 金属结构的变形容许值应符合表 6.2.11-1 的规定。
2 LED 显示屏金属结构的变形容许值应符合表 6.2.11-2 的规定。
6.2.10 户外广告或招牌设施采用金属结构的,应对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 行校核计算。
6.2.11 依附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或招牌设施的支座应与建(构)筑物的梁、 柱连接,并应直接承担户外广告或招牌设施传递的荷载。依附于墙面支座的连接 应按正常内力的 2.0 倍验算支座安全性。
6.2.12 砖木结构建筑及历史保护建筑不应设置钢结构的箱体式招牌。
6.3 景观照明
6.3.1 景观照明造型和灯光照明效果不得与道路交通、机场、铁路等特殊用途信 号灯相同或相似。
6.3.2 居住区和步行区的夜景照明设施应避免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人造成眩光。夜 景照明灯具的眩光限制值应符合表 7.3.2 的规定。
6.3.3 电子显示屏的频闪限定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频率低于 9Hz 时,不可觉察波动深度限值为 0.288%。 2 频率为 9 Hz -3120Hz 时,不可觉察波动深度限值为:频率×0.032%。
6.3.4 激光作为景观装饰照明时,应预留激光光束的瞄准范围,控制光束活动方 向处在规定的空间,不应落到人眼所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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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宾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详情如下:宾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宾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已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南府办函〔2022〕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4月11日,莆田市城市管理局莆田市城市大管家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项目拟定供应商为莆田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金额5383万元/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公告所附专家论证意见显示,考虑到本项目的复杂性、内容涵盖面广,为充分发挥现有专用设施
4月10-12日,“智汇环卫新生态碳索城市净未来”第25届北京环卫与市政设施及清洗设备展览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作为全球最大的单一品牌环卫装备生产厂家,盈峰环境携多款前沿产品与创新解决方案惊艳亮相,在智慧环卫新生态的构建与绿色环保实践上,彰显了强大引领力,备受行业瞩目。开幕式上,盈峰环境高级
4月8日上午,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禄劝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东侧、新兴职业学院东南2公里处盛大举行,这一仪式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建设阶段。项目开工仪式现场气氛热烈。各级领导、项目相关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以及众多关心该项目的群众齐聚一堂。出席仪式的领导在致辞中强调了禄劝县
4月3日,亳州高新区智慧环卫服务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约为7626.86万元,服务内容包括亳州高新区酒城大道等66条道路清扫保洁(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冲洗、洗扫、洒水、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等管理工作,服务期365天,接受联合体投标,公示如下:项目概况:亳州高新区智慧环卫服务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本次招标控价近1.5亿元,项目配置2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1台,B0.5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负压除臭设施、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设施、化水处理系统等各1套,同步建设污水管网、供热管网等附属设施。建成后日处理生活
3月30日,《人民日报》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表彰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
项目概况:陆良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1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JZC2025-G3-00228-YNCM-0005项目名称:陆良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3000最高限价(万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2025年3月22日,芜湖市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发布了2025年-2027年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中标单位为安徽宇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期限为3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WH13CG2025FW569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50057号)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镜湖区
项目概况:广西乐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5-G3-280008-YMGC项目名称:乐业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预算总金额(元):800100
3月17日,江苏如皋市城区环卫中转中心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皋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095498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3137700元;中标候选人第三名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发布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村委会等区属公共建筑,其屋顶光伏开发建设由区政府统筹规划、整体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签订开发协议,进行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商业厂房、城乡居民房屋屋顶光伏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武汉市新洲区环卫一体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经营权转让项目招标,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存量部分无建设期,全部为运营期,以《经营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新建工程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主要运营内容包括城市公园广场广告位、停车场及充电桩等配套经营性服务,生活垃圾收运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云南省云县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告,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计划工期730日历天。据招标文件显示,项目总投资20144.46万元,招标内容包括:(一)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城镇镇区污水处理厂(站)外污水收集管网、厂内污水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高水平建设回收循环利用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发挥基层网点优势,加快健全标准化规范化回收利用网络,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动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主体应当通过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在督察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前,每年对外公开1次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督察整改情况,以及各项整改措施具体进展情况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的
展会时间:2025年10月07-10日展会地点:法国里昂EUREXPO主办单位:励展博览集团举办周期:两年一届(第31届)【展会介绍】法国国际环保展Pollutec由法国环境能源署(ADEME)支持举办,展会受到法国工商会、欧洲企业网络协会、能源效率和工业脱碳联盟、法国领土工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支持。自1986年创办以来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贵州省龙里县全域生活垃圾收运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总投资8920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为7482.76万元,主要内容为建立全县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分拣及处理完整体系。购置分类垃圾桶6000个,分类果皮箱1000个,配备相应垃圾装运车及收集箱等配套设施,对城区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总投资20144.46万元,招标内容包括:(一)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城镇镇区污水处理厂(站)外污水收集管网、厂内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必要的附属建筑物。污水收集系统:新建污水管网61.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强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加快设立全国性、功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广西西林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重新招标,项目总投资为12769.39万元,特许经营30年,本项目建设的内容包括环卫一体化工程、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据了解,西林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项目特许经营曾于2024年3月发布中标公示,由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项网发布12月第四周最新垃圾处理项目汇总,涉及填埋场封场、垃圾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等项目,详情如下:01、广西公司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场封场项目预算投资总额:14271.07万元进展阶段:初步设计项目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项目详情: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海阳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402000165项目名称:海阳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A包2161.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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