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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世科、永清环保中标河南新乡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

2019-09-25 14:30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永清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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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9月19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新乡市王村镇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试点项目(一期)二次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王村镇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试点项目(一期)二次

三、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19-030/新交GCZB-2019-0320

四、招标规模:本项目修复试点总的建设规模为1100亩,其中试点示范500亩,扩大示范为600亩。500亩试点示范在王村镇,包括150亩的XDK1地块、240亩的XDK2地块,以及从4个备选地块中再挑选110亩;600亩扩大示范则另在牧野区区域选轻、中度镉污染地块。

试点示范阶段(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王村镇轻、中度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地块500亩;

扩大示范阶段(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牧野区内轻、中度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地块600亩。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9月19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孙剑辉、程礼来、李军、刘健飞、杨军、马志军(业主代表)、张舸(业主代表)

六、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豫韩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叁佰捌拾万元整小写:3800000.00元整

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 个月,施工周期23 个月)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其中:(1) 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标准;

(3)符合《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标准。

项目经理:杨悦青注册编号:豫241161691813

设计负责人:谢湉注册编号:11700373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叁佰玖拾叁万伍仟玖佰柒拾玖元整小写:3935979.00元整

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 个月,施工周期23 个月)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其中:(1) 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标准;

(3)符合《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标准。

项目经理:倪冲注册编号:湘243171858792

设计负责人:刘代欢注册编号:00025658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叁佰伍拾万零玖仟陆佰元整小写:3509600.00元整

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 个月,施工周期23 个月)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其中:(1) 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标准;

(3)符合《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标准。

项目经理:蒋伟注册编号:粤2441819091472

设计负责人:王舜和注册编号:S019440

第二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肆佰贰拾伍万肆仟壹佰叁拾捌元整小写:4254138.00元整

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 个月,施工周期23 个月)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其中:(1) 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标准;

(3)符合《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标准。

项目经理:倪冲注册编号:湘243171858792

设计负责人:刘代欢注册编号:00025658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天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叁佰玖拾万元整小写:3900000.00元整

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 个月,施工周期23 个月)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其中:(1) 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标准;

(3)符合《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标准。

项目经理:崔勋章注册编号:豫241131448233

设计负责人:高淼注册编号:C01014160900150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肆佰叁拾捌万元整小写:4380000.00元整

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 个月,施工周期23 个月)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其中:(1) 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标准;

(3)符合《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标准。

项目经理:杨建涛注册编号:豫141151520908

设计负责人:展华辉注册编号:B19170900364

七、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第1标段代理费3.17万元整,第2标段代理费3.4346万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29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九、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0373-3069548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0373-3021389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市建设西路10号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781939486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路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李灵杰

联系电话:0371-55001513/55001516/13262001116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

原标题:新乡市王村镇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试点项目(一期)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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